主要職能
1、科學技術局(1)提出制訂地方性科技法規建議,並組織實施;牽頭負責全區科技普及工作,組織科技進步宣傳工作。
(2)組織編制全區科學技術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全區高新技術研究、科技攻關、農業科技發展、社會科技發展、軟科學研究以及國際科技合作計畫等重點科技發展計畫。
(3)負責各類政府用於支持科技創新資金的使用和管理。
(4)負責火炬計畫、星火計畫、成果推廣計畫等科技開發計畫的制定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管理工作。指導並協調全區的科技園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創新基地的技術基礎設施建設。
(5)審核自然科學研究機構、科技中介服務機構、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和科技類社會團體的資質。
(6)歸口管理全區的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全區科技信息網路,組織實施信息技術的開發、套用和製造業信息化示範項目,指導和協調信息產業的發展。
(7)配合有關部門研究全區科技人才資源的合理配置。做好科技人員教育、培訓、獎勵工作。
(8)指導、協調區各部門和鎮的科技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對全區各部門實施科技工作重點目標任務的檢查、協調、督辦,開展全區科技統計監測評價工作。
(9)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2、區知識產權局
(1)草擬全區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組織擬定並實施全區專利及智慧財產權工作規劃和專利信息網路規劃。
(2)統籌協調全區智慧財產權事宜,負責專利及智慧財產權的對外聯絡和合作交流。
(3)負責區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調處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協調有關部門組織智慧財產權聯合執法;指導並管理專利代理、專利資產評估等服務機構工作。
(4)組織研究全區有關智慧財產權方面的重大問題,組織推薦重大專利技術實施,規範和管理專利技術貿易,管理專利許可證貿易契約的鑑證、登記工作。
(5)負責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
(6)受國家和省、市知識產權局的委託,處理有關專利事務。
單位地址
無錫市錫山區東亭街道府北路16號(原三石大酒店)錫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內設機構
錫山區科技局(知識產權局)核定4個職能科室,實際現有4個職能科室。2005年2月為加強我區智慧財產權的管理和協調,強化對智慧財產權的保護和調處智慧財產權的糾紛,原科技事業與智慧財產權科(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已調整為科技事業科(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和智慧財產權綜合科。2007年3月,為加強政產學研工作,成立了政產學研辦公室,同時科技信息科職能劃歸高新技術與綜合計畫科。
主要職能:
辦公室:
1、負責協調機關日常工作,做好重要會議、活動的組織工作;
2、負責文秘工作,起草好重要檔案、計畫、總結及領導講話稿,做好調研工作;
3、負責督查工作,做好政務公開工作;
4、負責人事工資工作,並做好各類先進的推薦、報批工作;
5、負責黨務和老幹部工作,組織好黨內活動和老幹部活動,做好精神文明方面的有關工作;
6、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編制好全年科技經費的預決算,對經費使用情況進行核准監督檢查;
7、負責考核工作,做好各鎮(開發區、街道)科技工作目標和局機關自身的考核;
8、負責科技宣傳工作,做好信息報送工作,編制好科技概覽;
9、牽頭負責協調依法行政、結對共建、科普、科技擁軍、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有關工作;
10、負責文檔管理和保密工作,對各類檔案及時登記、擬辦、傳閱、分發、整理、歸檔;
11、負責信訪和接待工作;
12、負責後勤管理工作,做好食堂、門衛、安全 、消防、保潔、綠化、福利發放、車輛調度等服務工作;
13、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綜合計畫與高新技術科:
負責全區科技發展計畫的編制;管理全區科技三項經費和科技發展基金的使用;會同有關部門開闢科技經費渠道,籌措科技資金;負責編制和管理科技計畫項目的申報、下達和經費的預決算;負責科技統計和分析工作;研究提出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協調全區的高新技術及其產業的規劃和管理工作;組織實施科技攻關計畫、火炬計畫、星火計畫和新產品研製計畫與各類科技計畫;負責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的認定工作,組織實施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示範工程;負責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加強科技創新能力建設。編制並指導科技園區創新基地和技術基礎設施的建議計畫;組織實施農村重大科技攻關計畫,指導農業科技示範園區建設;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擬訂實施科技促進社會發展的政策措施,編制社會發展科技規劃,組織實施社會發展科技計畫、可持續發展綜合實驗區等社會發展科技試點工作。
參與制訂和實施全區信息化工作規劃,負責制訂全區科技信息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組織協調全區科技信息網路建設。協調推進全區企業上網工程;組織實施製造業信息化工程和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示範工程;指導管理全區信息產業的發展,負責軟體企業和軟體產品的認定工作;負責科技信息的發布和有關人員的培訓。
科技事業科(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1、負責全區的科技獎勵、科技保密以及省、市科技進步獎的申報和審核工作;
2、負責區科技帶頭人和學科帶頭人的申報和評定工作;
3、組織申報和審核省、市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資金項目;
4、負責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申報和對外交流科技的業務工作;
5、審核科技類企業、中介服務機構的工商登記資格和民營科技企業的申報、審核、審批和統計;
6、負責全區技術市場管理、統計、技術契約的認定和登記;
7、受理技術研發機構和工程技術中心的申報、審核和認定工作;
區政產學研合作辦公室:
1、負責區內企業與國內外科研機構和高校的產學研合作工作;
2、負責區“三創”載體的推進和上報工作;
3、受理創新服務平台、創新服務機構、技術研發機構和工程技術中心的申報、審核和認定工作。
智慧財產權綜合科:
1、組織指導全區企事業單位專利工作,負責專利及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教育與培訓工作,組織重大專利技術和各類專利計畫的實施工作;
2、負責專利統計,發布全區專利申請狀況工作;
3、指導專利中介機構的工作,對專利代理機構、專利資產評估機構的設立進行審查和代理人業務培訓、考核等工作;
4、負責研究專利政策和國內外智慧財產權發展動向,草擬全區及智慧財產權的地方性法規、規章,編制全區專利發展和專利執法的規劃、計畫;
5、負責全區專利執法工作,依法處理專利糾紛和查處冒充專利行為;
6、負責技術和產品進出口中的有關專利確認工作,協調全區專利涉外產權事宜,負責全區涉外專利案件的處理;
7、負責行政複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