錦衣衛[明朝官署名]

錦衣衛[明朝官署名]

錦衣衛是明朝專有軍政蒐集情治單位,前身為明太祖朱元璋設立的“拱衛司”,後改稱“親軍都尉府”,統轄儀鸞司,掌管皇帝儀仗和侍衛。洪武十五年(1382年),裁撤親軍都尉府與儀鸞司,改置錦衣衛。 作為皇帝侍衛的軍事機構,錦衣衛主要職能為“掌直駕侍衛、巡查緝捕”, 從事偵察、逮捕、審問等活動。也有參與收集軍情、策反敵將的工作,如在萬曆韓戰中收集了大量的日軍軍情。其首領稱為錦衣衛指揮使,一般由皇帝的親信武將擔任,直接向皇帝負責。可以逮捕任何人,包括皇親國戚,並進行不公開的審訊。 有明一代,錦衣衛一直存在。延續至1661年南明永曆帝的錦衣衛指揮使馬吉翔與掌衛事任子信於咒水之難被殺才可說是正式結束長達290年的歷史。清朝入關以後,仿效明朝制度,仍然設立錦衣衛。順治二年(1645年),改稱鑾儀衛。清朝的錦衣衛僅存在一年。

基本信息

設定原因

明《出警入蹕圖》 明《出警入蹕圖》

朱元璋設定錦衣衛以駕馭 不法群臣為目的,《明史·刑法志》記載:“胡惟庸、藍玉兩案,株連且四萬。”

朱元璋為加強中央集權統治,特令其掌管刑獄,賦予巡察緝捕之權,下設鎮撫司。洪武二十年(1387年),朱元璋下令焚毀錦衣衛刑具,所押囚犯轉交刑部審理;同時下令內外獄全部歸三法司審理,將錦衣衛廢除。明成祖時,錦衣衛又得以恢復,並由北鎮撫司專門處理詔獄。明初兩代皇帝重用錦衣衛,其後,有明一代,此弊終難去矣。

機構沿革

明初時期

洪武十五年(1382 年),朱元璋設定錦衣衛。初始職能為三項:其一,守衛值宿;其二,偵察與逮捕;其三,典詔獄。此三項職能在一段的時期內並未設立供其穩定實施的制度。

洪武二十年(1387 年),朱元璋認為錦衣衛有濫用職權,依勢作寵之態,便此時至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將內外刑獄從錦衣衛職責中廢除,交由法司處理。

明初,“ 胡藍之獄” 、“ 郭恆案” 、“空印案” 多有錦衣旗校奉命活躍其間。

強化權力

錦衣衛指揮使馬順 錦衣衛指揮使馬順

此期錦衣衛的職權有所擴大。一些在朝廷中由憲司負責的事項逐步由錦衣衛處理。鎮撫司由衛的下屬獨立於錦衣衛,權力擴大,可直接向皇帝上奏。

正德初期,太監劉瑾操握政權,將心腹布於朝廷各要位上,錦衣衛指揮使石義文也常對劉瑾阿諛奉承。隨著劉瑾權勢的進一步擴大,錦衣位不得不依附於東廠,廠衛格局形式發生變化。 在由錢寧治理衛事時,錦衣位權勢再一次上升。

明世宗嘉靖時期是錦衣衛權力鼎盛時期。此期的錦衣衛權力程逐步上升趨勢,待陸炳執掌衛政之時,錦衣衛權力達到頂峰,衛權甚至超越廠權,東廠亦為之低頭俯首。

史書上對隆慶、萬曆時期的錦衣衛人事變遷少有記載。以萬曆時期為例:萬曆初期,朱希孝為錦衣衛指揮使。其對權力的行使可謂規規矩矩,不擴大事態,嚴格遵守規矩,對事物的處理比較謹慎。萬曆十年,劉守為錦衣衛都督,其與東廠狼狽為奸,作威作福,雖對錦衣衛的發展產生不利的影響,造成了錦衣衛與東廠互利互惠、相互合作的局面。萬曆後期,神宗久久不理朝政,此時非法羈押、長期監禁的情形普遍存在。此時錦衣衛權力不及東廠之勢。

明朝末期

錦衣衛權力低於東廠,淪為其附庸。自萬曆年間,明朝的社會矛盾逐漸加深,朝廷分崩離析,大臣們結黨自擁,大太監魏忠賢權傾內外。熹宗初期,劉僑為錦衣衛鎮撫司指揮,因為人正直,“不肯獻媚,不肯殺人” ,遵紀守法,魏忠賢便借勢將其削館免職。隨後,田爾耕投靠魏忠賢,甘願作其義子。其為人“陰險狡詐”,又因其“緝捕有功”升為錦衣衛都督。

崇禎初期,朱由檢雖已撥亂反正,但社會矛盾一時並未消除。此期由董琨治理錦衣衛之事,此人急功近利,必究便被罷免。隨後由吳孟明掌管錦衣衛,此人雖公正,但為不阿,行事時總觀望東廠之態。崇禎末期,駱養性掌管錦衣衛。

主要職能

侍衛儀仗

錦衣衛首先是皇帝的侍衛親軍和儀仗隊,由將軍、校尉和力士組成。將軍初名“天武”,永樂時改稱“大漢將軍”,選取體貌雄偉、有勇力者充任,作為殿廷衛士。校尉、力士揀選民間身體健康、沒有前科的男子充任,校尉掌管鹵簿、傘蓋,力士舉持金鼓、旗幟。

平日裡沒有朝會活動時,各衛親軍分別值守皇城四門,唯獨錦衣衛將軍在午門外晝夜守衛,總共100人。午門是宮城的正門,可見錦衣衛地位之高。

皇帝在奉天門(今故宮太和門)御門聽政的時候,錦衣衛堂上官一員侍立在御座西側,負責傳旨。錦衣衛將軍一百二十九人與千戶二人、百戶四人,分別守護在丹陛、御道、金水橋以及奉天門廣場的各個門前。此外還有錦衣衛校尉五百人,排列在午門內外,負責鳴鞭及執掌儀仗。

《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 《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

每年正旦、冬至、萬壽節三大朝會,錦衣衛與其他親軍一起承擔侍衛和儀仗職責。儀仗隊伍共有四千人餘人,其中錦衣衛多達一千五百人。朝會期間距離皇帝最近的就是錦衣衛,隨時侍奉左右,聽候調遣。

每當皇帝因祭祀或巡遊而出宮時,錦衣衛也要在駕前扈從。他們有的負責沿途巡視,有的負責在鑾蹕與京城之間傳報訊息,有的在駕旁侍騎,傳奏御輦的起落。

《出警入蹕圖》中的錦衣衛(傘蓋下為萬曆皇帝,紅衣者為錦衣衛校尉,著甲扛刀者為錦衣衛大漢將軍)

由於具有儀仗隊的職能,所以錦衣衛的服飾異常華美。校尉穿的官服因襲了元代禮服的樣式,《長安客話》中稱其“鵝帽錦衣”,也就是用鵝毛裝飾的帽子和顏色亮麗的衣服。每當皇帝祭祀或巡遊時,作為侍從的錦衣衛校尉更要身著飛魚服,腰佩繡春刀。飛魚服是僅次於蟒袍的隆重禮服,官員到了一定品級才能穿著。繡春刀輕巧短小,除非御賜,否則不能擅自佩戴。景泰年間,錦衣衛指揮使和當值侍衛又獲準穿著麒麟服,這是公、侯、伯、駙馬才有資格穿的禮服。錦衣衛大漢將軍在當值時要穿戴飾以小旗的頭盔、對襟的罩甲。盔甲有金盔金甲、紅盔紅甲和紅盔青甲等各種顏色。腰間還要懸掛宮禁金牌和佩刀,手持金瓜或斧鉞。現藏於台北故宮博物院的《出警入蹕圖》中能清楚地看到隨駕扈從的錦衣衛官軍。

偵緝廷杖

“巡查緝捕”是錦衣衛區別於其他各朝禁衛軍的特殊之處,負責偵緝刑事的錦衣衛機構是南、北鎮撫司,其中北鎮撫司是洪武十五年添設,專理皇帝欽定案件。成化元年,增鑄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不必關白本衛。北鎮撫司擁有自己的詔獄,可以自行逮捕、刑訊、處決,不必經過一般司法機構。 南、北鎮撫司下設五個衛所,其統領官稱為千戶、百戶、總旗、小旗,普通軍士稱為校尉、力士。

廷杖就是把觸怒皇帝的大臣拖出午門杖打。負責行刑的就是錦衣衛校尉,監刑的是司禮監太監。受杖官員被扒掉官服,用草繩捆綁,趴在地上,受杖80棍,行刑校尉每5棍一換,共用16人。行刑校尉以司禮監太監的表情動作為下杖輕重的依據:若太監兩腳成外八字張開,受刑之人尚能留下一條性命;若太監兩腳尖靠攏,受刑之人就要斃命杖下。有明一代共行廷杖500餘次,杖斃的大臣達50多人。

作為皇帝的貼身衛隊,為了保證皇帝的安全,錦衣衛必須防患於未然。他們於是時時出動,刺探可能威脅皇權、危害朝廷的行為和言論,並捉捕和審訊嫌疑人。他們的這項任務被皇帝特許,並逐漸演變為軍事特務的職能。

左錦衣衛校尉金牌;右.錦衣衛指揮使腰牌 左錦衣衛校尉金牌;右.錦衣衛指揮使腰牌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復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定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制,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軍事編制

繡春刀 繡春刀

明初軍制為“衛”和“所”,每衛轄正規軍士約五千人,其下設所,分為千戶所和百戶所,京城的禁衛軍所轄衛所為四十八處。洪武十五年,朱元璋改革禁衛軍,建立了十二個親軍衛,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錦衣衛”。

官職等級

錦衣衛飛魚服實物圖 錦衣衛飛魚服實物圖

指揮使一人,正三品;

指揮同知二人,從三品;

指揮僉事二人,正四品;

鎮撫使二人,從四品;

十四所千戶十四人,正五品;

副千戶,從五品;

百戶,正六品;

試百戶,從六品;

總旗,正七品;

小旗,從七品。

下屬有將軍、校尉、力士,對外有參某某事、校令,另有精通多國語言的翻譯(如憲宗朝張渺正)。

制服配置

錦衣衛高級官員有三種服飾:蟒服、飛魚服和鬥牛服。

蟒袍

蟒袍是一種皇帝的賜服,穿蟒袍要戴玉帶。蟒袍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官服之列,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

明《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二說:“蟒衣如像龍之服,與至尊所御袍相肖,但減一爪耳。”

《明史·輿服志》:“宦官在帝左右必蟒服,……繡蟒於左右,系以鸞帶。……次則飛魚……。單蟒面皆斜向,坐蟒則正向,尤貴。又有膝襴者,亦如曳撒,上有蟒補,當膝處橫織細雲蟒,蓋南郊及山陵扈從,便於乘馬也。或召對燕見,君臣皆不用袍而用此。第蟒有五爪四爪之分,襴有紅、黃之別耳。”

這段記載可知,蟒衣有單蟒,即繡兩條行蟒紋於衣襟左右。有坐蟒,即除左右襟兩條行蟒外,在前胸後背加正面坐蟒紋,這是尊貴的式樣。至於曳撒是一種袍裙式服裝,於前胸後背飾蟒紋外,另在袍裙當膝處飾橫條式雲蟒紋裝飾,稱為膝襴。

飛魚服

飛魚

《山海經》:“其狀如豚而赤文,服之不雷,可以御兵。”具有神話色彩。

《林邑國記》:“飛魚身圓,長丈余,羽重沓,翼如胡蟬。”是一種龍頭、有翼、魚尾形的神話動物。

《明史·輿服志》:“嘉靖十六年,群臣朝於駐蹕所,兵部尚書張瓚服蟒。帝怒曰:‘尚書二品,何自服蟒’。張瓚對曰:‘所服乃欽賜飛魚服,鮮明類蟒,非蟒也’”。

飛魚類蟒,亦有二角。所謂飛魚紋,是作蟒形而加魚鰭魚尾為稍異,非真作飛魚形。飛魚紋,《山海經·海外西經》:“龍魚陵居在其北,狀如狸。”因能飛,所以一名飛魚,頭如龍,魚身一角,服式為衣分上下二截相連,下有分幅,二旁有襞積。

飛魚服是次於蟒袍的一種隆重服飾。至正德年間,如武弁自參(將)游(擊)以下,都得飛魚服。嘉靖、隆慶年年間,這種服飾也頌及六部大臣及出鎮視師大帥等,有賞賜而服者。官員要有一定品級才允許著飛魚服。

鬥牛服

明朝賜予一品官員的官服,上繡虬屬獸鬥牛,故名。

清《淥水亭雜識》卷二:“ 明朝翰林官,五品多借三品服色,講官破格有賜鬥牛服者。”

《明史·輿服志三》:鬥牛服與蟒服、飛魚服,因服裝的紋飾,都與皇帝所穿的龍袞服相似,本不在品官服制度之內,而是明朝內使監宦官、宰輔蒙恩特賞的賜服。獲得這類賜服被認為是極大的榮寵。鬥牛服是次於蟒服、飛魚服的一種隆重服飾。

《晉書·張華傳》:晉惠帝時,廣武侯張華見鬥牛之間常有紫氣,請通曉天文的雷煥去詢問,雷煥說是豐城寶劍之精,上徹於天,就讓雷煥為豐城令。煥到任,掘獄屋基得一石函,中有雙劍,刻題一曰龍泉,一曰太阿。乃一以送華,一以自佩。後張華被殺,劍忽不見。雷煥死後,其子持劍過延平津,船至江中,劍忽躍出,墮水。但見二龍蟠縈有文章,水泯警沸,於是失劍。

《天水冰山錄》:著從嚴嵩家抄沒的財產名錄,其中有五爪雲龍過肩妝花段(緞),各種顏色質料的蟒龍紋衣料。如蟒龍補、過肩蟒龍。蟒、蟒補、過肩蟒、過肩雲蟒、百花蟒;鬥牛、鬥牛補、鬥牛過肩、鬥牛過肩補;飛魚、飛魚補、飛魚過肩、飛魚通袖等各式衣、圓領、袍、襖、女衣、女袍、女襖、女披風等成衣和織成衣料,即按照成衣款式的結構裁片排料而織制的服裝匹料。明代鬥牛服在北京南苑葦子坑明墓、南京太平門外板倉村明墓、廣州郊區明墓均有實物發現。

影響評價

由於錦衣衛是由皇帝直接管轄,朝中的其他官員根本無法對他們干擾,因而使得錦衣衛可以處理牽扯朝廷官員的大案,並直接呈送皇帝。所以,朝中官員多畏懼錦衣衛。但是,錦衣衛的刑訊範圍只針對官員士大夫,所以一般不會審訊以及捉拿普通百姓。普通的百姓刑、民事案件只通過正常的司法進行處理。

洪武時期,因為錦衣衛有非法凌辱、虐待囚犯的行為,朱元璋下詔焚毀錦衣衛刑具,廢除了他們的這項職能。明成祖朱棣登基之後,恢復了錦衣衛的所有權力,並有所加強。他設定了北鎮撫司,專理“詔獄”,可以直接逮捕和拷問犯人,刑部、大理寺、都察院這些司法機關無權過問。明憲宗成化年間又增鑄了北鎮撫司印信,一切刑獄專呈皇帝,毋須通過指揮使轉達,使錦衣衛北鎮撫司成為皇帝直轄的司法機構,權力達到極致。

負責偵察、緝捕的錦衣衛官校稱為“緹騎”。由於權力缺乏限制,他們為了邀功請賞而羅織罪名,不擇手段地擴大牽連範圍,製造的冤假錯案不勝枚舉。

另外,錦衣衛擁有特權,無形中令他們可胡作非為、貪贓枉法而又得到了皇帝的“屏障”保護,造成了社會的混亂不堪。所以說,明之亡於廠衛,是間接引起明朝滅亡的原因之一。

歷任指揮

錦衣衛印 錦衣衛印

第一任指揮使在歷史上沒有明文記載,不過有錦衣衛指揮使名分的第一人是毛驤,毛驤製造了胡惟庸死後的牽連大案,最後自己也被朱元璋為了平息眾怒而殺頭。

第二任是蔣瓛,歷史上藍玉謀反的罪證就是他秘密稟告朱元璋的,藍玉案之後也被朱元璋賜死。此後到建文時代都沒有常設。

第三任是明成祖時的紀綱,永樂十三年(1415年),他將《永樂大典》總裁官解縉置於雪地凍死。永樂十四年(1416年)因為支持漢王奪嫡被殺。

明英宗時,錦衣衛指揮使是劉勉和徐恭,《明史》記載他們“皆謹飭”。王振上位後,提拔親信馬順作了錦衣衛指揮使,明英宗被俘後,作為王黨“餘孽”被活生生的打死在朝堂上。

明景泰時,盧忠當了指揮使,指揮了一把景泰朝的“金刀案”,撲朔迷離之後,盧忠甚至裝瘋,一把刀引發的血案被內閣和司禮監聯手壓了下去。“奪門之變”後的指揮使是逯杲,公然索賄,胡亂按罪,被準備謀反的曹吉祥的侄子曹欽發現了無間身份後砍了,為事業獻身。接任的是門達,也不是好人。明憲宗繼位後流放廣西。不過天順朝最出名的指揮使是皇帝的大恩人袁彬,全大明錦衣衛的頭頭腦腦們摘出來,所有人聽過的好話加起來估計也沒有給他一個人的多。一朝天子一朝臣,每個皇帝上台錦衣衛都得大清洗一遍,只有他服侍了兩代皇帝還都是正牌衛使。去世時官爵為光祿大夫、上柱國、左軍都督,為帝國超一品的大員,連母親和妻子都是一品誥命。另一位在同期做過錦衣衛指揮使的是蒙古人哈銘,他和袁彬是唯二與英宗在“土木之變”後共患難的。還留下一本回憶錄《正統臨戎錄》。

憲宗朝的第一位指揮使是萬貴妃的弟弟萬通。後繼者朱驥持獄公正,風評不錯。

弘治朝的牟斌也是個厚道人。

正德朝時,錦衣衛指揮使石文義與張采攀附劉謹,劉瑾倒台後也被處死。接任指揮使的是錢寧,錢寧從小被太監義父“嬖之”。做御前侍衛時更是跟武宗同睡一張床,後來被武宗皇帝親近江彬扳倒。江彬繼任錦衣衛指揮使和武宗皇帝也是“出入豹房,同臥起”,且同時兼管東廠。武宗死後,江彬也被殺。

嘉靖朝錦衣衛指揮使更迭很快,朱宸、駱安、王佐、陳寅都是嘉靖在安陸興王府的舊部。之後就是陸炳,他是嘉靖奶娘的兒子,而且還於火災中救過嘉靖的命,居官並無過甚之惡跡,並且對士大夫折節有禮,不曾陷害一人,為朝士所稱。明代唯一的以三公兼三孤,中年暴斃。

嘉靖三十九年接任的是朱希忠,他是“靖難”功臣朱能的後人,襲封成國公。

萬曆朝張居正時代的指揮使是劉守有,他是名臣子弟,出身好。後期是駱思恭,到天啟四年,在“移宮案”中出了大力,可惜被魏忠賢陷害。接任指揮使的是田爾耕。

崇禎皇帝繼位後完結。接任的是駱思恭的兒子駱養性。之後是吳孟明,緩於害人而急於得賄。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