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
魯迅十三歲時,他的祖父因科場案被逮捕入獄,父親長期患病,家裡越來越窮,他經常到當鋪賣掉家裡值錢的東西,然後再在藥店給父親買藥。有一次,父親病重,魯迅一大早就去當鋪和藥店,回來時老師已經開始上課了。老師看到他遲到了,就生氣地說:“十幾歲的學生,還睡懶覺,上課遲到。下次再遲到就別來了。”
魯迅聽了,點點頭,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解,低著頭默默回到自己的坐位上。第二天,他早早來到學校,在書桌右上角用刀刻了一個“早”字,心裡暗暗地許下諾言:以後一定要早起,不能再遲到了。
以後的日子裡,父親的病更重了,魯迅更頻繁地到當鋪去賣東西,然後到藥店去買藥,家裡很多活都落在了魯迅的肩上。他每天天不亮就早早起床,料理好家裡的事情,然後再到當鋪和藥店,之後又急急忙忙地跑到私塾去上課。雖然家裡的負擔很重,可是他再也沒有遲到過。
在那些艱苦的日子裡,每當他氣喘吁吁地準時跑進私塾,看到課桌上的“早”字,他都會覺得開心,心想:“我又一次戰勝了困難,又一次實現了自己的諾言。我一定加倍努力,做一個信守諾言的人。”
意義
後來父親去世了,魯迅繼續在三味書屋讀書,私塾里的壽鏡吾老師,是一位方正、質樸和博學的人。老師的為人和治學精神,那個曾經難魯迅留下深贏得記憶的三味書屋和那個刻著“早”字的課桌,一直激勵著魯迅在人生路上的繼續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