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草案)第四章對於監察委員會的監察職能與職責作出了詳細的規定:
監察職能
監察機關依法行使監察權,主要職能是:
(一)維護憲法和法律法規;
(二)依法監察公職人員行使公權力的情況,調查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
(三)開展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監察職責
監察機關的職責是監督、調查、處置。
監督。監察機關對公職人員依法履職、秉公用權、廉潔從政從業以及道德操守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調查。監察機關對涉嫌貪污賄賂、濫用職權、玩忽職守、權力尋租、利益輸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費國家資財等職務違法和職務犯罪進行調查。
處置。監察機關依據相關法律對違法的公職人員作出政務處分決定;對在行使職權中存在的問題提出監察建議;對履行職責不力、失職失責的領導人員進行問責;對涉嫌職務犯罪的,將調查結果移送檢察機關依法提起公訴。
派出的監察機構根據授權,依法對有關機關、組織和單位、行政區域的公職人員進行監督,提出監察建議;按照管理許可權對涉嫌職務違法的公職人員依法進行調查、處置,並作出政務處分決定。
現任領導
1月9日上午,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在市行政會議中心禮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選舉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副主任、秘書長、委員,市長、副市長,市監察委員會主任,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表決通過市十六屆人大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人選名單。
代表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選舉李猛為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主任,何剛明、葉萍、汪宜武、陳昌生、陳元中為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裴學和為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秘書長,產生了33名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選舉胡啟生為市人民政府市長,程雙林、昌紅梅、王綱根、黃化鋒、黃學龍、吳強為市人民政府副市長。
選舉盛九江為市監察委員會主任。
選舉李令新為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選舉曹敏為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根據《地方組織法》有關規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須報經省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