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銅梁縣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函[2001]81號)和《中共銅梁縣委、銅梁縣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銅委發[2001]13號),設定銅梁縣林業局。根據《銅梁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銅梁縣林業局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的通知》(銅府辦發[2001]69號)檔案規定,銅梁縣林業局是主管全縣林業行政的縣政府工作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森林生態環境建設、森林資源保護和國土綠化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重慶市制定的林業地方性法規、規章;結合銅梁縣實際,起草有關的林業地方規範性檔案,負責組織實施、指導和協調工作。
二、制定全縣林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森林資源消長和合理利用規劃的實施;監督林業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全縣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負責組織、指導林業規費的徵收。
三、組織開展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指導植樹種草等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種苗、造林綠化、天然林資源保護、退耕還林等營造林工程的規劃、建設;指導國有林場、苗圃及鄉鎮林業技術員的建設和管理;組織、協調利用外援、外資進行造林綠化;負責森林生態環境建設項目的實施。
四、負責全縣森林資源(包括防護林、用材林、經濟林、薪炭林、特種用材林)的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動態監測和統計;審核監督森林資源的管理使用;依法編制、審核森林採伐限額並監督執行;監督管理林(竹)木的憑證採伐和經營加工;負責林地、林權管理和徵用、占用林地的初審;監督管理全縣森林資源資產。
五、負責全縣陸生野生動物、植物資源的保護管理和合理開發利用;負責全縣森林和陸生野生動植物類型自然保護區的規劃和管理;負責森林公園的規劃、申報及管理工作;負責野生動物、珍稀樹種、珍惜野生植物極其產品和瀕危物種的管理工作。
六、管理縣公安局林業派出所;指導、協調、督促對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植物案件的查處;負責制定全縣森林防火工作規劃,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監督全縣森林防火工作;指導、協調全縣森林病蟲鼠害防治、森林植物檢疫工作。
七、組織開展林業科技、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林業職工隊伍建設;負責局機關公務員和局屬單位幹部的管理;負責縣綠化委員會日常工作。
八、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銅梁縣林業局綜合科
工作職責:1、負責編報林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
2、下達林業生產計畫並檢查督促執行;
3、編制林業系統建設項目及財務預算決算;
4、監督全縣林業建設資金的管理和使用;
5、負責林業統計工作;
6、研究提出林業發展的經濟調節意見;
7、管理林業專項資金和機關財務;
8、負責林業規費的徵收;
9、監督國有林業資產以及機關和直屬單位的資產。
銅梁縣林政站
工作職責:一、負責林業法律法規的宣傳、貫徹、執行工作。
二、承辦全縣木(竹)材經營、加工、運輸等流通市場的經營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縣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管理、保護工作。
四、承辦全縣林地管理、林權證的發放和林地權屬糾紛調解。
五、負責全縣森林資源限額採伐管理、採伐證發放、數據更新、資源年報等工作。
六、配合森林警察大隊辦理轄區內發生的林業行政案件。
七、搞好林業各項專項金費的收取。
八、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銅梁縣森防站
工作職責範圍:1、負責全縣森林病蟲害預測預報和防治技術指導、協調、監督檢查、災害調查處理及應急方案的啟動;
2、負責全縣森林病蟲害有關法律法規的宣傳和測報、防治技術培訓;
3、負責協調全縣藥物、藥械的調劑工作;
4、負責全縣森林植物及其產品的檢疫工作和檢疫案件的調查處理;
5、負責全縣森林病蟲害防治、檢疫情況的統計上報;
6、局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森林資源
根據2002~2003年開展的銅梁縣森林資源二類調查成果統計,全縣現有林業用地61.47萬畝(包括四旁折算面積,不含近幾年退耕還林地面積),其中成片有林地48.93萬畝,疏林地0.1萬畝,無立木林地0.2萬畝,四旁樹折算面積12.08萬畝,其它林業用地0.15萬畝。全縣森林覆蓋率為30.3%(其中四旁折算占6.0%),活立木總蓄積63.6萬立方米,其中林分蓄積51.8萬立方米,年林木生長量4.96萬立方米(見附圖1)。全縣地帶性森林植被為亞熱帶常綠闊葉林,但因人為活動頻繁,原始次生森林植被保存很少。主要樹木有60個科、104個屬、166個種,其中重點保護植物10餘種,如桫欏、金毛狗、香樟、銀杏、杜仲、紅豆杉、楠木等,已掛牌保護的古樹名木有1579株。林區內的野生動物有70餘種,列入國家保護的動物有10餘種,如白鷺、長腳秧雞、莽蛇、貓頭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