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關於交通運輸行業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訂全區公路、水路交通行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培育和規範物流市場,負責公路、水路交通運輸行業統計和引導交通運輸信息化建設。(二)承擔道路、水路運輸市場監管責任,擬訂道路、水路運輸相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
(三)指導交通運輸業體制改革工作;培育和管理交通運輸市場以及交通建設市場,維護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的平等競爭秩序;指導城鄉客運及有關設施規劃和管理工作,管理城市客運(城市公共運輸和計程車);引導交通運輸業最佳化結構和協調發展。
(四)負責道路、水路交通運輸業管理工作,指導公路、水路交通運輸業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工作;加強運輸服務業的行業管理,對重點物資運輸和緊急客貨運輸進行調控。
(五)承擔公路、水路建設市場監管責任。負責公路及水路交通基礎設施建設、維護、質量與安全監督和造價管理,組織實施國家重點公路及水路交通工程建設,監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資金的使用。
(六)負責高速公路及重點幹線路網的運行監測、協調和車輛超限超載治理工作。
(七)承擔水上交通安全監管責任。負責水上港航監督、船舶及水上設施檢驗、船員培訓考核及船舶維修市場管理。
(八)負責汽車維修市場、汽車駕駛學校和駕駛員培訓行業的管理;實施汽車綜合性能檢測行業管理。
(九)推廣交通科技新技術、新產品,推動行業科技進步、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工作。
(十)承辦地區行署和省交通運輸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 公 室人事教育科
安全法規科
計畫財務科
紀檢監察室
基本建設科
航 務 處
基 金 辦
工程師室
綜合計畫科
老 乾 科
項 目 辦
巡 查 辦
高等級辦
站 點 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