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

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Reserve requirement,也譯作存款準備金比率、現金準備比例、準備金比例、準備金要求、存款準備率),指商業銀行的初級存款中不能用於放貸的部分的比例,即是而存款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

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Reserve requirement,也譯作存款準備金比率現金準備比例準備金比例準備金要求存款準備率),指商業銀行的初級存款中不能用於放貸的部分的比例。

為保障存款人的利益,銀行機構不能將吸納的存款全部用於發放貸款,必須保留一定的資金,繳存在中央銀行,以備客戶提款的需要,這部的分存款就叫做存款準備金。而存款準備金與存款總額的比例,就是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

例子

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是銀行會計賬目,資產負債表內的一個項目,其高低變化,將直接影響該銀行放款的能力。比如說,如果中央銀行要求準備金率是20%,該銀行可以把餘下80%銀行存款拿來放款。如果央行突然把存款準備金率提高至60%,銀行則只餘40%可向外放款。在這情況下,銀行為保障利潤,可能要提高放款利率,或者減低給存款客戶的利息,反之亦然。

優點

存款準備金制度有利於保證金融機構對客戶的正常支付,比如說預防擠提。

貨幣政策上的作用

隨著金融制度的發展,存款準備金逐步演變為重要的貨幣政策工具。中央銀行通過調整存款準備金率,可直接影響金融機構的信貸擴張能力,從而達至巨觀調控的目的。比如說,當中央銀行降低存款準備金率時,金融機構可用於貸款的資金增加,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也相應增加;反之,通過增加存款準備金率,可減少金融機構的可貸金額,從而減少市場貨幣供應量,社會的貸款總量和貨幣供應量亦會相應減少。

以大陸地區為例,自2010年1月18日起,按其存款準備金比例指標,商業銀行在央行存款準備金存款與各項存款之比不得低於16%。

各國的準備金比例

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由各國中央銀行規定:


國家 法定 準備金 比例%
澳大利亞
加拿大
墨西哥
瑞典
英國
歐元區2.00
瑞士2.50
拉脫維亞3.00
智利4.50
中國16.00(在2010年01月18上調0.5)
保加利亞8.00
蒲隆地8.50
匈牙利8.75
加納9.00
美國10.00
尚比亞17.50
香港18.00
克羅地亞19.00
塔吉克斯坦20.00
蘇利南35.00
約旦80.00
台灣地區根據各種存款分別訂定不同的存款準備率,詳見:各種存款準備金比率

相關

  • 中國人民銀行
  • 英倫銀行
  • 美國聯邦儲備局
  • 歐洲中央銀行
  • 中央銀行 (中華民國)
  • 巨觀調控

外部連結

  • 金融界:存款準備金
  • 銀行存款準備金比率
  • 解讀中央銀行上調準備金比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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