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銀川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地處寧夏回族自治區首府,是自治區工商局的直屬地級市局。全局直轄四個分局(興慶一分局、興慶二分局、金鳳分局、西夏分局),三個縣(市)局(永寧縣工商局、賀蘭縣工商局、靈武市工商局)。現有幹部職工673人,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人員599人,占89%,承擔著銀川市7130平方公里的市場監管執法重任。

機構榮譽

幾年來,先後被人事部、國家工商總局等表彰為“全國先進集體”、“掃黃打非行動先進集體”、“糧食市場監管先進單位”、“法制宣傳教育先進單位”、“流通領域產品質量和食品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先進集體”、“治理商業賄賂工作先進集體”;被自治區黨委、政府表彰為“抗擊‘非典’先進集體”、“民族團結進步先進集體”、“百日行風整頓先進集體”、“第七屆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承辦工作先進單位”;被自治區紀委、糾風領導小組、監察廳表彰為“全區政風行風評議工作先進集體”,被寧夏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協調指導小組表彰為“寧夏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十佳單位”,榮獲“自治區五一勞動獎狀”,並多次被自治區工商局評為“五好工商局”和“先進單位”;先後多次被銀川市委、政府表彰為先進基層黨組織、就業再就業工作、軍民共建、消防工作、創衛、五創、計畫生育、食品安全、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等工作“先進集體”。12315申訴舉報中心被評為“全國青少年維權崗”、“全國三八紅旗手集體”和“全國職工職業道德百佳班組” ,被國家工商總局表彰為“行政執法體系建設工作先進單位”;企業註冊科被評為 “全國巾幗文明崗”和“自治區女職工建功立業標兵崗”;消協被中國消費者協會評為“消費與和諧”年主題活動“先進單位”。

銀川市工商局於2007年1月被自治區文明辦授予“自治區文明單位”,行風評議連續三年進入前三名,七個縣、市(分)局也全都獲得了文明單位稱號,其中自治區文明單位2個、銀川市文明單位5個,還有7個工商所也獲得了縣(區)級文明單位稱號。

主要職能

(一)貫徹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負責市場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的有關工作。

(二)承擔依法查處取締無照經營的責任。負責轄區各類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人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和監督管理。

(三)承擔依法規範和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的責任。負責監督管理市場交易行為和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

(四)承擔監督管理流通領域商品質量和流通環節食品安全的責任。組織開展有關服務領域消費維權工作,按職責查處假冒偽劣等違法行為,指導消費者諮詢、申訴、舉報受理及處理工作,保護經營者、消費者合法權益。

(五)承擔查處違法直銷和傳銷案件的責任。依法監督管理直銷企業和直銷員及其直銷活動。

(六)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方面的反壟斷執法工作(價格壟斷行為除外);查處不正當競爭、商業賄賂、走私販私等經濟違法行為。

(七)監督管理經紀人、經紀機構及經紀活動。

(八)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負責辦理動產抵押物登記;負責依法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

(九)負責廣告活動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依法保護商標專用權和查處商標侵權行為。

(十一)組織指導企業、個體工商戶、商品交易市場實施信用分類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轄區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經營行為的服務和監督管理。

(十三)承辦自治區工商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協調、督辦機關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保密、信訪、信息、宣傳、政務公開等工作。

人事與老幹部處

負責機關及直(所)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工作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法制處(行政審批辦公室)

組織開展工商行政管理執法監督和聽證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重大決策的備案、審查工作;負責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法律事務;負責法制教育、宣傳、培訓工作;組織、協調工商行政管理行政許可工作。

財務處

負責機關財務及直(所)屬單位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統計工作;擬訂資金、資產、裝備、基建等管理制度;承擔制服、證照等政府採購工作。

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局

擬訂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直銷監督管理和禁止傳銷的具體措施、辦法;承擔有關反壟斷、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工作,監督管理直銷企業;查處違規直銷、傳銷及其他經濟違法案件,督查督辦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

消費者權益保護處

擬訂保護消費者權益措施、辦法;承擔流通領域商品質量監督管理工作;查處假冒偽劣等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違法行為;依法開展經營行為規範和消費維權工作;開展消費教育和引導工作;指導消費者諮詢、投訴、舉報受理、處理和網路體系建設工作;協調督辦重大消費侵權案件、重大消費糾紛。

市場(網路交易)規範管理處

擬訂規範市場秩序的具體措施和辦法;承擔規範維護各類市場經營秩序工作;承擔監督管理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行為的工作;組織實施契約行政監督管理;承擔管理動產抵押物登記、經紀人、拍賣行為的有關工作;查處契約欺詐等違法行為;組織指導商品交易市場信用分類管理工作;組織指導市場專項治理工作。

企業註冊處

擬訂企業(含外資企業)、個體工商戶和其他經營單位登記註冊的具體措施、辦法;依法承擔許可權範圍內企業(含外資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名稱的核定工作;依法核發自治區工商局登記管理的企業(含外資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證照;指導、監督檢查登記註冊工作。

企業監督管理處

負責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年度報告、企業信息公示工作;負責自治區工商局登記企業和其他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信息公示的監督檢查、採取信用約束措施;負責對違反登記註冊管理違法行為的查處;協調有關部門開展企業信息互聯共享,建立監管聯動回響機制; 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授權,承擔外商投資企業、港澳台商投資企業、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

個體私營經濟監督管理處

擬訂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個體工商戶、私營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工作;負責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記的私營企業年度報告、信息公示工作,依法查處違法違規案件;組織、指導、監督查處取締無照經營工作。

商標廣告監督管理處

擬訂有關商標、廣告監督管理的具體措施、辦法;指導、監督管理廣告活動;指導廣告行業組織的工作;組織監測各類媒體廣告發布情況;組織查處商標、廣告違法行為;指導企業商標的註冊、使用、認定、保護等工作;承擔寧夏著名商標的認定和馳名商標的推薦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直(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經濟檢查大隊

組織實施反不正當競爭法等法律法規執法、宣傳等活動;依法查處市場交易中的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依法打擊流通領域走私販私及經濟違法違章行為,依法打擊制售假冒偽劣商品、侵權商品的行為。

房地產市場管理工商所

依法對銀川市房地產市場監督管理;查處房地產市場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章案件;規範房地產市場交易秩序;參與查處房地產市場交易中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行為。

運輸市場管理工商所

依法對銀川市運輸市場監督管理,查處運輸市場中違法違章案件;規範運輸行業營企業、個體工商戶的經營行為和運輸。

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管理工商所

依法對銀川市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監督管理;查處機動車輛交易中違法違章件,規範機動車輛交易市場秩序;參與查處機動車輛交易中走私販私的違法行為。

地理位置

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興慶區新華西街246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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