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建歷程
2018年3月13日,根據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議案,擬組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2018年3月,根據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批准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設立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作為國務院直屬事業單位。
2018年4月8日上午,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正式掛牌。
主要職責
依照法律法規統一監督管理銀行業和保險業,維護銀行業和保險業合法、穩健運行,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保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金融穩定。
機構領導
黨委書記、主席:郭樹清
黨委委員、副主席:王兆星、陳文輝、黃洪、曹宇、周亮、梁濤、祝樹民
黨委委員、中央紀委駐銀保監會紀檢組組長:李欣然
發布檔案
2018年4月,財政部、稅務總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開展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的通知》,通知明確了:
1個人扣除限額,即放入商業養老保險賬戶的資金,按照當月工資薪金、連續性勞務報酬收入的6%和1000元孰低辦法確定。企業主扣除限額按照不超過當年應稅收入的6%和12000元孰低辦法確定。
2.賬戶資金收益暫不徵稅。
3.個人領取商業養老金徵稅。對個人達到規定條件時領取的商業養老金收入,其中25%部分予以免稅,其餘75%部分按照10%的比例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稅款計入“其他所得”項目。
2018年4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商務部、人民銀行、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證監會六部門聯合印發了《關於引導對外投融資基金健康發展的意見》。
在募資方式方面,《意見》支持符合條件的對外投融資基金在境內外市場面向各類社會資本投資者募集資金,也支持主權財富基金依法合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同時,《意見》明確各類金融機構不得以信貸資金等方式違規出資參與對外投融資基金,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不得以財政性資金在境外出資設立對外投融資基金。
在基金運營方面,《意見》鼓勵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有利於推進“一帶一路”建設,深化國際產能合作,帶動國內優勢產能、優質裝備、適用技術輸出,提升我國技術研發和生產製造能力,彌補我國能源資源短缺,推動我國相關產業提質升級的業務。嚴格限制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與國家外交方針、發展戰略以及巨觀調控政策不盡相符的業務。禁止對外投融資基金開展危害或可能危害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等的業務。
在完善監管方面,《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激勵懲戒機制。在對外經濟合作領域失信懲戒機制下,建立對外投融資基金誠信記錄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