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簡介
對賬有月對賬和季度對賬、半年對賬,核對截止上個月底帳戶上的餘額。一般要求在15或20個工作日內對賬完畢。郵寄的對賬單一般交由郵局或金融服務公司投遞。郵局投遞的,一般由客戶對完賬後自已送回銀行或郵寄回銀行指定櫃檯或信箱;金融服務公司投遞的,一般是快遞人員送達之時就可以蓋章取回,免去客戶回郵的麻煩,這樣也提高了時效,所以很多銀行現在都把對賬單交給專門的金融服務公司,投遞、回收快速高效。主要意義
對賬是銀行相關法律的要求,是一種義務,並不給銀行和企業雙方帶來收益,所以很多企業甚至銀行對其都不太重視。
對賬的過程很簡單,基本上上個月的帳公司都做好了,拿到對帳單只需按照上面的截止日期,對比上面的數額和你賬面上的數額,如果相符,在相符那一框打鉤,蓋上公章或者預留印鑑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