釣魚紅包

釣魚紅包

釣魚紅包,源自成都某企業董事長微信群里發的一個紅包,而上班時間參與搶這個紅包的員工,也被公司處罰了500元。董事長稱,公司規定上班不能玩手機,他在群里發紅包,就是在測試製度執行情況。這位董事長的做法被網友認為在模仿釣魚執法,因此將他發的紅包成為釣魚紅包。

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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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月4日上午,成都某公司董事長在微信群里發了個紅包。“搶還是不搶?”員工楊海(化名)按捺住了內心激動,沒好意思吃這第一口螃蟹。接下來,他的不好意思就轉化成了慶幸:當天下午,公司下發處罰通知,搶紅包的前三位員工每人罰款500元,理由是上班時間玩手機。群里有紅包,相信大部分線上的網友都會第一時間點開。這前三位手快的搶紅包高手,這次卻被老闆給算計了:一個最多十幾塊的紅包卻換來了每人500元的罰單,還真是冤枉。有網友認為該董事長的做法是“釣魚執法,用違規的手段引導違規,既不合規又失誠信”。

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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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公司一位員工表示,“手氣最好的,也就搶了10多元,這樣太不值得了。”也有員工表示,平時三四千的工資,如果一下被罰掉了500元,還是有些痛心,不過“私人企業,老闆說了算”。

這家公司董事長羅先生表示,公司從事的是與安全生產有關的行業,要求一直比較嚴,並且“搶紅包的三名員工都是中層幹部,又屢教不改,因此罰得重些”。他表示,作為一個企業的老總,他無法跟蹤管理每一位員工,用這種方式測試下屬並沒有錯。而該公司的《工作管理制度》確實規定,“上班期間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玩遊戲、網聊、看電影、玩手機等,一經發現一次扣100元。”

觀點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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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網友指出,既然是公司規定,董事長自己在上班時間發紅包,本身也違反了公司紀律。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的康凱律師表示,員工和企業之間是基於契約的勞務僱傭關係,如果員工違反了紀律,公司可以根據相應的規章制度進行處罰。不過,他也指出,這種做法雖然不違法,但並不合理。現在手機用途很多,一個單位不可能規定員工在上班時間不能用手機。即使搶紅包違反了公司管理規定,但這個行為到底對公司有沒有損害也很難說。而且既然是領導發的紅包,那領導自己也在上班時間玩手機了,因此拿這個理由來處罰比較牽強。

評論員

搶次紅包挨頓罰,相信這個沉痛的教訓會讓公司很多員工學乖了。下回再有老闆在群里發紅包,大家也會裝作沒看見。也許以後,大家再也不會拉老闆入群,或者大家乾脆另外重建一個新群,標明“老闆不在”,去別群謀生路去了。這樣一來,老闆潛入群中試圖了解員工心態的想法也就落了空,而這種“紅包釣魚”的辦法顯然更行不通了。

由此看來,這位老闆試圖拿罰款讓員工警醒的做法似乎並不科學。因為從法律上來說,占用上班時間搶紅包雖不對,但如果因搶個紅包就罰500元,似乎也並不合乎《勞動法》的規定。從另一個方面說,員工如果因為這事挨了罰,肯定認為老闆不近人情,對老闆的成見也就積下了。時間長了,反而不利於員工隊伍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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