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錢會

金錢會

jīn qián huì ㄐㄧㄣ ㄑㄧㄢˊ ㄏㄨㄟˋ 金錢會(金錢會)

基本信息

詞語解釋

唐代宮中撒錢之遊戲。 唐 杜甫《曲江對雨》詩:“何時詔此金錢會,暫醉佳人錦瑟旁。” 仇兆鰲 註:“ 顧 註:《舊唐書》: 開元 元年九月,宴王公百寮於 承天門 ,令左右於樓下撒金錢,許中書以上五品官及諸司三品以上官爭拾之。” 元 顧瑛 《唐宮詞》之三:“後宮學做金錢會,香水蘭盆浴化生。”參閱《舊唐書·玄宗紀上》。

內容

1858年(鹹豐八年),浙江省平陽縣錢倉鎮人趙啟、周榮、繆元、朱秀仙、謝公達、陳十一、孟州、王秀金等8人聚義於鎮北的北山廟,隨後在平陽的金溪山成立了金錢會。起初用兩枚康熙通寶的面文釘在一起,再用絲線穿緊,帶在身上作為憑信,這就是金錢會取名的起源。不久,趙啟採納了程傑的建議,改用舊錢熔鑄了“金錢義記”。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漢字中“金”字上部應是“人”,而該錢上的“金”字上部並不是“人”,而是“入”,以示此錢是作入會之證。

依金錢會會規,入會前每人須向會首繳納500文作為會費,立誓言,守會規,服從會首命令。然後由會首發給紅帖一張以及“金錢義記”一枚。“金錢”兩字是起義組織的會名。“義”是為首8人義結金蘭、共舉義旗之意。“記”字是標記之意。“義記”兩字連起來就是以“義”作為他們之間的記號。

趙啟等人正式起義是在公元1861年8月2日,當時他們的活動範圍大多在浙江省的東南部杭州府所轄地區及溫州府所屬各縣和福建省的東北部,因此,“金錢義記”也大多發現在上述地區,別的地方很少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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