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市場主體

金融市場主體,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 金融市場主體又叫金融市場的交易主體,即金融市場的交易者。參與金融市場的機構或個人,或者是資金的供給者,或者是資金的需求者,或者是以雙重身份出現。 如果從參與交易的動機來看,則可以更進一步細分為投資者(投機者)、籌資者、套期保值者、套利者、調控和監管者等。對於金融市場的主體包括政府部門、工商企業、居民個人與家庭、存款性金融機構、非存款性金融機構等等。(監獄不能成為金融市場主體)一般包括企業、政府、金融機構、機構投資者和家庭五個部門。

金融市場主體的關係

1、企業與金融市場的關係
在世界上任何國家和地區,企業都毫無例外地是經濟活動的中心,因而也是金融市場運行的基礎。
從法律形態看,企業主要有三種組織形式: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和公司。獨資企業和合夥企業是傳統的企業形式,公司則是現代企業形式。企業因從事商品生產而和金融市場緊密聯繫在一起。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資金餘缺,必須通過金融市場進行融通。
現代企業的重要特徵是投資主體的多元化,歸根結底是資本聯合的一種形式。這個“資本聯合”的過程,必須通過金融市場實現。
2、政府在金融市場上的雙重身份
政府部門是一國金融市場上主要的資金需求者。在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都是發行主體。在國際金融市場上,政府的資金需求者身份有所改變。
政府除了是金融市場上最大的資金需求者和交易的主體,還是重要的監管者和調節者。因而在金融市場上的身份是雙重的。
政府對金融市場的監管主要是授權給監管機構,並經常向金融市場施加影響。非常時期還會採取非常措施。
3、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上的特殊地位
在金融市場上,金融機構的作用是極其特殊的。首先,金融機構是金融市場上最重要的中介機構,是儲蓄轉化為投資的傳遞者和導向者。資金從儲蓄者手中轉移到投資者手中之所以採取間接融資方式,根本原因是間接融資有許多好處。在美國,金融機構大約是3/5金融工具存量4/5債權的持有者或發行者。
其次,金融機構還是金融市場上資金的供給者和需求者。金融機構籌集資金的直接目的是為了向市場供應資金,但有時也有以自營為特徵的投資活動。這就需要在金融市場上直接發行證券,以資金需求者的面目出現。在發達的金融市場中,對金融市場的壓力一般也是通過金融機構傳遞的。
總之,金融機構在金融市場中的特殊地位,使其在一國的金融體系中起著關鍵作用。
4、機構投資者在金融市場活動的範圍與方式
機構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主要是買賣公司證券,也購買一定的金邊債券。總之,活動範圍主要是資本市場。由於機構投資者交易數額較大,因而對金融市場的影響力越來越大。
機構投資者最初是從私人手裡購買證券,主要是購買公司債券和股票。經過長期積累,年復一年的取得證券,使機構投資者在金融市場上處於重要地位。機構投資者常常通過電話等手段就將交易完成。它和家庭部門在金融市場上的作用互為消長。
5、家庭在金融市場上的地位與作用
家庭部門是金融市場上重要的資金供給者,是金融工具的主要認購者和投資者。
家庭部門因其收入的多元化和分散性特點,而使其投資者和資金供給者的身份具有一貫性。
家庭部門正是因為投資的分散性和多樣性特徵,而使金融市場具有了廣泛的參與性和聚集長期資金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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