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武術協會

第二條 第四條 第十條

基本信息

機構簡介

金華市武術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眾性體育社團,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該會宗旨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和組織全市各界熱愛武術運動的團體和個人,倡導並開展民眾性武術活動,提高武術運動水平,推動武術運動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機構章程

《金華市武術協會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為金華市武術協會(簡稱市武協)。
第二條 本會性質:金華市武術協會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民眾性體育社團,是非營利性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團結和組織全市各界熱愛武術運動的團體和個人,倡導並開展民眾性武術活動,提高武術運動水平,推動武術運動發展,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
第四條 本會遵守國務院頒布的《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之規定,在金華市體育總會的指導和監督下開展工作。
第五條 本會地址:金華市體育館。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是:
(一)廣泛開展民眾性健身活動,為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綱要,增強人民體質服務;
(二)組織、舉辦各類武術運動技術培訓和對外交流;
(三)舉辦或承辦各類武術競賽活動;
(四)協助體育行政管理部門,組織武術教練員、裁判員業務培訓、等級裁判員考試、考核;
(五)協助體育行政管理部門審定公布武術運動員的等級稱號和段位資格;
(六)對所屬團體會員、分會進行管理和業務指導,開展和組織開武術活動;
(七)爭取並接受社會捐贈,為本會的發展籌措資金。
第三章 會 員
第七條 會員
(一)凡屬本市的各縣(市)級行業體協(系統)的武術協會或單項武術協會均系本會的團體會員。
(二)本市的各縣(市)、各行業(系統)的其他武術團體,願意遵守本會章程者,均可申請為本會團體會員。
(三)接納新會員須經有關團體協會委員會討論,上報本會批准。
(四)凡市武術協會和各武協團體協會的個人會員,均為市武術協會個人會員。
第八條 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五)有獲得業務指導和諮詢權。
第九條 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二)認真完成本會委託交辦的各項工作或任務;
(三)繳納會費:新入會個人會員向武協繳納會費及證件工本費貳拾伍元整;老會員的每年度會費為壹拾元整,作為各所屬分會的活動經費,由會員自願籌集;
(四)服從本會管理,接受本會監督。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者,經委員會或常委會討論表決,予以處分。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人事任免
第十一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的職責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委員、常務委員、主席、副主席、秘書長;
(三)審議委員會的工作報告、財務報告和工作計畫等;
(四)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四年召開一次,必要時提前或推遲召開。
第十四條 本會常務委員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委員會人選由會員代表大會民主協商、推選產生,每屆任期四年,委員會每年舉行一次年會。
第十五條
(一)委員會設主席一人、常務副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秘書長一人。其人選由委員會協商推選產生。
(二)主席為本會最高負責人,負本會工作之全責;常務副主席協助主席工作並負責監督日常事務的處理;
(三)秘書長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畫;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實體機構開展工作;提名副秘書長及各辦事機構、分支機構負責人,交常委會決定;處理其它日常事務。
(四)委員會下設:秘書處、辦公室、競訓、裁判、管理、後勤聯絡委員會、分會、研究會、輔導站等;各辦事機構設負責人若干人;各分會的設定由各分會協商議定報委員會批准;各分會會長自然為協會委員。
(五)第五屆市武術協會主席為本屆協會法定代表人。
(六)本會將聘請熱心支持武術運動的領導、知名人士和有關人士為本會名譽主席或顧問。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
第十六條 本會經費來源:除政府資助外,主要來自社會各界捐贈;在核准的業務範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按國家有關規定收取的會員會費和其它合法收入。
第十七條 財務制度
(一)本會經費必須用於本章程規定的業務範圍和事業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二)本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三)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會計人員必須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會計人員調離時必須辦妥交接手續;
(四)本會的資產,任何單位、個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五)本會經費開支須經辦公室負責人審核,由法人簽字後方能支付。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章程由出席委員會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並報金華市體育總會批准,在市民政局註冊登記後生效。本章程的修訂和補充,須經委員會討論並經出席會議委員的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出席會議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會總數的三分之二)。
第十九條 協會活動的終止
本會終止決議須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並報業務主管部門批准,向市民政局辦理註銷手續。
第二十條 本章程經二OO八年二月二十三日第六次代表大會通過,其解釋權屬於本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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