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武平

金武平,男,國籍中國,去世於1953年6月6日

基本信息

人物生平

民國35年(1946)12月,金武平經蔣介石侄子蔣堅忍舉薦,被委任為銅川縣縣長,至37年(1948)6月調離。 金武平在銅川任職期間,即向各鄉鎮頒布蔣介石、胡宗南的“八大殺令”和“三光政策”,建立地方武裝機構。他從陝西省保全司令部等處領得長槍150支、機槍7挺、子彈5000發。在全縣7個區鎮和49個保架設情報電話線路,蒐集解放軍情報,擬定反共防共的“清剿”計畫。帶領地方反動武裝,配合國民黨軍隊進擾共產黨領導的石柱、紅土、育寨、棗園、上官、周家陵、武家原等游擊區,並幾次與邊區武裝力量頑抗,殺害解放軍戰士王經州、李統才等13人,殺害游擊隊員魏廣成、趙士貢、何祖晉、李滿滿,打死吳世堂的母親和關思春的兒子。194年春,金武平令縣保警隊副總隊長李興中在文明區川口,槍殺共產黨游擊隊隊員2名。並夥同暫二旅一個營在石柱上官村襲擊許天傑帶領的游擊隊,使9人犧牲,10多人負傷。 1947年冬,金武平出於反動的政治目的,實行移民並村,命令文明鄉鄉長李生璧和邵玉、王福傑等人帶領保警隊,燒毀葫蘆村瓦房45間、草房6間、糧食61石9斗,沒收農具、器物不計其數,致使張開明之母塌死,小孩凍死。 為了大發橫財,金武平以共產黨嫌疑為藉口,將廖中山等9名民眾逮捕,嚴刑拷打,詐得金圓券1720萬元。以共產黨嫌疑對同福、同泰、新裕、生生、利群、銅宜公司等煤礦敲詐勒索金圓券45500萬元,黃金35兩4錢,煤炭213噸和大量衣物,貪污糧食18250公斤,金圓券28300萬元。 1951年1月28日,金武平在湖南長沙被逮捕,1952年7月31日押送至銅川。1953年6月6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銅川縣城南大操場召開公判大會,依法判處金武平死刑,立即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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