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省及州有關科技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2、加強科技成果在全社會的推廣套用,加速科技成果向生產力的轉化和智慧財產權宣傳保護工作。
3、負責科學技術培訓,普及及科技宣傳諮詢,加強科技項目的管理。
4、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黨政一把手抓第一生產力的目標責任制的考核工作和中青年學術、技術帶頭人、技術帶頭人的選拔、培養及引進以及做好知識分子工作。
5、參與全縣科學技術發展的有關政策的規定和科技發展計畫、年度計畫制定、全縣科技人員職稱評定工作。
6、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