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區委、區政府的要求

機構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本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戰略、方針和政策;根據本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以及區委、區政府的要求,組織編制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中長期規劃,研究提出本區經濟、社會和城鎮發展戰略以及相應的政策措施;銜接、平衡城鄉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及各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指導鎮、街道、工業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

(二)研究提出本區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組織編制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提交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加強對本區經濟運行的分析、預測、預警和監控,協調解決經濟運行和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

(三)統籌協調本區經濟體制改革,研究和協調改革、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社會事業領域體制改革方案和相關措施;參與研究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和政府職能轉變的重大問題。

(四)根據國家和本市產業政策,提出本區產業發展的導向和政策;加強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推進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高新技術產業和信息化的發展;研究提出本區產業布局、產業結構調整、各類產業園區設立和調整的意見。

(五)負責編制本區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審批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年度計畫安排及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及概算;審核不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申請報告;審批使用政府性資金投資建設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調整工程概算;審核並上報由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批的投資項目;負責區政府性投資項目儲備庫建設和區重大項目的投融資協調,加強對政府性投資項目的監督和管理;負責區財政性基本建設項目的年度計畫編制、資金平衡和協調服務工作;負責區重點工程、實事項目的年度計畫編制、跟蹤和督查,組織落實市重大工程、實事項目在本區的分解實施。

(六)綜合分析本區全社會資金形勢,研究提出政府投資的重大項目投融資方案,協調指導承擔政府投資項目的區級投資公司的投融資工作;對全社會資金包括財政預算資金、政府性資金和國有資產的平衡協調提出意見;統籌本區金融產業發展規劃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計畫的銜接平衡,研究提出本區金融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建議,參與直接融資、間接融資、金融風險防範的有關工作;參與研究本區財稅政策。

(七)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研究人口、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做好本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土地利用年度計畫的銜接;組織編制本區發展循環經濟、生態環境建設、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等規劃;組織編制本區能源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本區節能減排工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本區節能減排的綜合協調工作。

(八)負責本區社會發展與國民經濟發展的銜接平衡;協調平衡人口、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旅遊、民政、社會管理等發展政策,推進社會事業建設;提出經濟和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對策和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

(九)貫徹落實國家、本市價格主管部門制定的商品價格和收費標準;充分發揮價格的槓桿調節作用;按照價格管理許可權,制定並調整區域內的商品價格、公用事業價格和公益性服務價格等;負責本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的管理;審批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年度審驗;指導和協調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的價格工作;處理價格爭議。

(十)建立本區價格監測、成本調查網路;開展重要農產品、重要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負責重要商品和服務價格的監測、分析、預測和發布;負責涉案財產價格鑑定、開展價格諮詢服務和價格認證評估工作。

(十一)監督檢查價格政策的執行情況,對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上海市價格管理條例》、《關於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依法實施行政處罰;整頓和規範市場價格秩序,規範轄區內企事業單位的價格行為,保護企業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十二)負責規劃、協調社會應急處置體系中的物資保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本區重要物資、商品和能源等方面的戰略儲備;負責承辦區國防動員委員會下達的經濟動員工作任務。

(十三)宣傳貫徹國家、市有關散裝水泥管理的法規、政策,積極做好本區散裝水泥的推廣使用,提高散裝率。按照國家、市有關要求,編制區發展散裝水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生產、用散計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本區散裝水泥專項資金的徵收、上繳和使用的預算審批工作,並按有關規定做好專項資金的管理等工作。

(十四)根據國家“十一五”規劃綱要,加強農村能源綜合建設。根據區域內電網現狀和區經濟發展對用電的需求趨勢,配合供電部門編制電力設施建設發展計畫和供電設施建設項目的實施,做好農村電網建設,促進農業經濟的發展。

(十五)負責本區液化氣的日常管理和行政執法等工作;負責編制本區域燃氣事業發展計畫;貫徹《上海市液化石油氣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維護液化氣生產、供應單位和用戶的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

(十六)承擔有關行政複議答覆和行政訴訟應訴工作。

(十七)承辦區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主 任、黨組書記:李士權

主持區發改委全面工作,主管組織人事、財務工作。

副主任、區物價局局長、黨組成員:龐旭峰

分管價格管理科、價格監測科、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協管組織人事工作。

副主任、黨組成員、區稽察辦主任:陸勤生

分管投資管理科、社會發展科。

副主任、黨組成員、區金融辦主任、紀檢組長:劉 濤

分管金融發展與服務科。

副主任、黨組成員:葛 鈞

分管綜合規劃科(國民經濟動員辦公室)、綜合改革科。

副主任、黨組成員:戴宏輝

分管產業發展科(節能減排辦公室)、機關黨組織、工會、婦女、離退休幹部工作、協管辦公室。

副主任、黨組成員:張 皓

分管能源(燃氣)管理辦公室。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主要職責,上海市金山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設定9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二)綜合規劃科(掛經濟動員科牌子)

(三)產業發展科

(四)社會發展科

(五)經濟調節科

(六)投資管理科

(七)綜合改革科

(八)價格管理科(掛價格投訴中心牌子)

(九)價格監測科(掛成本調查隊牌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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