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戰醫療所

野戰醫療所,由醫院臨時抽組派出的救治機構。每所編制約100張床位,其編成一般為:指揮所(所部)、分類後送組、醫療組、手術組、醫療保障組及生活保障組。它平時寓於駐軍醫院之中,每年定期組織衛勤訓練,保持常備不懈,具有單獨遂行救治任務和獨立生活的能力。戰時可作為組建集團軍醫院的基礎,也可執行師一級的救治任務,或作為核、化學武器傷員早期救治機構及執行其他臨時性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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