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渝中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方針政策;組織擬定全區安全生產工作計畫和措施;制定各部門、各行業安全生產考核目標,並實施監督和考核工作。
(二)綜合管理全區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依法行使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單位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三)發布安全生產信息;參與生產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全區傷亡事故統計上報工作;受區政府委託,會同有關部門做好非生產傷亡事故的調查、協調工作。
(四)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工作;負責組織對用人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有關部門承擔的鍋爐、壓力容器、電梯等特種設備除外)的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諮詢和監督檢查工作。
(五)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安全執法檢查和指導安全新技術的推廣工作。
(六)負責對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資格的考核、發證和用人單位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工作。
(七)參與新建、改建、擴建生產性工程項目安全設施的審查驗收;監督檢查轄區內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八)監督檢查用人單位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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