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民族、宗教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組織開展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和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負責民族、宗教動態和信息的匯總、分析,提出政策建議。
(二)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規章,負責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督促檢查落實情況,保障少數民族合法權益;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貫徹落實,組織指導民族自治地方有關慶典活動。
(三)研究提出協調民族關係、宗教關係的工作建議,協調配合處理民族關係中的重大事宜和宗教方面的突發事件,維護民族團結、宗教和睦、社會穩定;組織、承辦、指導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四)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履行民族工作相關職責,促進民族政策在經濟發展和社會事業有關領域的實施、銜接。
(五)負責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的發展規劃,促進建立和完善少數民族事業發展綜合評價監測體系,推進實施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六)研究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社會事業方面的問題並提出特殊政策建議,協調或配合有關部門處理相關事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科技發展、對口支援、扶貧開發和經濟技術合作等有關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
(七)依法履行宗教事務管理職責,依法保護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動,維護宗教界合法權益,防範利用宗教進行的非法、違法活動,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的滲透活動,促進宗教關係和諧;辦理宗教團體需由政府解決或協調的有關事務。
(八)指導宗教團體和重點宗教活動場所依法依章開展活動,支持加強自身建設,指導幫助搞好自養事業;幫助宗教團體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辦好宗教院校;推動宗教團體在宗教界開展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擁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自我教育。
(九)指導區縣(自治縣)民族宗教事務部門依法履行管理職能及處理民族、宗教事務的重大事件,加強同民族自治地方的聯繫。
(十)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宗教界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組織協調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十一)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聯繫少數民族幹部,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和選拔使用工作;聯繫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並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
(十二)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日常工作的協調和督查;承擔信息、統計、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公務接待等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年度目標考核管理工作;組織承辦民族自治地方慶祝活動;承辦民族、宗教參觀考察團(組)的組織與接待工作。
辦公室
主任 孔剛
副主任 彭興紅
(二)政策法規處。
研究民族、宗教理論、政策、動態和發展趨勢並提出政策性建議;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規、規章;承擔民族宗教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工作;承擔協調、指導民族區域自治法貫徹落實的具體工作;研究涉及民族關係、宗教關係方面重大突發事件的預警、應急機制問題;承擔行政複議、行政訴訟等法律事務;負責收集、整理、編撰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獻、政策彙編。
政策法規處
處長 羅強
副處長 楊斌
(三)民族事務處(清真食品管理辦公室)。
負責組織對民族關係開展調查研究並提出協調民族關係的工作建議和特殊政策建議,承辦涉及尊重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有關管理工作的具體指導和協調;承擔民族關係方面協調處理工作;承辦民族識別、民族成份管理和民族團結進步表彰工作,承辦外國人申請變更民族成份工作;推進民族事務服務體系和民族事務管理信息化建設。
民族事務處
處長 高健
副處長 褚新
(四)經濟發展處。
組織分析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有關特殊政策建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擬訂少數民族事業等專項規劃,監督檢查規劃實施情況;參與擬訂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相關領域發展規劃;承擔統計分析和綜合評價監測體系工作;參與協調民族地區對口支援、經濟技術合作和民族貿易、民族特需商品生產工作;參與少數民族專項資金的分配與使用管理和扶貧工作;辦理民族鄉有關事宜。
經濟發展處
處長 廖春紅
(五)文化宣傳處。
研究提出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事業發展的特殊政策建議,協調、配合有關部門處理具體事宜;承辦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及翻譯有關工作,參與協調雙語教育工作;配合辦理扶持、援助民族教育事項;指導民族古籍蒐集、整理、出版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民族文物保護工作;承辦重大民族文化、體育活動具體事務;組織指導民族、宗教政策、法律法規和基本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承辦民族工作領域對外和對港澳台的交流與合作;參與涉及民族事務對外宣傳工作;承辦協調處理少數民族涉外事宜;組織新聞發布工作。
文化宣傳處
處長 任華
副處長 吳濤
(六)宗教一處。
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事務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市級佛教、道教、伊斯蘭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幫助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搞好自身建設及自養事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負責聯繫佛教、道教、伊斯蘭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民眾;承擔宗教關係方面的協調處理工作;承辦佛教、道教、伊斯蘭教方面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工作。
宗教一處
處長 王福輝
副處長 陳佳
(七)宗教二處。
承辦天主教、基督教事務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指導市級天主教、基督教團體依法依章開展工作,指導、幫助宗教團體和宗教活動場所搞好自身建設和自養事業,培養、教育宗教教職人員;負責聯繫天主教、基督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民眾;承擔宗教關係方面的協調處理工作;承辦天主教、基督教方面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的工作。
宗教二處
處長 彭興紅
副處長 王復斌
(八)宗教三處(外事處)。
承辦其他宗教的宗教事務工作,對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並提出政策建議;承辦設立宗教院校相關事務和具體指導工作,擬訂培養宗教後備人才計畫;承擔宗教關係方面的協調處理工作;配合做好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活動相關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防範和處理邪教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承辦宗教文物保護工作;承辦宗教方面有關外事工作,組織、指導有關部門、宗教界對外和對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動;參與涉及宗教事務的對外宣傳工作。
宗教三處
處長 何曉艷
副處長 張小彬
(九)人事處。
聯繫少數民族幹部,配合有關部門辦理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工作;參與擬訂少數民族人才隊伍建設規劃;負責機關、所屬單位和市級宗教團體的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等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
人事處
處長 蔣勝國
副處長 劉啟亮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機關黨委
專職副書記 褚新
領導信息
丁時勇,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主任 。
吳靜,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黨組書記。
周曉波,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男,漢族,1965年5月生,重慶長壽人, 198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畢業於四川省石柱師範學校中師班,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學學歷。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分管保密、信訪、建議提案辦理、機關事務、政策法規、幹部人事和退休幹部工作。分管處室:辦公室、政策法規處、人事處、市少數民族幹部培訓中心。
向遠道,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男,漢族,1963年7月生,四川達縣人,2001年加入民建,1988年畢業於南京農業大學遺傳育種專業,獲農學碩士學位。分管民族事務、清真食品管理、民族經濟社會發展和文化宣傳工作;負責民族領域安全穩定和網路輿情工作;配合做好意識形態工作。分管處室:民族事務處(清真辦)、經濟發展處、文化宣傳處。
喻柏炎,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男,土家族,1965年10月生,重慶酉陽人, 1987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7月畢業於四川省涪陵工業學校機械製造專業,四川省委黨校函授學院大學學歷。分管宗教事務、意識形態、外事、國家安全和應急管理工作;牽頭做好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穩定、預防和處置突發事件工作;負責宗教領域安全穩定和聯繫市級宗教社團組織工作。分管處室:宗教一處、宗教二處、宗教三處(外事處)。聯繫市佛教協會、市道教協會、市伊斯蘭教協會、市基督教三自愛國委員會、市基督教協會、市天主教愛國會、市天主教教務委員會。
王雲生,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巡視員。男,漢族,1958年8月生,山東梁山人。1985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畢業於重慶長征機械廠技工學校鍛造專業,中央黨校函授學院大學學歷。協助喻柏炎和向遠道同志分管民族宗教領域安全穩定工作。聯繫市民族團結進步促進會。
付茶生,重慶市民族宗教事務委員會副巡視員、黨組成員。男,漢族,1965年11月生,江西高安人,1986年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畢業於空軍第三飛行學院飛行專業。分管機關黨的建設、紀檢監察、群團和工會工作。分管處室: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