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經信委

(二)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十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重慶市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縣經信委職能
(一)貫徹執行有關工業和信息化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並組織實施。
(二)提出全縣新型工業化發展戰略和政策,協調解決新型工業化進程中的重大問題,擬訂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規劃、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最佳化升級,推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本縣用於工業和信息化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安排的建議;按照國家、重慶市和縣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核、審批、備案工業和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規劃和組織重大工業和信息化建設項目,對重大技術改造項目實施監督管理。
(四)監測分析工業和信息產業經濟運行態勢,統計並發布相關信息,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協調解決行業運行發展中的有關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和國防動員有關工作。
(五)負責擬定年度工業調控目標並貫徹落實;承擔煤、電、工業用油、氣、運和重要物資平衡調度的責任;負責工業品及重要物資運輸的協調平衡和應急預案的編制工作;管理國家藥品儲備,指導鹽行業管理。
(六)擬訂工業技術進步和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規劃和政策,指導行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以先進適用技術改造提升傳統產業;負責工業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戰略的推進;組織實施國家、市和縣有關科技重大專項,推進相關科研成果產業化,推動軟體業、信息服務業和新興產業發展。
(七)承擔振興裝備製造業組織協調責任,組織擬訂重大技術裝備發展和自主創新規劃、政策,依託國家和市重點工程建設,協調有關重大專項實施,推進重大技術裝備的國產化,指導引進重大技術裝備的消化創新。
(八)負責電力、天然氣等行業的行政管理、行政執法;擬訂並組織實施工業的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政策;擬訂工業能源節約和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促進規劃,組織協調相關重大示範工程和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新材料的推廣套用。
(九)推進工業管理創新,提高行業綜合素質和核心競爭力,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引導和規範生產性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重點領域發展和重大項目建設,指導和促進創意產業發展,培育和監管信用服務市場
(十)指導、協調和促進全縣工業經濟發展、結構調整和產業企業布局調整;促進全縣特色工業發展。
(十一)負責全縣民用爆破器材的監督管理。
(十二)負責指導全縣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融資工作,參與信用擔保體系建設。
(十三)負責中小企業、鄉鎮企業的維權投訴工作,依法維護其合法權益;負責協調減輕中小企業、鄉鎮企業負擔工作。
(十四)統籌推進本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相關政策並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牽頭協調電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工作;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發展和電子商務推廣以及社會和經濟各領域的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負責社會公共信息資源共享的協調管理;組織協調跨部門、跨行業、跨領域的信息化套用。
(十五)負責本縣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組織指導相關部門制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並承擔相應的管理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負責跨行業、跨部門面向社會服務網路的互聯互通;統籌規劃公用通信網,推進電信普遍服務,保障重要通信。
(十六)承擔相關信息安全管理的責任。負責協調維護全縣信息安全和信息安全保障體系建設,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七)統一配置和管理全縣無線電頻譜資源,依法監督管理無線電台(站);協調處理軍地間無線電管理相關事宜;負責無線電監測、檢測、干擾查處,協調處理電磁干擾事宜,維護空中電波秩序,依法組織實施無線電管制。
(十八)負責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的人才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工業企業培訓體系的建設和管理。
(十九)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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