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大渡口區環境保護局

(二)擬定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九)組織調查和處理本區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區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十二)組織、指導和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單位簡介

重慶市大渡口區環境保護局是主管全區環境保護工作的區政府組成部門。內設局辦公室、綜合管理科、污染控制科、環境保護行政執法大隊,下設環境監測站1個事業單位。現有編制33名,其中行政編制18名,事業編制14名,工勤編制1名。

職能職責

(一)依法對貫徹執行國家和地方性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進行監督檢查。
(二)擬定環境保護規劃,組織擬定和監督實施重點區域、重點流域污染防治規劃和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三)組織對本區重大經濟和技術政策、發展規劃及重大經濟開發計畫等進行環境影響評價;監督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及資源開發項目執行環境影響評價制度和“三同時”制度。
(四)負責區政府批准立項的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的審批工作。
(五)監督實施排污申報制度、排污許可證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限期治理制度,組織推行污染物集中控制;對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噪聲、振動等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實施統一監督管理。
(六)監督對生態環境有影響的自然資源開發利用活動、重要生態環境建設和生態破壞恢復工作;負責農村環境保護;指導生態示範區和生態農業建設;管理生物技術環境安全。
(七)負責核安全、輻射環境、防身性廢物管理工作;對電磁輻射、核技術套用、伴有放射性礦產資源開發利用中的污染防治工作實行統一監督管理。
(八)組織實施環境保護目標責任制;組織開展城市環境綜合整治及其定量考核工作;組織開展環境保護模範城區創建工作。
(九)組織調查和處理本區重大環境污染事故和生態破壞事件;負責全區環境保護行政稽查;組織開展環境保護執法檢查活動。
(十)負責全區環境監測工作、環境統計和環境信息系統的建設和管理;組織開展環境調查工作;組織編報本區環境質量報告書,發布本區環境狀況公報和環境統計公報。
(十一)開展環境保護重大科學研究、環境科技成果的推廣運用。推行無公害產品;指導和推動環境保護產業發展。
(十二)組織、指導和開展全區環境保護宣傳教育,推動公眾和非政府組織參與環境保護。
(十三)承辦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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