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

機構簡介

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是重慶市市政管理委員會下屬的一個具有政府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市城市照明管理局主要擔負著重慶主城建成區市管道路、街巷、橋樑、隧道、廣場、公園、公共綠地和建築物等功能照明、景觀照明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行政執法以及全市各區縣照明工作的行業指導。
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有渝中維護管理處、江北維護管理處、九龍坡維護管理處、沙坪壩維護管理處、南岸維護管理處、大學城維護管理處、內環快速路維護管理一處、內環快速路維護管理二處音樂燈光管理中心、照明控制中心10個基層單位,機關設有辦公室、政工人事科、維護管理科、建設和安全科、科技科、材料設備科、計畫財務科、安全與督查科8個職能科室。全局現有在職職工183人,其中高級職稱2人,中級職稱14人,初級職稱26人,技師10人。施工機具配有專業高空作業車和其它車輛59台,其中專業高空作業車12台、工具車10台、吊車2台,其它車輛30台。有照度表、鉗形電流表、地阻表和電纜故障檢測儀等專業檢測工具及設備31台。作為重慶市唯一一家取得城市道路照明專業承包貳級資質的單位,同時擁有市政維護甲級和城市夜景燈飾壹級資質,並在2006年通過了質量、環境、職業健康安全一體化認證。能承擔10KV及以下的輸、配、變電工程及各類照明工程。 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多年來一貫以連續作戰,敢打硬仗,施工文明,技術過硬而著稱,被廣大市民譽為“光明使者”,2007年12月被建設部、人事部評為全國建設系統“先進單位”,2006年12月被評為全國建設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先進集體,2007年6月被評為重慶直轄10年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2011年5月被授予市級文明單位標兵。
重慶市自1921年設立路燈管理機構以來,到今天已走過80多年的發展歷程, 改革開放三十年,特別是直轄十年來,我市城市照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按照“宜居重慶”的總體要求,秉承節能、高效、環保、安全、舒適的綠色照明理念,狠抓功能照明,持續改善市民夜間出行條件。同時,堅持把城市照明的功能性和藝術性有機結合起來,著力提高城市照明的觀賞性,以“山、水、城”相融相生的城市格局為依託,通過十二期“光彩工程”建設,形成了“山、水、橋、路、房、船”的相互映襯、高下井然、錯落有致、如夢如幻的重慶城市夜景,為現代城市注入了更多人文元素,也推動了我市夜景經濟的發展。
隨著時代的進步與發展,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將以更高層次的創新意識,緊跟開啟現代城市發展的步伐,用燈光描繪多彩的美景,打造山城璀璨夜色,翻開城市照明事業發展的嶄新一頁!
重慶市城市照明管理局職能職責
市城市照明管理局主要擔負著重慶主城建成區市管部分道路、街巷、橋樑、隧道、廣場、公園、公共綠地和建築物等功能照明、景觀照明的規劃設計、工程建設、維護管理、行政執法以及全市各區、縣照明工作的行業管理。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辦公室(掛保衛科牌子)
負責全局重大事項和重要工作的綜合協調,重要工作部署的督查落實;負責局機關公文處理,機要收發、綜合檔案管理、有關檔案的起草和信息的編髮報送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與會務工作,局長辦公會和局務會的秘書工作;負責目標責任制考核、行政管理及規章制度建設與落實;負責對工程預算執行情況、決算使用情況、大額資金使用情況、財務收支情況進行審計監督;負責局機關車輛管理、行政接待和後勤保障工作;負責全局施工資質年審、公用房屋管理、計畫生育及局機關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保密工作,負責民眾來信來訪工作。
(二)政工人事科
負責黨組織建設、黨員管理和黨務工作;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建設工作,科級後備幹部的建設工作,幹部職工隊伍的管理、考核和培養教育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對內對外宣傳工作;負責全局處級以下工作人員的考核、調配、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單位編制、機構設定和事業單位年審工作;負責職工培訓的組織工作和專業技術人員的繼續教育工作,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考試、評定、聘用和工人技術等級(崗位)申報、考核、培訓、領證等工作;負責老幹部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職工勞動保護和社會保險工作;負責局黨委會、中心組學習會的秘書工作;協助局紀委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
(三)維護管理科(掛監察支隊牌子)
負責照明設施設備維護管理工作的牽頭、協調、督查和維護管理區域的拓展;負責照明設施設備的月查、季檢、半年和年終考核;負責照明設施設備的資產管理、普查統計和資料匯總;負責照明設施新增、遷移、拆除及占用的管理照明設施設備用電及電費管理,照明設施設備外力破壞的索賠;負責辦理人大、政協提案、民眾來信來訪、市長公開電話、110聯動服務;負責照明行業法規的督促檢查,照明行業資料統計和信息交流等工作。
(四)建設和安全科
負責專項工程的規劃、審查和報批,新建專項照明工程、代管部分照明改造工程和基地建設的組織、管理、施工、驗收;參與新建專項照明工程的招標投標、建設監理、工程契約、施工許可和工程擔保,聯繫外委工程並組織實施;負責專項和外委照明工程現場管理、文明施工和竣工驗收,新建專項工程質量的檢查和考核評比;負責專項工程資料的編制、審核、報檢和報送;牽頭全局安全生產工作,專項和外委工程的安全管理,督促檢查各單位、部門的安全生產落實情況,對重大安全事故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
(五)科技科(掛照明設計中心牌子)
負責照明行業的科技交流與合作,技術的審查、把關和指導;負責城市照明行業節能降耗工作以及新技術、新產品的試驗、推廣、套用以及發展趨勢的把握;負責照明行業技術規範的制定和修改,科技資料、技術檔案的管理;負責專項工程的規劃、設計及交底,在發生較大工程變動時,提出設計更改;負責委外工程甲供施工圖的審核工作;參與專項工程的質量監督及工程的竣工驗收工作。
(六)材料設備科
負責全局生產設備、材料、工具、勞保用品的採購供應;負責全局、材料、工具、勞保用品的收發、保養工作;負責全局材料、工具、設備等的報銷、結帳、計帳工作;負責向主管機關編報購置物資、設備申請計畫工作;辦理各種車輛的入籍證照、過橋費、養路費手續和年審工作;負責車輛安全;負責廢舊材料的回收、處理、利用工作。
(七)計畫財務科
負責編制年度、季度計畫,統計和檢查維護計畫完成情況;負責專項工程的預算決算,參與專項工程項目的審定和竣工驗收;負責行政事業經費的管理和預算外經費管理;負責維護建設項目的投資管理、成本管理和工程財務決算,編制年度財務計畫和匯總財務報表;負責賬務檔案管理,檢查局屬單位的賬務管理。
(八)安全與督查科
認真宣傳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政務督查和黨務公開的有關規定;負責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查處各種違法、違規、違章行為;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月檢、季查、重大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專項檢查;負責會同有關部門、單位開展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受理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的舉報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宣傳、培訓、教育工作;負責全局重要決定、決議、重要檔案和重要工作貫徹落實情況的督查督辦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和部門重要批示、重要交辦事項的督查督辦工作;完成局領導要求辦理和確立的查辦事項;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九)工會
認真貫徹《工會法》,搞好職工民主管理;協助行政搞好勞動保護工作,參與傷亡事故的調查工作,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勵、支持職工學習科學文化知識,組織開展勞動競賽和有利職工身心鍵康的文體比賽活動;負責召開工會會員代表大會,並報告工會工作;負責編制工會經費預算工作。
(十)團委
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根據黨委及上級團委的安排,做好團的工作安排,抓好團員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團內備項規章制度,搞好團的思想建設和組織建設;圍繞中心工作,組織團員青年開展各種活動,鼓勵和支持團員青年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參加業務培訓;根據青年特點,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娛體育活動。
(十一)城市照明控制中心
負責對全局管轄範圍內的照明設施運行進行實時監控及突發故障的應急處理;負責對110聯動、市長公開電話、市政委班電話及市民投訴電話等的辦理;負責防汛值班及重大事故的應急處置。
(十二)朝天門燈光表演管理中心
負責組織、指揮和控制“朝天揚帆”大型動感燈飾的燈光表演;負責“朝天揚帆”大型動感燈飾燈光表演版本程式的編排和製作;負責“朝天揚帆”大型動感燈飾燈光表演場景內朝天門、南濱路等地區燈飾、音響設施的管理及“朝天揚帆”大型動感燈飾燈光表演場內的路燈、大樓燈飾、廣告燈飾、船上燈飾的控制;負責“朝天揚帆”大型動感燈飾燈光表演所需維護經費及電費的管理和控制。
(十三)維護管理處
負責所轄區域內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設施設備的常年維護管理工作;負責所轄區域內功能照明和景觀照明維護經費及電費的管理和控制;完成上級安排的專項和外委工程的施工組織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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