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渝府發〔2009〕36號
重慶市人民政府關於
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的意見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2008年5月12日,四川省汶川縣發生了8.0級特大地震,給人民民眾生命財產造成極大損失,對我市經濟社會也造成了一定影響。為防患於未然,現就我市進一步加強防震減災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大力提高地震監測預報水平
(一)進一步加強地震監測設施和能力建設。積極推廣使用地震觀測、前兆觀測和信息傳輸處理新技術、新裝備,不斷完善地震監測技術系統。加大地震監測能力薄弱地區的台網密度,使我市具備監測1.5級以上地震的能力,三峽庫區、主城區和重要斷裂帶附近地區監測能力高於1.5級。進一步完善前兆觀測台網規劃,逐步建成布局合理、測項符合重慶區域特點的地震前兆觀測體系。開展烈度速報系統的建設,實現5度以上地震烈度快速測報,並密切跟蹤地震預警系統關鍵技術的進展,適時開展地震預警系統建設。進一步完善監測信息傳輸、處理、服務技術系統,實現地震波到達後10分鐘內速報和初步發布。
(二)努力提高地震預報水平。市地震局應組織研究、判定未來15年地震發展趨勢,提出災害預測意見,確定地震重點危險區。要加強對地震多髮帶的防震減災研究,深入探討水庫誘發地震機理,開展三峽庫區地震動態預警。全市各級地震部門要提高地震監測資料質量,努力捕捉地震前兆信息,加強分析會商,主動、及時地向政府報告信息,積極為政府應急管理決策提供意見和建議。
(三)積極推進“三網一員”體系建設。積極推進地震巨觀測報網、地震災情速報網、防震減災知識宣傳網和防震減災兼職助理員體系建設。各區縣(自治縣)要制訂“三網一員”建設方案,制定和完善目標管理制度、培訓制度和獎勵制度。在全市各鄉鎮配備防震減災兼職助理員,形成健全的群測群防網路。
(四)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地震部門要會同規劃、建設等部門編制《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控制與保護規劃》,明確保護範圍和要求。地震觀測環境保護範圍內建設工程項目的許可和審批,要嚴格按照《地震監測設施和觀測環境控制與保護規劃》進行審定。
二、群策群力做好防震減災工作
(一)切實加強抗震設防管理工作。建設、地震、規劃、交通、水利、市政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對建設工程的抗震設防管理和監督檢查,確保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達到抗震設防要求。重大建設工程和可能發生嚴重次生災害的建設工程,必須進行地震安全性評價,並按照經審定的地震安全性評價報告要求進行抗震設防;對一般建設工程,應當按照地震烈度區劃圖或地震動參數區劃圖的要求進行抗震設防。
(二)強化應急指揮平台建設。要將地震應急體系納入全市抗災防災大體系統一規劃、建設,地震部門要在條件成熟時完成與市應急平台併網工作。各區縣(自治縣)要認真總結四川汶川特大地震應急處置的經驗教訓,抓緊編制或重新修訂地震應急專項預案,要建立指揮平台,加強應急通信建設,逐步完善功能,實現與市應急平台對接,構建上下貫通、保障有力的組織指揮體系。
(三)建立和完善地震應急救援隊伍。加快推進地震災害專業救援力量的建設,依託市公安消防特勤支隊擴充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改善隊伍結構,增配建築結構專家,強化技術裝備,配備必要的訓練設施,進一步加強日常培訓和演練,使之成為全國一流的地震災害緊急救援隊。加強衛生、通信、電力、水利、市政、交通等各行業應急救援隊伍的建設,配齊搶險救援設施,強化培訓,保證地震發生後能及時有效開展救援活動。廣泛動員社會力量,特別是大中型企業、高校以及民間團體,大力發展救援志願者隊伍,壯大地震災害救援力量。
(四)做好地震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工作。市民政等部門要積極推進中央在渝救災物資儲備庫和市級救災物資儲備庫建設,完善救災物資儲備管理制度,增加應急救災物資儲備的適應性品種和數量。建立應急救災物資調撥和運輸網路聯動工作機制,健全救災工作信息共享機制,加強部門配合協作,共同做好應急救災物資儲備工作。
(五)大力推進應急避難場所建設。市地震部門應結合城市廣場、綠地、公園等建設,制訂主城9區及萬州、涪陵、黔江等中心城市的地震緊急疏散通道和避難場所規劃方案,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認真組織實施。
三、大力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工作
(一)規範地震信息發布制度。全市各級行政區域內的地震長期預報、中期預報、短期預報和臨震預報,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程式發布。對我市有感的地震或本行政區域內發生的M3.0以上的地震,要利用各種渠道及時向社會發布。
(二)強化防震減災宣傳工作。新聞媒體要加強防震減災宣傳工作力度,及時發布地震信息,不定期地播放、刊載防震減災科普知識,特別是在“5.12”與“7.28”防震減災紀念日、國際減災日、地球日、科技活動周、“三下鄉”等活動中,要在重要時段、重要版面宣傳防震減災法律法規和科普知識,提高全社會對地震災害的危機意識和防範意識。大力發揮全市各級科技部門和科協等民眾團體的優勢,大力開展民眾性、經常性的科普活動,共同做好防震減災知識的宣傳和教育工作。
(三)抓好防震減災宣傳教育陣地建設。領導幹部培訓機構要積極開設防震減災專題講座,增強全市各級幹部的防震減災意識。各大專院校要招募和組織志願者進行強化培訓,使之成為防震減災宣傳的生力軍。各中國小校要結合自然、地理等課程,開展防震減災知識教育。有條件的中學,可結合學生興趣小組,建立群測群防觀測點,在地震部門的指導下進行地震前兆觀測。
(四)加強地震科普基地建設。“十一五”期間新建一座市級地震科普教育示範基地。完善現有地震台站設施和功能,充分發揮地震台站科普宣傳作用。各區縣(自治縣)要利用現有教育資源建立1―2所防震減災科普示範學校,切實加強防震減災知識培訓。
四、切實加強對防震減災工作的組織領導
(一)建立健全防震減災工作體系。全市各地各有關部門要把防震減災工作作為保障社會公共安全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一項重要任務,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要堅決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切實做到常備不懈,防患於未然。要進一步完善防震減災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召開防震減災聯席會議,專門研究解決防震減災工作中的實際問題。各區縣(自治縣)要明確相應機構承擔防震減災工作,原則上實行與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科技部門或國土部門合署辦公;同時,根據全市地震監測統一規劃布局,按照有關規定建立規模適度的地震監測台站,具體承擔區域地震監測預報等工作任務。
(二)逐步增加防震減災經費投入。市級財政要隨著財力的增長,按照防震減災事業發展需要逐年增加投入,保障地震事業經常性工作經費,支持全市數位化地震監測台網正常運行和加密觀測,支持開展防震減災宣傳教育、地震應急、群測群防、應急救援裝備及訓練等方面工作。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要按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保證地震部門基本支出的前提下,還應安排防震減災宣傳教育、群測群防、地震台站建設和運行等財政經常性專項經費,並逐年增加,促進防震減災事業健康協調發展。
(三)建立科學合理的執法檢查長效機制。建立健全防震減災工作目標考核制度,把防震減災工作的主要考核指標納入政府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制定和完善地方配套法規,逐步形成內容全面、分布平衡、形式統一的防震減災法規體系。推進《重慶市防震減災條例》修訂工作,制定相應的實施細則,不斷加大防震減災執法力度,真正建立科學合理的執法檢查長效機制。
二○○九年三月十四日
主題詞:科技地震災害防治意見
抄送:市委辦公廳,市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市政協辦公廳,
市高法院,市檢察院,重慶警備區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09年3月19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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