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公安

重慶公安

重慶市公安局是重慶市人民政府下設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公安局受市政府、公安部的雙重領導。各區設公安分局,鎮、鄉、街道設派出所;公安分局和派出所分別接受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市委、市政府、 公安部有關 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規、規章,研究擬定本市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部署全市公安工作並指導、檢查、監督全市各級公安機關的貫徹執行情況。

(二)研究改革開放和建立 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公安工作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掌握信息,分析預測敵情和社會治安方面的重要情況,為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提供信息並提出對策。

(三)規劃和組織實施全市公安隊伍正規化建設以及幹警教育訓練、人員培訓和公安宣傳工作,制定相關方針和措施,檢查監督落實情況;按規定許可權管理幹部。

(四)收集、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信息,負責對危害國家安全的案件和刑事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組織指揮重大行動和偵察跨地區重大案件,參與處置嚴重危害社會安定的聚眾鬧事、騷亂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

(五)草擬地方性公安法規,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的 行政訴訟,行政複議案件以及執法制度建設。

(六)參與並指導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社會治安、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等工作。

(七)參與並指導全市口岸邊防檢查工作,依法組織指導出境、入境和外國人在本市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指導邊防治安管理工作。

(八)組織、指揮全市消防監督、火災預防和撲救工作,對 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指導。

(九)指導和監督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建設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指導機關、企事業單位保衛組織、經濟民警隊伍的建設和業務培訓;推動全市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開展,指導治保會等民眾組織的建設。

(十)管理全市 道路交通安全,維護交通秩序,處理全市的交通事故以及機動車、駕駛員管理工作。

(十一)主管全市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工作。

(十二)組織實施對來我市的重要內外賓以及其他警衛目標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管理全市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監督、考察工作;管理全市的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收容教育所等;對全市被判處管制、拘役、 剝奪政治權利的罪犯和監外執行的罪犯執行刑罰,對被宣告緩刑、假釋的罪犯實行監督、考察。

(十四)組織和指導全市公安科技工作;主管全市計算機安全監察工作,組織實施公安 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

(十五)規劃、組織全市公安裝備現代化建設和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十六)制定本市公安隊伍監督管理工作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督察工作;按規定許可權實施對幹部的監督;查處或督辦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七) 重慶鐵路公安分局、長航重慶、萬州公安分局、民航公安分局、森林公安局、海關緝私公安分局,列入市公安局序列,受主管部門和市公安局 雙重領導,業務工作以市公安局領導為主。

(十八)組織指揮武警內衛部隊執行公安任務。

(十九)承辦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警令部

辦公室:負責文秘、機要通信、文電收發運轉、檔案管理、 保密、保衛、史志編寫和外事接待、組織新聞發布等工作。

指揮中心:協助局領導指揮和處置重大突發性事件和暴力性重特大案件,指揮調動各警種投入緊急勤務,制定、完善和落實各種處置預案,受理“ 110”報警和局長公開電話,負責“110”社會聯動民眾求助事項的受理和對機關職能部門辦理情況的督促和檢查。

信訪處:負責按照公安部《公安機關受理控告申訴暫行規定》,受理公民控告、申訴;受理公民要求公安機關解決的戶口、出入境、查死因、尋親覓友、諮詢政策等信訪;收集反饋信訪信息;承辦上報機關、領導同志批示的大要信訪案件,指導全市各級 公安機關信訪工作,協調跨地區、跨部門信訪案件的查處工作。

研究室:負責全市公安中長期規劃和重大理論問題的調研,起草市局重要文稿和局領導講話文稿,負責公安統計、分析工作,指導基層公安機關的理論調研及開展警察學會等相關工作。

警航辦:負責公安警用直升飛機的日常運行與安全維護。

政治部

負責指導人民警察的 思想政治教育、領導班子建設、隊伍管理、業務技能訓練、公安宣傳工作;管理公安警銜工作;協助地方黨委考核、推薦區、縣公安局領導幹部;組織開展立功創模、警察文體活動;負責全局的機構編制、人事、幹部任免及離退休幹部、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部分公安法制、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 重慶市消防、邊防、警衛等3個現役部門的日常管理協調工作。

紀委(重慶市監察局駐重慶市公安局監察室)

負責公安系統的紀檢、監察工作,檢查公安系統黨組織和黨政領導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決議的情況,按分級管理原則,檢查查處黨員、幹部違反黨紀、政紀的案件,受理 黨員和 民眾的控告和申訴,做好“保護”和“懲處”工作。

警務督察總隊(民警維權辦公室)

負責按照《 公安機關督察條例》,對我市公安機關及 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等情況進行監督。

警保部

負責組織分配、管理公安行政、業務經費及其他經費;負責全局固定資產的購置計畫;全局會計人員的業務及會計電算培訓,指導全局各單位財務制度建立健全,負責市局直屬單位的後勤、基建以及其他警務保障工作;管理市局幼稚園。

審計處

負責對市局直屬單位,各分、縣( 自治縣)局以及全局企業、事業單位、職業據點經費實施審計。

治安總隊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市有關治安管理的法規,組織和指揮治安管理工作,包括治安案件查處、 特種行業、公共複雜場所,槍枝彈藥、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指導治安防範專業隊伍、民眾組織建設和業務工作;指導全市治安拘留所的建設。

監所管理總隊

主要職能是:負責指導全市公安機關看守所、治安拘留所、強制戒毒所的監管工作和人員的監管、教育工作。

出入境管理總隊(出入境管理局)

管理外國人入出(國)境、居留、旅行和 中國公民出入(國)境事務,以及加入、退出中國國籍和確認國籍的管理、指導、參與涉外案件、事件的處理;參與承辦市對外開放地區的審核報批事宜。

禁毒總隊

承辦全市禁毒工作;掌握全市毒情動態,負責毒品大要案件的偵破工作;開展禁吸戒毒、禁種鏟毒,加強對可供製毒特殊化學品和麻醉藥品的管理;進行禁毒宣傳教育;完成市禁毒委員會交辦和市局部署的任務及各項禁毒措施的組織落實;負責禁毒工作情況的收集和分析研究等工作。

經濟犯罪案件偵查總隊

負責打擊經濟領域的各種犯罪活動,承辦和指導各類經濟案件的偵破工作,指導各區縣市公安機關經濟犯罪案件偵查工作。

法制總隊

指導全市公安法制建設,組織起草公安法規、規章草案和規範性檔案,指導、監督、檢查公安機關執法情況;負責全市公安國家賠償工作和全市公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案件和勞動教養、少年收容教養審批工作;開展法制調研和警察法學研究,承辦局領導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執法監督任務;為各單位提供法制諮詢。

科技通信處

指導全市公安通訊業務,對全市公安系統無線通訊頻率進行規劃、使用、分配和管理,規劃全市公安計算機網路;負責全市計算機病毒安全監察工作,規劃、開發、協調和指導全市公安科學技術工作;歸口對 社會公共安全產品實施技術監督;組織科研成果的鑑定、評審和公共科技情報的蒐集、研究及學術交流;承擔局機關有線、無線通訊業務和機要通信工作。

水警總隊

負責 長江、 嘉陵江、 烏江等水域和沿江地區的治安工作,依法組織和管理水域、碼頭的社會治安,維護水上交通安全,打擊刑事犯罪。

特警總隊

負責處置劫機、劫船、劫持人質、重大群體性事件、各種自然災害搶險以及擔負其他特殊任務等工作。

網路安全總隊

指導並組織實施公共信息網路和國際網際網路的安全保護工作;掌握信息網路違法犯罪動態,提供犯罪案件證據;研究擬定信息安全政策和技術規範;組織實施 信息網路安全監察工作。

公共運輸治安管理分局

負責對管轄範圍內各類刑事犯罪案件的偵察工作;依法對管轄範圍內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的治安案件進行查處,開展反扒工作,處置突發性案事件;負責對管轄範圍內企業事業單位實施消防監督;指導、監督、檢查公共運輸系統企業事業單位內部治安保衛工作;負責打擊其它危害客運交通秩序的違法犯罪活動;對區分局承擔的大型客運 交通樞紐車站等重點地區的治安管理進行業務指導;對區、縣公安機關開展公共運輸安全保衛工作進行業務指導;依法對高速公路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進行查處。

交通巡邏警察總隊(交通管理局)

貫徹執行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市公安局有關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政策、法規、規章,起草公安交通管理法規、規章,部署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並指導、檢查、監督各級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貫徹執行情況;依法查處道路交通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維護全市城鄉道路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組織、監督、指導 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研究制定全市道路交通科研項目的立項、研究和套用;指導交通警察隊伍的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參與城市建設、道路交通和安全設施的規劃。

刑警總隊(刑事警察偵查局)

組織協調全市重特大惡性案件、涉外案件、有組織犯罪案件、 跨省、區、縣(市)有影響的大要案件和流竄犯罪案件以及久偵未破的大要疑難案件的偵破;勘查特大案件現場及物證鑑定和疑難物證的覆核鑑定,為各區、縣(市)各級刑偵部門提供刑事技術、情報、刑嫌資料、信息等專門手段的服務;承辦刑事警察隊伍的執法辦案和刑事技術培訓。

打擊假冒偽劣商品犯罪偵查總隊

國內安全保衛總隊

反恐總隊

環境保護總隊

消防總隊

邊防總隊

警衛局

青少年犯罪研究中心

重慶森林公安局

離退休幹部處

技偵總隊

重慶警察學院

負責全市公安機關人民警察在職培訓、業務訓練及開展警察學歷教育等工作。

重慶警察博物館

由政治部代行管理。

領導班子

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鄧恢林

歷任局長

直轄前

劉明輝(1950.01——1954.10)

於桑(1954.10——1955.02)

岳林(1955.02——1958.08)

劉佑東(1958.08——1967.01)

李憲昌(1973.09——1979.03)

牛星照(1979.04——1987.05)

王文德(1987.05——1993.06)

郭元立(1993.06——1997.04)

直轄後

陳邦國(重慶直轄以後首任公安局長,1997.04——2001.07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歷任重慶市政協副主席,現已退休)

朱明國(2001.06——2006.11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現任中共廣東省委副書記、省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

劉光磊(2006.11——2009.03任重慶市公安局局長,現任重慶市政法委書記)

王立軍(2009.03——2009.07,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2009.07——2011.05,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兼武警重慶市總隊第一政委、黨委第一書記。2011.05——2012.01,重慶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

何挺(2012.03——至2017.06 重慶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市政法委副書記。重慶市公安局督察長(兼)。

鄧恢林(2017.08——重慶市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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