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論
釋意學派(la théorie de l’interprétation / the interpretive theory或the interpretative approach)又稱“達意理論”(la théorie de sens / the theory of sense),是20世紀60年代末產生於法國的一個探討口譯與非文學文本筆譯原理與教學的學派。該派認為翻譯即釋意;是譯者通過語言符號和自己的認知補充對原文意思所作的一種解釋;譯者應追求的不是語言單位的對等,而是原文意思或效果的等值:這種看法與語言學派(如George Mounin等人)的觀點差別頗大。該派理論直接來源於口譯實踐,其觀點對於翻譯研究有著獨特的啟示。本文擬從三個方面對其做一簡要介紹。
產生背景
釋意學派的搖籃是巴黎高等口筆譯學院(ESIT)。該學院始建於1957年10月,1984年1月成為巴黎第三大學下屬高校,是全世界第一所有權授予翻譯碩士學位和博士學位的高校。學院下設三個系:口語系、筆譯系和研究生系。口譯系學制兩年,第一年學習即席翻譯,第二年學習同聲傳譯,每周總課時約24小時。筆譯系學制三年,第一年開設基礎翻譯課,第二年開設經濟翻譯課,第三年開設科技翻譯課。兩系學生在修讀本系核心課程之餘,還要學習經濟、法律、語言學、翻譯理論、術語學等課程。此外,兩系還同時開設母語及外事進修課(每門每周一個半小時)。通過畢業考試者獲得“高等專科文憑”(DESS)。研究生系培養翻譯學碩士生和博士生。從1976年第一位博士生畢業到1995年底,已有40多篇博士論文通過答辯(許鈞、袁筱一,1998:212-3)。該校教授、筆譯系副主任、曾任國際譯聯主席的弗洛郎斯·埃爾比洛女士就是該校的畢業生。該校首任校長為達妮卡·塞萊絲柯維奇(Danica Seleskovitch),現任校長是瑪麗亞娜·勒代雷(Marianne Lederer)。塞萊絲柯維奇曾多次來華訪問。1997年11月她與時任國際譯聯主席的埃爾比洛女士一起來北京參加由北京外國語大學主辦的國際翻譯理論研討會,並分別應邀作了大會發言。
塞萊絲柯維奇出身譯員,曾為戴高樂總統等國家元首擔任口譯工作,是國際口譯工作者協會的創始人之一,1973年獲得國家博士稱號(林煌天主編,1997:572)。豐富的翻譯實踐經歷使她對言語科學與交際研究產生了極大的興趣。1968年她發表了自己的國家博士論文《國際會議譯員——言語與交際問題》(L’interpréte dans les conférences internationales, problème de langue et de communication 中譯本:孫慧雙 譯,1979)。巴黎高等口譯與筆譯學校隨後成為該派理論的研究中心。研究人員在會議口譯實踐的基礎上,借鑑神經心理學、實驗心理學、皮亞傑的發生心理學(genetic psychology)和語言學等學科的研究成果,建立了一整套口譯理論,隨後又將其擴展用於非文學文本(或稱“實用性文本”)的筆譯研究。這就是被稱為“釋意學”或“釋意模式”的翻譯理論。
自80年代以來,釋意派理論取得了一系列研究成果,十幾本重要的翻譯論著相繼問世,研究範圍也從最初的口譯逐步擴展到筆譯、科技翻譯翻譯教學和一般翻譯理論等諸多方面的問題。塞萊絲科維奇和勒代雷1984年合著的口譯教程《釋意翻譯》(Interpréter pour traduire)一書(中譯本:汪家榮等 譯,1990),用語言學、邏輯學、心理學的成就來闡述翻譯的理解和表達過程,對比口筆譯的異同,揭示即席翻譯及同步傳譯的基本規律。(X,188)該派理論最新的一部論著是勒代雷的《現代翻譯——釋意模式》(La traduction aujourd'hui, le modèle Interprétatif),出版於1994年。該書已譯成中文在我國出版(中譯本:劉和平 譯,2001)。
翻譯的性質與目的:翻譯是交際行為;其目的是傳遞交際意義
三個翻譯層次
一般翻譯理論認為有三個不同層次的翻譯:詞義層次、句子(即索緒爾概念的話語)層次及篇章層次。這三個層次可以分別解釋為:逐字翻譯、脫離語境和交際環境的句子翻譯、以及語言知識同認知知識相結合的篇章翻譯。釋意理論將逐字翻譯和句子翻譯稱為語言對譯(traduction linguistique / linguistic translation),而將篇章層次的翻譯稱為篇章翻譯或翻譯。(許鈞、袁筱一,1998:193)它認為:成功的翻譯應在篇章的層次上進行,即對篇章進行釋意,因為句子是語法上的單位,篇章才是語義單位;翻譯所譯的是意義,而不是語法,不是單個的字詞句。原文和譯文的等值表現為整體交際意義上的等值,即譯文能在其讀者或者聽眾那裡產生與原文一致的效果。為達到此效果,顯然不能以詞句,而應以交際意義作為翻譯的基本單位。
翻譯對象
釋意派理論的核心是把語言意義(linguistic meaning)和非語言的意思(non-verbal sense)區分開來。譯者所要傳達的不是語言符號的意義,而是講話人在其話語中所表達的非語言的意思。也就是說,意義的本質是交際者通過語言符號所傳達的“意思”,而不是語言符號本身的意義。
意思(sense)由兩個成份組成,一為“內含意思”(implicite/implicitness),即作者或說話人意欲表達的意思;一為“外顯意思”(explicite/explicitness),即作者或說話人實際寫出或說出的內容(Baker, 1998:113)。
筆譯與口譯雖然形式不同,但本質上都是一種交際行為,只是在筆譯中,所譯材料與現實世界的關係不像在口譯中那樣密切而已(比如一篇古老的文本,其作者的寫作意圖——也就是“內含意思”——很可能會因年代久遠而變得無法知曉)。口譯則不同:它被釋意學派視作最為理想的交際情景,因為在使用口譯的場合,所有對話人都在場,他們共同具有同一個時空環境,在一般情況下,也共同具有與交際話題相關的知識。
基於上述認識,翻譯的目的應為傳遞意思,亦即交際意義;譯者所譯的東西應為篇章所傳達的信息內容,是言語(亦即語言的使用),而不是語言本身。口譯並非基於對原講話人語言的記憶,而是基於譯者對原講話人所傳遞的交際意義的把握以及隨後用目標語言對該交際意義(即講話人的意思)進行的重組。
至此,我們可以看出:釋意理論首先把語法同語義分開,指出翻譯是釋意;繼而又把語言意義同非語言意思分開,指出譯者要譯的是意思。而意思就是交際意義。那么在語言交際中,交際意義又是如何產生的呢?
交際意義的產生
意思或者說交際意義的產生取決於交際參與者之間有足夠的共同知識。譯員聽講話的目的不在於進行語言分析,而在於讓有聲語言鏈,也就是有聲音的一串話語,喚起儲存在自己大腦中的認知知識,加上認知語境、講話人、聽眾等因素,在頭腦中產生交際意義。也就是說,交際意義的產生是語言知識同與其相伴隨的對於現實世界的感知相結合的結果。
(1) 語言知識:譯員從一開始就應具有完備的語言知識,這一點是不言自明的。譯員不是邊學外語邊學口譯,而是應該在熟練地掌握了有關語言以後才來學習口譯,這樣在聽辨說話人的話語時才可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內容上面。
(2) 認知知識:又稱“認知知識庫”(bagage cognitif / cognitive baggage),指語言外的、有關現實世界的知識。從根本上來說,篇章是語言知識同語言外知識結合的產物。交際意義只有在語言知識同語言外知識相結合之後才會產生。
塞萊絲柯維奇曾說過這樣一句話:“我們永遠不可能動手作心臟移植手術,但是我們肯定必須熟悉有關的術語,能夠把心臟移植手術講清楚。”(Seleskovitch remarks: “We will never be able to perform a heart transplant, but we must certainly master the terminology well enough to explain it.”)(轉引自Elliott, 1987:110)
(3) 認知語境(contexte cognitif / cognitive context):即通過對所譯材料具體的、直接的解讀而獲得的知識,如英語裡的“processed cheese”一語,在某一具體的認知語境中可能是法語裡的“chomage cuit”(煮熟的乳酪);漢語裡的“您辛苦了”這句話在具體的認知語境中可能是法語裡的“Vous êtes fatiguée!”,但也可能是同一語言裡的“Vous avez fait un bon voyage?”,“Vous avez bien travaillé!”或英語裡的“Did you have a good trip?”,“How was the flight?”等等。
認知知識與認知語境合起來稱為“認知結構”。認知結構當中的成份與具體交際過程中所用的語言符號的意義結合在一起,便產生了意思;這些成份被稱為“認知補充”(compléments cognitifs / cognitive complements)。認知補充同語言知識一樣,同為理解原話語或原文不可缺少的先決條件。根據釋意理論,如果譯者只聽清了原講話或原文語言的表層意義,而缺少或者沒有抓住從中提取意思時所需要的認知補充,就會出現譯文含糊不清、模稜兩可、甚至張冠李戴的結果。例如,1998年10月,南京大學舉行儀式,授予美國前總統喬治·布希名譽博士稱號。布希在致答詞時提到了“President Jiang”,即江澤民主席。譯員因為沒有充分注意講話的上下文,而想當然地將其錯譯成了“(南京大學)蔣樹聲校長”。此例足以說明認知補充對於正確理解交際意義有多么的重要。
(4) 講話人:為了正確理解交際意義,譯員還必須抓住講話的內在邏輯。而要做到這一點,譯員就必須正確領會講話的目的。為了隨時抓住講話的要旨,譯員必須始終注意講話人的身分和資歷,必須始終和講話人站在同一立場上,保持同一觀點,否則就會犯錯誤。塞萊絲柯維奇舉過一個女大學生當翻譯的例子。這個女大學生由於沒能站在講話人的立場上,所以把意思完全譯反了。講話人是個美國軍官,他講話的原意是這樣的:“在韓戰時期,修建了一所美國醫院,它的醫術和醫療方法都比較好,傷員經治療後都很快恢復健康,重返前線。”譯員把前後經過都譯得很好,就是結論譯錯了。她說:“經過治療,傷員都很快恢復健康,重返家園。”譯員不是站在軍官的立場,而是站在一個平民、一個婦女的立場上。她在記錄演講人的講話時,記的不是原話,而是大概意思。由於立場不同,她在開始記錄時,就已經用自己的邏輯代替了演講人的邏輯,根本就沒有聽清人家講的是什麼。所以她從聽和記錄時起就已經犯了錯誤。(塞萊絲柯維奇,1979:31)
了解講話的目的,往往還有助於表達。在即席翻譯過程中,當大會主席要求譯員壓縮其譯文時,譯員往往可以把講話人很長的發言概括為“某某先生同意”。
(5) 聽眾:在即席口譯的場合,講話人與聽眾的距離很近,兩者的關係比較緊密。講話人十分關心自己的話是否在對聽者產生自己預期的效果,而聽眾為了便於理解講話內容,是把注意力集中在譯員身上的。譯員應該意識到這一點,並用自己的口才、語調、身體姿態、面部表情等協助傳達出原講話的感情色彩,使聽眾做出講話人所預期的反應。例如,如果講話人的態度很嚴肅,而譯者卻表現得十分輕鬆愉快,講話人的話語對聽眾產生的效果就可能同他或她本人希望看到的效果不太一樣。反之,如果講話人談笑風生,妙語連珠,而譯員卻扳著面孔,不拘言笑,那么也很難說是做到了與講話人此時此地正對聽眾施加的影響相協調。塞萊絲柯維奇說:“人們講話時最注意的莫過於自己說的笑話所引起的反應了。如果講話人由於自己的幽默而忍俊不禁,而聽眾卻莫名其妙地盯著他看的時候,大家都會感到很不自在的。”但是人們都知道,笑話是最難翻譯的。有一次她在實在沒有辦法的情況下,乾脆釜底抽薪,從容不迫地對聽演講的代表們說:“發言人剛講了一個無法翻譯的雙關語。請大家笑吧。這會使他十分高興的。”代表們果然照辦,這才使她如釋重負。(Elliott, 1987:10)
翻譯過程
聽清語言符號 ? 理解它們所表達的思想內容 ? 擺脫語言外殼 ? 表達思想內容
釋意學派的理論非常注重對翻譯過程的研究,在某種意義上,甚至可以認為該學派所關注的焦點就是翻譯的過程。釋意理論認為,口譯時,譯員在把講話人的話變成另外一種語言的聽眾能夠聽懂的話以前,實際上要經過三個階段:
(1) 聽清作為表達思想內容的語言符號。通過分析和理解,搞清這些符號所表達的語言現象;弄清這些符號所表達的思想內容。此階段稱作“話語闡釋”(interpretation or exegesis of discourse)。
話語闡釋是口譯過程中極為重要的一環,是演講人與聽眾之間最為重要的連線紐帶,因為演講人的話一經說出,它的口頭表達形式便立即消失,但與此同時它卻通過話語闡釋這一環節,變成了譯員的思想。於是在譯員的頭腦中,演講人已經講出的話便又回復到了原始的狀態,亦即尚未用語言形式表達的那種純思想的狀態。這種“尚未用語言表達的思想”(塞萊絲柯維奇,1979:113),可以經由譯員之口,用譯員的語言,以正常的速度來重新加以表達。
(2) 立即自覺地忘記這些語言符號的結構,以便只記住所表達的思想內容,也就是語言符號所產生的認知和情感意義。此階段被稱之為“脫離語言外殼”(déverbalisation / de-verbalization)。在理解和表達之間加入脫離語言外殼這一程式是釋意理論對言語科學研究的結果,也是對該科學的貢獻。這一結果對於翻譯教學法研究的意義重大(許鈞、袁筱一,1998:202)。
使用同一種語言的人,有一種片面的看法,認為“語言”和“思想”完全是一碼事,總是把兩者混為一談。因此,當聽到有人說應該把語言和思想分開時,他們便會感到非常驚奇。人自幼年學說話時起,就在學習用語言表達自己已經有了的思想和感受,比如嬰兒學著叫“媽媽”。但實際上,孩子剛生下來不久就已經認識了媽媽,他雖然還不會說話,但卻會用微笑來表達自己看到媽媽時的思想感受(塞萊絲柯維奇, 1979:114)。
塞萊絲柯維奇提出了一個富有啟發性的問題。她問道:一篇五百字的講話和一部故事片的情節,哪一個更容易記住呢?答案是:電影雖長,但卻並不比五百字的講話難記。同樣一個人,記住五百字的講話約需一小時,而且很費勁,記住一部電影卻毫不費力。也許他不能把每個細節都從頭至尾敘述出來,但卻能夠回答有關每個細節的所有問題,至少在看過電影后的幾小時內能做到這一點。這就是說,他記住了整個電影。由此可見,總體而言,有兩種記憶法:內容記憶法和文字記憶法。內容記憶的特點是只要理解內容,便可以複述出來。文字記憶則需花費許多時間,反覆背誦。一篇十至十五分鐘、包括一千五百至二千字的講話,至少需要幾個小時才能記住。記住內容,是對講話全面領會並迅速分析的結果。事實上,如果說觀眾記住了影片的內容,那是因為他看懂了電影。(塞萊絲柯維奇,1979:41)
持釋意派觀點的口譯人員認為:思想在未經表達以前,並非是以語言的形式儲存在人的頭腦之中。而一經用語言說出和確定之後,它又會在別人的頭腦中以“非語言”的形式形成某種概念。(S,115)因此,在口譯時,譯員必須而且也能夠做到抓住講話的內容,並將其連貫地記在心裡,而不是讓自己陷於講話人所使用的詞句。
(S, 23)這種觀點有沒有科學根據呢?答案是有的。伍鐵平(1990:14-15;轉引自許鈞、袁筱一,1998:201)指出:“當代科學家推測,大腦很可能是一種全息裝置;除語言以外,還有表達思想的某種特殊代碼,使得大腦有可能容納下這么多的信息……”“保存在記憶中的是一種特殊的不同於自然語言的代碼。”心理學家們的研究結果表明,“語言形式和語言意義在記憶中是分別保存的,語言的深層意義在記憶中保存的時間較長,而表層意義在記憶中保存的時間較短。”
意義單位在譯員的腦中交迭先後出現以便產生廣泛的意義,這些單位在融入更廣泛的單位時變成了脫離語言的知識和更為貼切的思想。由此可見,意義單位是翻譯中幫助建立原語信息和譯語信息之間等值關係的最小成份。理解一旦完成,這些意義單位便融入新的意義單位,成為先意識或潛在知識。這種潛在知識到底是否是語言的,至今尚無答案,但釋意理論認為:“意義單位由意識狀態變為潛在知識時脫離了語言。它是語言知識與幾年前或幾秒鐘前存在的非語言的語言外知識相交的結果。”(許鈞、袁筱一,1998:196-197)
當然,在交替口譯時,譯員有較大的迴旋餘地,可以比較容易地忘掉原講話人所用的詞句,擺脫原話語的影響,而抓住講話人的思想。同聲傳譯時的情況則有所不同,譯員耳邊不斷響著外國語,嘴上又要不斷地說母語,因此迴旋餘地很小,比較難擺脫外國語的干擾和影響。
(3) 用另一種語言的符號造出新的句子,並且使這些句子符合以下兩點要求:一是要表達出原話語的全部內容,二是要易於聽懂。(S,13)此階段是原語信息內容的重組(reformulation)階段。
概括說來,釋意理論不是把翻譯看作一個從源語言到目標語言的單向解碼過程,而是將其視為一個理解思想與重新表達思想的動態過程。用塞萊絲柯維奇一句形象的話來說,譯員把法文譯成英文的過程就好象是把一件法國式樣的毛衣拆開,把毛線都洗淨理好,然後再按照英國的式樣把它織成一件新的毛衣(塞萊絲柯維奇,1979:48)。新織好的衣服當然還是一件毛衣,而不是別的什麼衣服,但式樣,或者說形式卻可以同原來的那件毛衣大不相同。
釋意理論對於口譯、實用文筆譯以及翻譯教學都有積極的啟示意義。它明確地告訴譯者需要譯出的是什麼東西(是意思,而意思是語言知識和對現實世界的感知相結合的產物);它要求譯者弄懂自己所譯對象的內容以及講話人或作者所要達到的交際目的,而不是像紐馬克所批評的那樣,僅僅滿足於使自己相信:自己譯就的句子“從語言上來說是有意義的。”(Newmark, 1988: 155)
釋意理論的缺點在於:它只關注交際的直接目的以及交際過程中所傳遞的指稱意義(或稱認知意義),而未充分考慮到語言信息可能具有的多重意義(如表情與表感、風格與修辭等方面的意義),因此它在文學翻譯的實踐與研究上價值有限。不過該派理論實事求是,倒也並不聲稱自己可以同樣有效地適用於文學文本的翻譯,這是它的可貴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