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試範圍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考試範圍(一)適用人員範圍:經國家或有關部門批准的醫療衛生機構內,從事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工作的人員。
(二)專業及級別範圍:臨床醫學檢驗專業分為初級資格(含士級、師級)、中級資格。
(三)考試科目設定: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定“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等4個科目。
資格取得方式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資格取得方式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實行全國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各科目成績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兩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併計算。已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部分專業考試的人員,在規定的時限內報名參加剩餘科目考試時須使用原檔案號。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餘科目考試併合格的,由該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例:
1、2003年考生甲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2004年報考了護理學(士)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甲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甲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2、異地考生2003年考生乙在北京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四個科目,考試後通過了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因工作調動原因,2004年在天津報考了護理學(士)專業的相關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如果這兩科都通過,則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由天津進行數據合成統計,並由天津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考生專業資格證書;如果相關專業知識通過,專業實踐能力沒有通過,考生乙2003年的成績已經作廢,所以考生乙在2005年至少需要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基礎知識、專業知識、專業實踐能力3個科目,才算通過護理學(士)專業的考試。
凡列入全國考試的專業,不再進行初、中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認定和評審,不再組織初、中級衛生技術系列的專業考試。
三、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證書管理
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並成績合格者,由人事局頒發人事部統一印製,人事部、衛生部專印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範圍內有效。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衛生局吊銷其相應專業技術資格,由人事局收回其專業技術資格證書,2年內不得參加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資格考試:
(一)偽造學歷或專業技術工作資歷證明;
(二)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
(三)國務院衛生、人事行政主管部門規定的其他情形。
考試科目
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考試內容:臨床檢驗基礎、臨床血液學檢驗、臨床化學、臨床免疫學和免疫檢驗、微生物學檢驗、寄生蟲學及檢驗、醫學倫理學。
考試時間
2013年臨床醫學檢驗技士考試時間確定為5月18日、19日。
考試題型
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臨床醫學檢驗技士/技師/主管技師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將全部採用紙筆作答的方式進行考試。各專業每科目考試時間均為120分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