酬酢

酬酢

酬酢,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chóuzuò,基本解釋:賓主互相敬酒(酬:向客人敬酒,酢:向主人敬酒),泛指交際應酬是故可與酬酢。

基本信息

基本解釋

賓主互相敬酒(酬:向客人敬酒;酢:向主人敬酒),泛指交際應酬。
1、是故可與酬酢。——《易·繫辭》
2、《載敬堂集·江南靖士詩稿·東陽市詩詞楹聯學會二十周年慶典迎賓宴會即興》詩:“應約車來謝接風,主賓酬酢意欣隆。”
3、不尚酬酢周鏇。

詳細解釋

1、亦作“酧酢”。亦作“醻酢”。主客相互敬酒,主敬客稱酬,客還敬稱酢。
《淮南子·主術訓》:“觴酌俎豆酬酢之禮,所以效善也。”
《新唐書·卓行傳·陽城》:“彊飲客,客辭,即自引滿,客不得已,與酬酢,或醉仆席上。”
元·王實甫《麗春堂》第二折:“怎當他酬酢處兩三巡,揭席時五六杯,醉的我將宮錦淋漓。”
2、應對;應付。
《易·繫辭上》:“顯道神德行,是故可與酬酢,可與祐神矣。”
韓康伯,註:“可以應對萬物之求,助成神化之功也。酬酢,猶應對也。”
宋·蘇軾《敘》:“其綜理庶務,酬酢事物,雖精練少年有不如。”
清·譚嗣同《仁學》四四:“苟民智大開,方將經天緯地,酬酢萬物之不暇,豈暇事此繁縟之衣冠?”
3、應酬交往。
《宋書·索虜傳》:“至此非唯欲為功名,實是貪結姻援,若能酬酢,自今不復相犯秋毫。”
唐·孫揆《靈應傳》:“余不暇他辭,唯稱不敢,酬酢之際,已見聘幣羅於堦下。”
清·田蘭芳《雲南楚雄府通判袁公(袁可立孫)墓志銘》:“今世士大夫多鄙內則少儀,為細事不足道,竟以豪侈相尚往來,酬酢無暇晷。”
茅盾《官艙里》:“然而既經外交式地開始了酬酢,那么交際的客套,也不會馬上就止。”
4、斟酌;考慮。
宋·孫光憲《北夢瑣言》卷四:“蓋公於束縑內選擇邊幅,舒捲揲之,第其厚薄,酬酢可否。”
5、詩文唱和。
唐·韓愈、李正封《晚秋郾城夜會聯句》:“道舊生感激,當歌發酬酢。”
《遼史·文學傳上·蕭韓家奴》:“遇勝日,帝與飲酒賦詩,以相醻酢,君臣相得無比。”
元·辛文房《唐才子傳·崔國輔》:“有酧酢之歌詩,並集傳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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