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擬定全市水利行業經濟調節措施,指導全市水利行業多種經營工作的職責。
劃入的職責
劃入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承擔的庫區移民工作職責。
加強的職責
加強水資源的節約、保護和合理配置,保障城鄉供水安全,促進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水利政策。
負責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全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起草全市水利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性規定,組織編制重要河流的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水利規劃;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省上和市上財政性資金安排的意見,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全市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全市水利建設投資安排建議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
負責全市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兼顧和保障,擬定全市和跨縣(市、區)水中長期供求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工作,負責重要流域、區域以及重大調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水資源論證、防洪論證制度;負責發布全市水資源公報;指導水利行業供水和鄉鎮供水工作。
(三)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
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主要河流的水功能區劃並監督實施,核定水域納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總量建議,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工作、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城市規劃區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工作。
(四)負責防治水旱災害
,承擔市防汛抗旱指揮部的具體工作。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對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利工程實施防汛抗旱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編制防汛抗旱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指導水利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五)負責全市節約用水工作
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制定有關標準,指導和推進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全市水利設施開發
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河道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指導水域、河道的治理與開發,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負責全市水利工程建設造價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跨縣(市、區)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承擔庫區移民管理工作。
(七)負責防治水土流失。
擬訂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並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審批、監督實施及水土保持設施的驗收工作,指導全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八)指導農村水利工作。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協調牧區水利工作,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和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九)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
協調、仲裁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依法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組織、指導水庫大壩、水電站的安全監督;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負責水利科技、教育、技術推廣
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擬訂全市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承擔全市水利統計工作。
(十一)承擔上級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水務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工作;負責重要工作的督辦落實;安排組織機關各類會議和活動;負責預算、財務、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負責機關的後勤服務保障工作;承辦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負責全市水利行業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落實離退休人員政策和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負責機關黨建工作、安全生產和精神文明建設。
(三)規劃計畫科
擬訂全市水利戰略規劃,組織編制重大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和專項規劃;審核各類水利建設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和初步設計;指導水工程建設項目合規性審查工作;承擔全市水利資金的監督管理工作;承擔水利綜合統計工作。
(四)水政水資源科(酒泉市水政監察支隊)
起草全市水利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政策性規定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行政許可工作並監督檢查;承辦行政應訴、行政複議和行政賠償工作;承擔重大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跨縣(市、區)水事糾紛;指導水政監察和水行政執法工作。負責實施水資源取水許可、水資源有償使用、水資源論證等制度;組織水資源調查、評價和監測工作;指導水量分配、水功能區劃和水資源調度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城市供水的水源規劃、城市防洪、城市污水處理回用等非傳統水資源開發的工作,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工作;指導計畫用水和節約用水工作。
(五)建設管理科
指導全市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指導重點河流、灘涂的治理和開發;組織實施河道管理範圍內工程建設方案審查制度;擬訂全市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承擔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的安全監管,組織實施水利工程質量和安全監管。
(六)農村水利科
組織協調全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導農村飲水安全、節水灌溉、排水及雨洪資源利用等工程建設與管理,指導農村水利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提出有關水利工程供水價格、收費、信貸的建議,組織水利科學研究、技術引進和科技推廣;負責水利體制改革有關工作。
(七)農村水電科
指導全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工作,擬訂全市農村水能資源開發的政策、制度辦法、技術標準和規程規範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工作,負責水能資源信息系統建設和水能資源調查成果的管理;指導農村水電體制改革,指導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指導小水電代燃料工作。
(八)抗旱防汛指揮部辦公室
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指揮全市防汛、抗旱工作。指導擬定並監督實施主要河流和大中型水庫防洪調度方案和防洪預案;負責對主要河流、水庫和重點設防對象實施防汛抗旱調度;指導編制防汛抗早應急預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水旱災情發布,指導主要河流、水庫和重點設防對象防汛演練和抗洪搶險工作;負責防汛抗旱信息化系統的建設、管理。
(九)庫區移民辦公室
負責貫徹落實國家水庫庫區移民後期扶持政策;負責編制水庫庫區移民後期扶持規劃,爭取國家政策扶持資金支持,指導水庫庫區移民因地制宜發展生產;承擔水庫庫區移民扶持項目的審查、申報及項目建設的檢查、監督;承擔移民後期扶持補助資金的發放工作;負責監督檢查移民後期扶持經費管理使用;負責處理水庫移民民眾的來信來訪接待。
下屬事業單位
市水務局下設1個自收自支縣級事業單位:酒泉市黨河流域工程建設管理局;2個財政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酒泉市水利水電勘測設計院、酒泉市水利水電工程質量監督站;1個自收自支科級事業單位:酒泉市水電職工培訓中心。
市水電職工培訓中心的主要職責:負責制定行業職工教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對在職職工進行思想政治和職業道德教育,進行適應崗位需要的文化知識、專業技術和提高實際工作能力或操作技能的崗位培訓,職業培訓和工人技術等級培訓;負責對專業技術人員進行以新理論、新技術、新知識為主要內容的更新、擴展、深化知識的繼續教育;負責對在職職工進行高、中等學歷教育、專業證書教育;負責組織制定指導性崗位規範、繼續教育科目指南、技術等級考核規範以及與之相配套的教學計畫;負責調查研究,總結、交流和推廣先進經驗,表彰先進,組織行業職工教育理論研究和宣傳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張貴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