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

(二)增加的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十一)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根據《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甘肅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省委辦發〔2009〕103號)和《中共酒泉市委、酒泉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酒泉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酒發〔2010〕29號)精神,酒泉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為市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有國務院和省、市政府公布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促進生殖健康產業發展的職責。
(二)增加的職責
1.增加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2.增加組織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後遺症鑑定工作。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做好流動人口、移民計畫生育服務和管理工作。
2.加強人口和育齡婦女信息化及服務體系建設,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救助計畫生育困難家庭工作。
3、加強人口發展戰略研究,深化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不斷完善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體制機制。
二、主要職責
 (一)擬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草案;研究人口發展戰略,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推進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和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擬定加強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措施、辦法;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二)擬定實施全市人口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法律法規、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監測人口和計畫生育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建議,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
(四)擬定實施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研究提出全市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推動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擬定實施移民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努力降低移民生育水平。
(五)擬定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總體規劃和組織實施的措施辦法;指導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基層網路建設、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的審批校驗、科學普及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負責計畫生育孕前服務管理;組織實施生殖健康服務規劃;負責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制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
(六)擬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擬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教育培訓規劃。
(七)負責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協調,協調非政府組織促進人口問題的綜合治理;負責建立有利於計畫生育家庭的獎勵、特別扶助、救助機制和保障制度。
(八)負責全市病殘兒醫學鑑定、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後遺症鑑定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做好出生缺陷干預和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九)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人口與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的實施。
(十)編報市級人口和計畫生育經費、避孕節育技術服務免費經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決算及計畫生育藥具需求計畫;監管直屬事業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
(十一)負責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團體的業務工作。
(十二)承辦市委、市政府和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設6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內部會議決定事項及領導交辦事宜的督辦落實和結果反饋工作;負責機關內部日常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起草綜合性檔案、報告;安排組織機關各類會議和活動,負責會議的組織、文電處理、秘書事務、檔案資料、機關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事業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的管理及系統專項經費的審計工作;負責、協調機關及直屬單位基建工作;負責機關後勤服務保障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聯繫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具體工作和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科
研究起草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政策建議;監督檢查各級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情況;協調相關部門建立和完善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獎勵與社會保障制度;負責指導計畫生育家庭獎勵扶助制度、特別扶助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承擔行政複議工作;負責與市直相關責任單位協調、溝通和聯繫;承擔協調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
(三)宣傳教育科
擬定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開展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基層人口文化建設;組織重要新聞發布、報導;規範對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品的管理。
(四)流動人口管理科
研究提出促進全市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擬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規劃,研究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制度;負責全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檢查;指導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務工作機制;負責協調移民計畫生育管理,降低移民生育水平。
(五)發展規劃與信息科
擬定全市人口發展規劃、計畫,負責目標責任監督、評估和考核工作;分析人口發展動態,提出發布人口和計畫生育安全預警預報的建議;參與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建設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信息化建設及監督管理工作;承擔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計畫生育統計工作。
(六)綜合改革辦公室
負責指導、協調和監督人口與計畫生育綜合改革方案的制定、完善和實施;研究提出促進人口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統籌解決人口的對策建議;負責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綜合改革的日常工作;擬定全市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網路建設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人員《合格證》的審批校驗、科學普及等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的綜合管理;配合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質;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負責病殘兒醫學鑑定、計畫生育手術併發症和後遺症鑑定的組織、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協助有關部門做好計畫生育藥具和性保健品市場的監管工作;指導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的國際、國內合作項目。
四、下屬單位
 市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下設1個財政全額撥款縣級民眾團體:酒泉市計畫生育協會;1個財政全額撥款科級事業單位:酒泉市計畫生育服務站(酒泉市計畫生育藥具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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