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科學技術委員會

(十)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普及、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科技資料、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推動全縣科技素質的全面提高。 (十)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普及、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科技資料、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簡介

根據《中共重慶市委辦公廳、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渝委辦〔2009〕199號)和《中共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委、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關於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酉陽委發〔2009〕71號)檔案精神,設立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科學技術委員會,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能調整
(一)加強的職能
負責全縣的智慧財產權保護;指導、組織企、事業單位和個人的專利申報;協調或處理智慧財產權糾紛。管理全縣的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
(二)劃出的職能
將“全縣信息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協調、組織實施;對政府辦公自動化網路建設進行統一規劃、協調、指導組織實施;全縣各類計算機網路巨觀管理,網路信息保密安全管理”劃出,由縣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管理。
(三)轉變的職能
加強全縣科技工作的巨觀管理、統籌規劃、調查研究、組織協調、指導服務和監督檢查。把工作重心轉移到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的制定上來,加大對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跨部門、多學科、綜合性強的巨觀調控力度;加強技術市場、技術創新和高技術及其產業化發展的研究;深化科技體制改革;加強科技合作與交流,進一步擴大開放、引進新技術、新成果,在縣內試驗、示範和推廣;加強對各級各部門、企、事業單位科技工作的綜合協調管理;強化科技創新體系、科技服務體系建設的推進功能。
(四)下放的職能
將一些社會服務性職能交由企、事業單位或具有一定資質的社會中介組織承擔;取消已由國家和重慶市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的科技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政策和辦法草案,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辦法。
(三)研究制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負責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協調檢查;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 四 ) 研究制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提出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科技興縣戰略和年度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計畫,負責指導、檢查、收集匯總完成情況。
(五)組織協調重大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和引進新技術。
(六)指導、協調縣級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行業和企業技術進步政策,參加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
(七)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推動全縣科技素質的全面提高。
(八)管理全縣科研機構,統籌規劃全縣科研發展方向和科技事業的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科技企事業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
(九)負責全縣科技創新資金(科技三項費用)、科學事業費、其它科技撥款和科研物資分配及審批監督;負責科研單位、企業進口科研設備及申請免稅的審查。
(十)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普及、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科技資料、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的驗收、鑑定和登記;負責智慧財產權保護工作。負責全縣的技術市場和技術契約的管理。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科學技術委員會設2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機關內部行政、後勤事務工作、機關規章制度制定;負責部門間的聯繫與協調工作;負責檔案起草、調研工作;承辦會議、文電處理和督辦、文秘事務、文書檔案管理、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
2、負責政工人事、勞資管理工作;負責機關保密、綜治、計畫生育、文明建設、接待等有關工作。
3、協助單位其他科室做好相關工作。
(二)綜合管理科
1、負責擬定貫徹上級有關科技工作的意見,市級以上科技計畫項目的組織申報、監督實施;負責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科教興縣戰略的制定,負責重大科技調研;負責全縣縣級科技計畫項目的立項審批;負責縣級科技計畫項目經費的分配;負責科技項目的建檔、歸檔和資料整理工作;負責科技統計工作。
2、貫徹執行上級有關技術引進、技術市場、技術契約、科技成果、專利、民營科技企業、科研機構的方針、政策;負責全縣技術引進、技術市場、科技成果、專利、民營科技企業的管理、協調及有關活動的組織;負責研究制定全縣科技行政體制改革的政策和實施方案,加速創新體制和機制的建立;負責市級科技獎勵的申報推薦和縣級科技進步獎勵的評定工作;負責全縣科技執法及科技成果資料的歸檔工作。
3、負責各級科技項目的組織實施,指導重大工業、農業等科技產業化試驗、示範工作;負責對鄉鎮科技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農村科技知識的培訓工作。
4、協助單位其他科室做好相關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科學技術委員會機關行政編制5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內機構領導職數:科長(主任)2名。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科技方針、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的科技法律、法規,會同有關部門研究起草地方科技政策和辦法草案,並對其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二)研究制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巨觀戰略和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辦法。
(三)研究制定全縣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和實施方案,負責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協調檢查;推動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科技自身發展規律的科技創新體制和科技創新機制。
( 四 ) 研究制訂全縣科技發展戰略,提出科技優先發展領域,研究分析科技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編制全縣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科技興縣戰略和年度科技計畫,組織實施全縣科技發展計畫,負責指導、檢查、收集匯總完成情況。
(五)組織協調重大科學研究、技術開發、科技成果推廣套用和引進新技術。
(六)指導、協調縣級各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管理工作,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行業和企業技術進步政策,參加重大經濟建設項目和技術引進、技術開發項目的可行性論證、評估。
(七)負責全縣科學技術普及工作的巨觀管理和綜合協調,推動全縣科技素質的全面提高。
(八)管理全縣科研機構,統籌規劃全縣科研發展方向和科技事業的基本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對科技企事業機構進行業務指導和巨觀管理,歸口管理民營科技企業。
(九)負責全縣科技三項費、科學事業費、其它科技撥款和科研物資分配及審批監督;負責科研單位、企業進口科研設備及申請免稅的審查。
(十)管理全縣軟科學研究、科學技術普及、科技統計、科技信息和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期刊、科技資料、科技檔案的管理工作。
(十一)研究制定全縣信息化發展規劃,並協調、組織實施;負責酉陽信息港規劃的制定,指導各部門認真組織實施;草擬縣級信息行業管理辦法;對全縣的信息加工業和信息製造業進行巨觀管理;負責全縣信息市場的規範。
(十二)完成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分工

主 任:冉景揚
主持全面工作。聯繫財務、招商、項目等工作。
黨組書記:楊剛
分 管:負責機關日常工作。分管黨建、機關財務、信訪穩定、人口計生、精神文明、綜治和安全生產考核和項目儲備、市上考評等工作。聯繫辦公室。
副主任:冉東風
分 管:負責科技日常業務工作。分管科技項目管理、工業企業科技、科技統計、智慧財產權保護、專利申請、科技評審、招商引資和重點業務考核等工作。聯繫綜合科。
黨組成員:張軍
分 管:負責機關支部工作。分管信息化工作、科普宣傳、聯繫鄉工作。聯繫科技情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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