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陽土家族苗族自治縣投資促進辦公室

一、職責調整
保留原外經局和招商局職能,新增原經濟協作部門有關職能(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等)。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重慶市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及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和實施全縣投資促進中長期規劃,構建現代化投資促進體系,研究擬定年度目標、優惠政策,分解年度任務。
(二)協調全縣的招商引資工作,並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統籌管理、協調和服務;負責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的建立和管理,負責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包裝、編印和信息發布,參與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和協調工作;提出全縣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組織全縣性招商引資;建立全縣招商引資信息網路,掌握招商引資動態;落實優惠政策,協調解決客商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意見、困難和問題;組織全縣招商引資幹部隊伍教育培訓;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外開放及招商引資的宣傳工作。
(三)加強對外經濟貿易管理、協調、服務,參與研究起草地方性涉外政策;負責對外資企業的指導與監督,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研究和推廣各種新型貿易方式;指導出口廣告宣傳;綜合管理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工作;負責對外派勞務的宣傳、組織、培訓和協調;參與生產企業進出口政策落實協調工作及市外經貿委對應的相關工作。
(四)開展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加強與發達地區友好區縣聯繫,建立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機制;加強毗鄰地區的聯繫,了解掌握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加強各協作組織的聯繫,建立信息網路,溝通信息渠道,做到信息資源共享,促進區域內相互投資和貿易、經濟聯合與協調發展;組織參加國內外大型會展,承辦各種形式的項目洽談會和商品交易會,促進資源開發,拓展產品市場,積極構建區域性市場體系;做好縣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等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參加洽談活動。
(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投資促進辦公室設3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科
協助領導協調處理日常事務,具體負責機關黨務群團、精神文明、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安全保衛、信訪穩定和制度建設等工作;辦理人大代表議案、政協委員提案;承辦重要會議和綜合調研活動;負責文秘、電子政務、信息報送、對外宣傳、招商網站維護及檔案、印章管理;上級機關和領導交辦事項及重大事項的督察督辦;機關後勤保障(資產、財務、小車管理)、公務接待、勞動人事;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招商業務科
負責研究制定全縣招商引資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目標、優惠政策、獎勵辦法;協調全縣及各招商分局的招商引資工作,對全縣招商引資項目進行統籌管理、協調、檢查,牽頭組織招商項目的審查、任務的分解、督辦、考核等;招商項目的收集、整理、篩選、包裝,建立並管理全縣招商引資項目庫;參與招商引資重點項目的評估、推介、洽談工作;建立全縣招商引資信息網路,加強招商網站日常維護管理;掌握招商引資動態,提出全縣大型招商引資活動方案,協助客商辦理相關手續,負責落實優惠政策;受理客商投訴,監督招商服務工作,協調解決客商生產經營中的困難、問題;組織編印全縣招商引資宣傳推介資料,舉辦招商引資業務培訓;開展重點產業招商、專業招商;負責開展對外經濟合作與交流,加強與發達地區友好區縣聯繫,建立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機制;加強毗鄰地區的聯繫,了解掌握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加強各協作組織的聯繫,促進區域內相互投資和貿易、經濟聯合與協調發展;廣泛聯繫國內外投資者及工商組織、中介機構,建立各種信息資源庫;組織參加國內外大型會展,承辦各種形式的項目洽談會和商品交易會,促進資源開發,拓展產品市場,積極構建區域性市場體系;做好縣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協調等工作,組織相關部門參加洽談活動;積極開展招商並完成相應目標任務;辦理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外經貿科
貫徹執行國家對外貿易和經濟合作、外商投資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負責對外資企業的招商引資工作;協調解決外商投資企業在運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參與研究起草地方性涉外政策;綜合管理生產企業自營進出口工作;對外派勞務的宣傳、組織、培訓和協調;審查辦理涉外企業所需資料以及章程、契約等批覆和發證;涉外企業的辦事諮詢、答疑等;參與生產企業進出口政策落實協調工作及市外經貿委對應的相關工作。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縣投資促進辦公室行政編制6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內設機構領導職數:科長3名。黨內職務和紀檢組長按規定配備。
機關後勤事業編制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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