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曹禺前妻]

鄭秀[曹禺前妻]
鄭秀[曹禺前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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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秀,女,曹禺第一位夫人,1912 年出生於南京,是一位標準的大家閨秀,父親鄭烈是南京國民政府最高法院大法官,舅舅林文是黃花崗七十二烈士之一,姨父沈璇慶曾在海軍部任職 。 鄭秀,先後就讀於北京貝滿中學、清華大學法律系。1989年8月因病在北京逝世。

基本信息

熱戀

鄭秀(中)、曹禺(右)1933年在清華演出 鄭秀(中)、曹禺(右)1933年在清華演出

曹禺與鄭秀第一次見面是在1931年,曹禺在清華大禮堂演出《娜拉》的時候。那時鄭秀還在北京貝滿中學念高中。演出結束後,鄭秀經清華同學成己介紹得知剛才演娜拉的就是曹禺,她頓時大吃一驚。

鄭秀怎么也沒想到,面前站著的這個圓圓的臉、戴一副近視眼鏡、穿一件布長衫、貌不驚人的矮個子男青年,和剛才在台上活蹦亂跳的那位就是同一個人。但不知為什麼,曹禺第一次見鄭秀,便對她有一種親近感。

第二年秋,鄭秀考進清華法律系,曹禺聞訊後很高興,但苦於沒有接近的機會,也只好暗自沮喪。1933年春,清華話劇社排演英國話劇《罪》。該劇由曹禺翻譯、導演,並且由他主演男主人公拉里,而拉里的女友汪達,曹禺特邀鄭秀擔任,藉機接近鄭秀。此劇公演後,轟動了清華。曹禺讓好友孫浩然出面,特別邀請鄭秀出演英國劇作家高爾斯華綏的話劇《罪》,擔任女主角,同時曹禺也開始了對鄭秀的熱烈追求 。

1933年6月初,清華放暑假。曹禺留在學校未回天津的家,他要求鄭秀也不要回南京。於是兩人整天在清華園圖書館的西洋文學系閱覽大廳東北一隅,靠近借書台附近的一張長條桌的一端,相對而坐,除了低聲交談一兩句之外,便各自做自己的事。

曹禺埋頭創作劇本《雷雨》,鄭秀則用工整娟秀的字跡謄寫。鄭秀是《雷雨》的第一位忠實讀者,他倆也由相識到相知,陷入熱戀。每個夏日的傍晚,他倆從圖書館出來,荷花池畔,小山石上,促膝而坐,娓娓而談……

曹禺跟鄭秀講劇中人物的命運。他說周朴園是狂妄自大唯我獨尊的人,把妻子兒女視為自己的財物,門第觀念根深蒂固;而對繁漪則寄於無限同情,他說為她起這個名字,是為了體現她堅強剛毅而複雜的性格,深邃而美好的內心世界,懂得恨,懂得愛;他說寫著寫著就不知不覺地迷上了她。

同年8月初,《雷雨》初稿完成。1933年的深秋,《雷雨》在清華園誕生了,當時曹禺只有23歲,是清華大學研究院的研究生。

訂婚

1936年9月,曹禺赴南京,任教於成立不久的中國國立戲劇專科學校。不久,鄭秀放棄了自己的學業,也到南京審計部當了一名小職員。

經過3年的戀愛,後經兩家協商,他們決定在南京舉行訂婚儀式。1936年11月26日,在南京平倉巷德瑞奧同學會,曹禺和鄭秀舉行了隆重的訂婚儀式。

當天,許多文化名人,像巴金、靳以、馬彥祥、張天翼等都專程前往參加了這次訂婚儀式。巴金還特地挑選了一個洋娃娃送給他們,作為慶賀的禮物。鄭秀高興地說:“我捧到了一個金娃娃,家寶(曹禺的名)要沒有巴金的賞識,《雷雨》不出版,還只是一個窮學生。”

臨開宴的時候,僕人向曹禺通報:田漢先生來了。

曹禺請田漢入席,田漢說他是專程來賀喜,至於喜酒嘛,改日再討擾。說話間,田漢將手中拿著的一卷東西展開。那是一幅中堂,上面是田漢親手書寫的“蜚聲誘和”四個大字,下面還畫有文房四寶。曹禺、鄭秀一再挽留,田漢堅辭,邁開大步一陣風似地離開了宴會廳。

訂婚儀式直到當晚12點,才在歡騰熱鬧的氣氛中結束。

結婚

鄭秀是曹禺的第一位愛人,同時也是愛曹禺時間最長的一位痴情女子。1937年在曹禺母親和鄭秀父親的催促下,曹禺和鄭秀在長沙青年會舉行了婚禮正式結為夫妻。巴金、靳以、馬彥祥、張天翼等都參加了這次典禮 。

入川

第二年,也就是1937年7月,抗日戰爭爆發。8月,日軍又大肆轟炸上海、南京。國立戲劇專科學校遷至長沙。10月,他們奉令在長沙就地開學。曹禺和鄭秀從武漢趕到長沙,兩人決定再舉行一次正式的婚禮。

於是曹禺和鄭秀又在長沙青年會舉行了一次婚禮,這次國立戲劇專科學校由余上沅校長做證婚人,參加婚禮的有吳祖光等20餘人。

1938年初,因為日機轟炸,劇校又開始從長沙向重慶搬遷。劇校到重慶後先在七星崗,後定址於北碚,經過半年流徙,師生多有散失。到重慶後,余上沅聘請曹禺任教務主任。

在重慶,鄭秀時常懷念南京的歲月。那時兩人朝夕相處,鄭秀病了的時候,曹禺幾乎天天到鄭秀家,給她講法國劇本《瑪婷》的愛情故事,背誦莎士比亞名劇《羅密歐與朱麗葉》“陽台會”一場中羅密歐向朱麗葉求愛的大段優美台詞。

鄭秀閒著沒事就常想:長沙婚禮過於簡樸,抗戰早點勝利回南京再補一次婚禮,搞得再熱鬧些。不過,這個想法,鄭秀從未同曹禺說過。誰也沒想到,在四川,他倆一待就是8年。

離婚

曹禺、鄭秀和萬黛1940年在江安的合影 曹禺、鄭秀和萬黛1940年在江安的合影

1939年4月,日本飛機大肆轟炸重慶,劇校奉命疏散川南小城江安。曹禺此時發現與鄭秀在性格志趣及生活習慣上矛盾漸大。小城生活單調乏味,曹禺忙於事業,鄭秀閒來無事,常與劇校幾位師母打牌,還常拉曹禺陪打。不久,她與曹禺這段熾熱感情產生裂痕。最直接的原因是:“曹禺在四川小鎮江安又愛上一位愫芳式的人物”(好友呂恩語,愫芳乃曹禺名劇《北京人》中的女主角,命運悲苦但氣質高雅,是曹禺十分欣賞的理想女性。此時,曹禺與鄭秀已有兩個女兒———萬黛、萬昭 。

次年夏天的一個傍晚,劇校女學生鄧宛生把一位年輕女學生方瑞(鄧譯生)介紹給曹禺,讓其幫忙補習英語。曹禺覺得這是一個文靜的女子,溫柔、善良、秉性高潔卻沒一點咄咄逼人的架勢。從此,曹禺和方瑞逐漸產生愛戀之情,而與鄭秀的感情也由此漸漸破裂。

最終1950年,他們協定離婚了。兩人單位協商在中央戲劇學院會議室舉行簡短離婚協定,兩個女兒由鄭秀撫養,曹禺承擔撫養費。離婚後,鄭秀終身未再婚嫁 。

裁決書剛一讀完,鄭秀忍不住放聲大哭。想到兩人當年月下定情、南京訂婚和八年離亂中共同經歷的艱難歲月,曹禺百感交集,也情不自禁地失聲痛哭起來 。

花籃

鄭秀和女兒萬黛、萬昭1950年代在北京 鄭秀和女兒萬黛、萬昭1950年代在北京

隨著歲月的流逝,曹禺和鄭秀都已進入了體弱多病的衰邁之年。

1989 年8 月,鄭秀病重,通過多種渠道提出要見曹禺一面,不知為什麼,沒能實現這個要求。在人生的最後,她嘴裡呼喊著的,仍舊是“家寶”。

鄭秀去世後,曹禺在給次女萬昭的一封信中,心情複雜地寫道:“媽媽故去,我內疚很深。你們——你和黛黛小時我未能照護,只依媽媽苦苦照顧,才使你們成才。想起這些,我非常愧疚。事已過去,無法補過。人事複雜,不能盡述。 ”

曹禺因重病住在北京醫院,未能前去弔唁鄭秀,他特意囑咐女兒買了一隻花籃,恭恭敬敬地放在鄭秀的靈前 。曹禺獻上的大花籃,是整個靈堂中最引人注目的,這不單單是因為他的名字,更是因為那是一個足以使整個靈堂內所有的鮮花、輓聯、花圈黯然失色的最大的、“品位”最高的……

晚年,曹禺回憶起他與鄭秀的並不美滿的婚姻,感慨地說:“在這件事上,她有錯,我也有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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