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責調整
(一)取消對會計人員委派的職責。
(二)取消負責區級財政供給的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的職責。
(三)取消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職責。
(四)取消參與企業制度改革的職責。
(五)加強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的職責。
(六)加強國庫集中收付管理的職責。
主要職責
鄭州市二七區財政局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財政、稅收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及有關政策;組織制定各項巨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
(二)擬訂全區財政、國有資產管理、財務、會計管理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三)編制年度區級預算、決算並組織實施;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區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區人大常委會報告決算情況;管理區級各項財政收入、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管理區級政府性基金;負責區本級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的財政資金的調度。會同有關部門辦理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立項、審批及申報工作。
(四)負責全區稅源建設和服務。根據區級預算安排,協同稅務部門確定財稅收入計畫。
(五)管理區級財政公共支出;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編制區級政府採購預算並監督管理;制定需要全區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負責管理區級科技三項經費。
(六)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七)負責全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負責管理和監督區級農業、林業、水利、扶貧等支出,研究提出支持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指導全區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建設工作。
(八)擬訂全區基本建設財務制度,管理區級財政基本建設支出;指導政府投資的基建招投標工作;負責小城鎮建設資金與財務管理。
(九)擬訂和執行國家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管理區級財政社會保障支出;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十)執行國家國內、國外債務管理的方針政策和國債發行計畫,擬訂地方性有關規章制度及配套辦法;組織參加政府外債的談判與磋商,管理政府債務。
(十一)參與全區住房制度和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擬訂並監督執行住房資金、國有土地出讓金收益財務管理、會計核算辦法,監督有關部門管理住房資金。
(十二)管理全區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組織實施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
(十三)監督財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行政規章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對經中介機構審計的區屬國有企業年度會計報表的核查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組織財政人才培訓;負責財政信息和財政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鄭州市二七區財政局設8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保衛、信訪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的組織、宣傳、人事管理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計畫生育工作。
(二)預算科
協調各徵收部門做好組織財政收入工作,分析組織收入中存在的問題;擬訂並執行區對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管理體制,貫徹執行預算管理制度;研究提出預算管理制度的建議;編制全區年度預算草案,匯總批覆全區各單位部門預算;負責全區各部門預算指標的審核、調整、下達;貫徹執行減免稅、退稅政策;研究和推行預算管理制度,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預算管理工作;負責《河南省罰沒許可證》、《執法公務證》的辦理工作;承擔與各個稅局、區人大財經委等部門聯絡事宜。
(三)行財社保科
負責全區行政政法、教育科技、文化體育、衛生民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等部門預算經費的撥付和財務管理;提出對所管理單位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擬訂財務管理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所管理單位臨時追加經費的審核、撥付、對業務單位政府採購項目進行網上審批;負責管理區級科技三項費用、兩免一補專項資金、校舍維修專項資金、各類社會保險基金財政專戶的管理,並監督資金使用情況;協助預算國庫科做好分管單位年度財務決算的審核工作和單位部門預算的編制工作;負責區級基金預算、決算的編制和審核。
(四)農業科
負責對農業、林業、水利、糧食等部門財務管理;年初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和定額建議,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負責對歸口部門的預算審核及批覆,管理歸口部門預算指標下達;會同主管部門對財政支農專項資金項目進行篩選、認證、申報;並對專項資金的分配、使用進行監督及跟蹤問效;負責指導全區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稽查工作;每月上報市財政部門耕地占用稅有關報表、數據;整理、審核、上報耕地占用稅政策減免手續;負責財政扶貧工作。會同農業部門做好扶貧項目的審定申報、扶貧專項資金的分配、資金使用的監督及跟蹤問效等工作;負責轉移支付(村級組織運轉)資金測算、分配、撥付及管理工作;負責糧食風險基金、地方儲備糧利息和費用的審核、撥付及管理工作。
(五)國有資產管理科
負責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的實施辦法,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配置規定,負責資產配置事項的審批,按規定進行資產處置和產權變動事項的審批;負責組織產權界定、產權糾紛調處、資產統計報告、資產評估、資產清查等工作;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出租、出借的審批;負責全區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收益的監督、管理;對區直行政事業單位和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監督用於經營的國有資產管理,實現資產的保值增值。負責全區國有企業資產管理工作。
(六)財政監督和會計科
貫徹執行國家會計法律、法規,監督檢查全區執行情況;負責全區會計工作的管理;負責全區會計電算化、會計從業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報名工作;負責區屬代理記帳許可證的審批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全區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狀況,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區財政系統教育培訓規劃;負責全區財政法規、政策和資金、賬戶等財政財務管理制度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依法糾正和查處違反財政、財務、會計法律、法規、制度的行為;反映財政收支管理和重要財政政策執行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負責全區會計信息質量檢查情況以及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配合財政中心工作,組織全區財政系統開展理論研究和調查研究,為各級領導決策服務;加強財政科研隊伍建設,開展學術交流。
(七)國庫科
負責全區財政收支預算的執行,跟蹤分析全區財政預算執行情況;貫徹執行金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負責區本級及各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資金的調度及專項資金的撥付;審核匯總區級部門決算,編制區級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各類財政專戶資金,負責零餘額帳戶的審批;負責國庫集中支付系統額度的下達;負責編制財政收支旬報、月報;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負責財政審計方面的工作。
(八)信息科
負責擬訂全區財政系統信息化建設的中長期規劃,負責制定具體實施的技術規範與技術標準,並指導鄉鎮、街道辦事處財政所信息化建設項目的實施;負責建設和管理全區財政網路,為區財政系統辦公自動化設備提供技術支持和配置維護工作;負責保障財政系統“金財工程”的建設推進工作,建立網路安全管理機制,制定網路運行管理制度;按統一的技術標準和規範建立財政業務套用系統,並對系統軟體進行技術評審和推廣套用;負責建設和管理內部網站,開發信息資源,為全區財政工作提供信息服務;規劃指導全局計算機與網路等硬體設備及計算機作業系統、資料庫管理系統等軟體平台的選型,承擔網路系統建設技術方案的論證和審核工作;負責全局各種重大活動的信息採集工作。
人員編制
鄭州市二七區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紀檢(監察)、機關黨組織按有關規定設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