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榮卿

鄧榮卿

鄧榮卿,男,漢族,湖南省東安縣人,大學學歷,1954年5月出生,1975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9年9月參加工作。原任永州市正廳級幹部,2012年2月,因涉嫌嚴重違紀,被湖南省紀委立案調查。

基本信息

個人履歷

1982年5月任東安縣川岩公社黨委副書記,

1982年12月任東安縣荷池公社黨委書記,

1985年6月任東安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1988年1月任江華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鄧榮卿 鄧榮卿

 1991年7月任江華縣委副書記,

1994年9月任雙牌縣委副書記、縣政府代縣長,

1995年3月任雙牌縣委副書記、縣長,

1997年3月任雙牌縣委書記,

2001年6月任永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雙牌縣委書記,

2001年8月任永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冷水灘區委書記,

2009年7月至2012年2月任永州市政府正廳級幹部。

相關信息

2001年6月30日,永州市第二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鄧榮卿 為常委會副主任。

2007年1月20日至24日,永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選舉鄧榮卿為常委會副主任。

2009年11月23日,中共永州市委免去鄧榮卿永州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職務。

2009年12月29日,永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鄧榮卿辭去永州市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

2010年1月19日,湖南省委同意:免去鄧榮卿同志的永州市冷水灘區委書記、 常委、 委員職務。

涉嫌違紀

違紀內容

2009年7月起,鄧榮卿任永州市政府正廳級幹部。經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9年以來,鄧榮卿在擔任雙牌縣委書記、永州市冷水灘區委書記和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先後為他人在項目建設、土地開發、人事安排等事項中謀取利益,先後單獨或夥同唐紅梅(鄧榮卿之妻,另案處理)、蔣凌波(另案處理)收受李某、潘某、唐某等人以單位或個人名義所送財物總計779萬元(人民幣,下同),以及價值29578元的187克重的金磚一塊、價值人民幣16000元的男士帝舵手錶一塊。

其中,2004年初,永州市泰豐房地產開發責任有限公司董事長李傑通過時任雙牌縣委辦副主任蔣凌波,聯繫鄧榮卿和唐紅梅,在競拍獲取瀟湘飯店資產後,鄧榮卿和唐紅梅分得50萬元現金。

2009年上半年,鄧榮卿出面為李傑購買鹽業公司等事情提供幫助,李傑送給鄧榮卿30萬元現金。

此外,法院審理查明,鄧榮卿在2006年-2012年間,累計收受冷水灘區原交通局局長周連湘總計15萬元。

2006年-2012年間,為感謝鄧榮卿在崗位調整方面的照顧,每年春節和鄧榮卿過生日時,周連湘都要送去1萬元,前後累計15萬元。

立案調查

2012年2月,湖南省紀委對涉嫌嚴重違紀的永州市政府正廳級幹部鄧榮卿進行立案調查。

一審判決

2014年8月22日,湘潭市人民檢察院訊息,永州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兼冷水灘區原區委書記鄧榮卿受賄一案,由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了一審判決:鄧榮卿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法院宣判後,鄧榮卿不服上述判決,已經抗訴至湖南省高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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