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文定

在他擔任省人民檢察院第一任反貪污賄賂局長和分管反貪工作副檢察長期間,共有一名副省級幹部、近20名地、廳級幹部和300餘名縣處級幹部因腐敗犯罪落馬。 與此同時,他還保護了一批被誣告、錯告的幹部和公民。 工作之餘,他不懈學習,出版了《人法緣》、《女犯改造心理學》等著作,還發表了30餘篇學術論文。

鄧文定,江西省萍鄉市人,1947年2月生(農曆正月十五元霄節),出生在萍鄉湘東樟里村倉衝口一個貧苦農民家庭;1963年考入省會南昌市就讀高中;1967年底應徵入伍,先後任副班長、班長;1971年2月至1978年8月在國營南昌電子管廠工作,先後任廠團總支書記、總裝車間黨支部書記兼車間主任;1978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西南政法大學法律系學習,任系黨支委員、年級總班長,獲法學學士學位,後獲中共中央黨校法學研究生學歷;1982年8月至2007年3月,先後在中共江西省委政法委員會、江西省人民檢察院工作,先後任省委政法委辦公室副主任、社會治安綜合處理處副處長(主持工作),省人民檢察院經濟檢察院經濟檢察處處長、反貪污賄賂局局長、副檢察長(正廳),第十屆、十一屆省紀委委員;2007年3月至2012年1月,在省政協任委員、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此外,先後兼任中國青少年犯罪研究會常務理事、江西省青少年犯罪研究委員會主任、江西省犯罪學研究會會長,中共江西省委黨校、西南政法大學、武漢大學兼職教授。
鄧文定的工作時間,大部份是在反腐敗第一線度過的。他以嚴格執法、嚴肅執法、平和執法和廉政執法著稱。在他擔任省人民檢察院第一任反貪污賄賂局長和分管反貪工作副檢察長期間,共有一名副省級幹部、近20名地、廳級幹部和300餘名縣處級幹部因腐敗犯罪落馬。與此同時,他還保護了一批被誣告、錯告的幹部和公民。他被腐敗分子視為剋星,被平民百姓稱為“包公”。工作之餘,他不懈學習,出版了《人法緣》、《女犯改造心理學》等著作,還發表了30餘篇學術論文。其論文《論新刑法罪刑法定原則的實質及其具體體現》獲全國優秀學術成果一等獎,《對刑訴法修改後反貪偵查工作的思考》獲“檢察理論與實踐”有獎徵文二等獎,《貪污犯罪行為方式的趨勢與對策》被選為《中國當代論文選粹》,《試談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五個關係》被載入《中國黨政幹部論壇》,《司法改革:從何處著手》被俄羅斯轉載。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