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鄧攸(yōu),晉人也。有弟早亡,惟有一兒,曰遺民。時值動亂,胡人入侵京師,掠牛馬。鄧攸挈(qiè)妻子孥(nú)亡。食盡,賊又迫,謂妻曰:“吾弟早亡,但有遺民,今擔兩兒,盡死。莫若棄己兒,懷遺民走。”妻涕如雨。攸慰之曰:“毋(wú)哭,吾輩尚壯,日後當有兒。”妻從之。(據《世說新語》改寫)
譯文
鄧攸是晉朝人。鄧攸的弟弟很早便過世了,留有一個小孩,叫遺民。正遇上社會動亂,北方的胡人入侵京城,搶奪牲口。鄧攸帶著妻子孩子逃亡他鄉。食物吃光了,胡人快要追上了。鄧攸對妻子說:“我的弟弟死得早,只留下了遺民一個孩子。如果我們帶著兩個小孩子逃命,都會死。不如我們撇下我們的孩子,帶著遺民逃走吧。”妻子聽後泣涕如雨。鄧攸安慰她說:“不要哭了,我們還年輕,日後還會有孩子的。”妻子最後同意了。
部分詞語解釋:
1.惟:只
2.值:正遇上
3.京師:京城(國家中心;都城)
4.孥:子
5.挈:攜帶
6.賊:入侵者
7.迫:近
8.但:只
9.莫若:還不如
10.懷:懷抱(動詞)
11.走 :跑
12.毋:不要
13.從:聽從
部分句子解釋
妻涕如雨。
譯:妻子聽後淚如雨下。
部分意思解釋
鄧攸妻子所以會聽從鄧攸的勸說拋棄自己的孩子,原因有以下兩點
①. 自己現在負擔兩個孩子,逃命的話一定逃不了,弄不好全都喪命。與其兩個都沒了還不如保住一個。弟弟已經沒了,只留下遺民,所以要保全弟弟血脈。
②.自己和妻子還是年輕,將來還是有機會再生一個。
文言知識
亡;上文有兩個“亡”:“早亡”與“挈妻孥亡”。前者指死亡,後者指逃亡。“亡”還可以指“丟失”、“滅亡”等,這就是文言中一詞多義現象。
毋、莫、弗、勿。這四個文言虛詞,都可以指“不”、“不要”。上文“毋哭”,也可以說“莫哭”、“弗哭”、“勿哭”。
啟發與借鑑
鄧攸把自己的孩子丟掉是無可奈何的事,因為敵兵已經迫近,棄侄子還是棄兒子?鄧攸的選擇是克己為人,實在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