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連州師範學校學習;
1986年7月至1994年8月,乳源瑤族自治縣必背鎮公坑、必背、桂坑國小教師;
1994年8月至1995年8月,乳源瑤族自治縣必背鎮桂坑國小校長;
1995年8月至1996年3月,乳源瑤族自治縣必背鎮教育辦公室副主任(其間:1993年3月至1996年3月,參加廣東教育學院數學專業自考大專班學習);
1996年3月至1998年4月,乳源瑤族自治縣必背鎮副鎮長(其間:1997年5月至1998年3月,掛任乳源瑤族自治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1998年4月至2000年12月,乳源瑤族自治縣必背鎮黨委書記(其間:1996年8月至1998年12月,參加中央黨校行政管理專業本科班學習,1999年9月至1999年12月,參加韶關市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00年12月至2002年5月,仁化縣副縣長;
2002年5月至2003年1月,中共乳源瑤族自治縣委副書記(其間:1999年9月至2002年12月,參加廣東省社科院政治經濟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班學習);
2003年1月至2003年3月,中共乳源瑤族自治縣委副書記、副縣長、代縣長;
2003年3月至2012年1月,中共乳源瑤族自治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2年1月2017年2月,韶關市政協副主席、黨組成員,中共乳源瑤族自治縣委副書記、縣長。
人物事件
受到處分
2015年9月,廣東省紀委23日晚公布了查處的三起頂風違紀典型案例,韶關市政協副主席鄧建華於2014年7月和2015年3月,分別為大女兒和小女兒操辦婚慶,共設喜宴76席,宴請有關國家工作人員58人次、當地企業老闆16人次,收受禮金7.29萬元。
鄧建華還與韶關企業老闆打高爾夫球並接受他人支付費用;用公款報銷在韶關銀山高爾夫球場銀宇軒餐廳吃喝費用4560元。因頂風違紀,鄧建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和行政降級處分,違紀金額被追繳。
違紀被查
2016年11月7日,廣東省紀委通報,韶關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立案偵查
2017年2月,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肇慶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韶關市政協原副主席鄧建華(副廳級)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7年3月,經廣東省委同意,廣東省紀委對韶關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鄧建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鄧建華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廉潔紀律,違規投資入股私營企業,違規在私營企業兼職,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金,利用職務上的影響長期無償使用私營企業主資金;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長期參與賭博活動,利用職務上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鄧建華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省紀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鄧建華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