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3.07,就讀于衡陽師院中文系;
1983.07——1986.06,衡陽縣第二中學教師;
1986.06——1991.08,衡陽縣委宣傳部幹事;
1991.08——1992.03,衡陽縣西渡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2.03——1993.02,衡陽縣英陂鄉黨委副書記;
1993.02——1993.05,衡陽縣木口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93.05——1997.12,借調新華社湖南分社工作;
1997.12——2000.01,借調衡陽市委、市政府新聞辦工作;
2000.01——2000.05,中共衡陽市委辦幹事;
2000.05——2002.03,中共衡陽市委辦業務指導科主任科員;
2002.03——2005.03,中共衡陽市委辦秘書三科科長;
2005.03——2008.09,中共衡陽市委辦副主任;
2008.09——2011.05,中共衡陽市委副秘書長;
2011.05——2013.06,中共衡陽市委副秘書長、市委、市政府接待處處長、黨組書記;
2013.06——2016.08,湖南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6年4月18日,湖南省紀委三湘風紀網通報了衡陽多名處級幹部被查的訊息。衡陽市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鄒高帆涉嫌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
免去職務
2016年8月,免去鄒高帆的衡陽市國土資源局局長職務。
依法雙開
2016年10月21日,經衡陽市紀委立案審查並報經衡陽市委批准,決定對申偉亮、鄒高帆等2名市管黨員領導幹部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經查,鄒高帆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用公款支付宴請、送禮;嚴重違反生活紀律,長期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項目承攬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他人財物,涉嫌違法犯罪。
鄒高帆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黨員意識淡薄,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市紀委決定,並報市委、市政府批准,給予鄒高帆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