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城縣教育局

(四)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教育等工作。 (七)按照州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和考試工作,規劃指導職業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工作。 指導全縣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組織中國小、幼稚園辦學水平達標晉級評估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

部門概況

近年來,縣教育局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開展教育管理年活動,規範教育管理,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推進新課程改革,整體提升教育發展水平,努力建設教育強縣,教育事業取得了累累碩果: “兩基”工作於2004年10月經省、州驗收合格;2007年11月,鄉城縣被國家教育部、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及國家財政部評為“西部地區兩基攻堅先進縣”的榮譽稱號;2008年11月,我縣“兩基”工作順利通過省州督導評估驗收,並獲得了“優秀”; 2010年確定為全省“義務教育均衡發展試點縣”。2012年,全縣有學校22所,其中:縣中學1所;幼稚園5所;國小16所。全縣在校正式教職工517人(其中公務員3人,專業技術人員455人,工勤人員59人)。教師學歷合格率100%。全縣在校學生5825人(其中:寄宿制學生3616人,幼稚園學生776人)。全縣適齡兒童和少年入學率達99.8%、鞏固率達100%。目前,全縣學校校舍建築面積達5.32萬平方米,小學生均校舍面積達9.7平方米,國中生均達13.6平方米;全縣實驗器材配備率達95%,音、體、美器材配備率達85%。全縣中國小共有圖書37734冊,國中生均16冊,小學生均13冊。
近年來,我縣把教育擺到優先發展的戰略地位,全面實施振興鄉城教育行動計畫,以基礎教育為重點,積極推進農村學前幼兒教育,各級各類教育事業得到健康、協調發展,教育質量與效益不斷提高,全縣教育事業得到蓬勃發展:2000年“教育發展十年行動計畫”啟動實施;2004年鄉城縣全面完成“兩基”工作;2008年順利通過省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驗收,並評為優秀;2010年全州片區標準化寄宿制示範學校率先落戶我縣。

機構設定

根據《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關於印發鄉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鄉委發〔2010〕79號)、《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 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轉發鄉城縣機構編制委員的通知》和《中共鄉城縣委辦公室鄉城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鄉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實施意見>的通知》(鄉委辦發〔2011〕2號)檔案要求,設立鄉城縣教育局(以下簡稱縣教育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1.將原縣教育體育局承擔的教育行政管理職責劃入縣教育局。
2.將原縣教育體育局承擔的體育行政管理職責劃出。
3.轉變職能:加強教育法制建設,建立和完善執法監督系統,逐步走向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的軌道,加強統籌規劃、巨觀調控、協調指導、評估監督。深化基礎教育體制改革,繼續完善分級辦學、分級管理體制,教育的行政管理部門主要依靠各級政府實行統籌和管理,強化及教育的服務體系,充分發揮所屬股室的作用,將教育管理決策的前期研究、有關教育考試、評估等一些業務性、技術性、輔助性的工作轉移到相關股室。
二、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鄉城縣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州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定全縣教育工作的政策和地方性法規、規章,並監督實施;研究擬定全縣教育發展戰略,依法治教、依法行政。
(二)編制全縣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撰寫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指導協調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負責全縣教育系統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指導教育信息化建設。
(三)組織和指導全縣教育改革、統籌規劃、協調指導教育體制和辦學體制的改革,理順教育內部和外部的關係,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政治體制,以及科技體制需要的教育體制和運行體制。
(四)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技術教育、幼兒教育等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有關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
(五)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加強幹部、教師隊伍建設,主管全縣教師工作,負責實施教師繼續教育、組織教師基本技能培訓和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評審的有關工作,負責許可權範圍內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及機構編制管理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和程式,考核任免、推薦所屬股室和學校領導幹部。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衛藝工作、國防教育、安全和穩定工作。
(七)按照州的統一部署和要求,結合我縣實際,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和考試工作,規劃指導職業教育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鞏固工作。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合理安排人力、物力、財力,協調學校和社會的教育因素,創造最最佳化的教育條件,保證教育工作的高效益,實現教育工作的目標。
(八)貫徹執行國家語言文字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指導國語推廣和國語師資培訓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制訂中國小招生計畫,並組織實施。
(十)承辦縣人民政府辦的其它事務。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鄉城縣教育局設2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人秘股、行政審批)
綜合協調局內各股室的重要政務、事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負責有關工作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文秘、宣傳、信訪、保密、保衛工作。牽頭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天工作;牽頭編寫教育史志;指導教育系統文書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關資產與日常行政事務的管理等工作;起草有關教育的地方性法規、章程和有關檔案;按照信訪工作法律法規和政策,處理民眾來信來訪工作。甘孜州鄉城縣教育體育局
1951年7月,鄉城縣設立文教科,管理全縣教育工作;1962年,文教科學與衛生科合併,改為文衛科;1973年1月,成立教育局;1976年10月,改稱文教局;1985年12月,縣文教局設立...
負責教育系統人事和機構編制工作;負責教師資格制度的實施;做好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聘和知識分子工作;承擔教育系統幹部的考核工作和草擬任免方案;做好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滿後的轉正定級、定職;按要求做好人事檔案的歸檔整理和管理及幹部年報的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退崗教師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對全縣教育系統的財務進行巨觀管理,做好本局及學校經費預決算及使用管理工作;規劃財務管理制度,負責教育經費審計工作;對全縣中國小收費項目及標準進行督查,制止亂收費現象;負責教育系統統計和填報教育經費報表;籌措教育配套資金,管理好教育基金;建立健全財務檔案,指導學校勤工儉學工作。負責搞好全縣教職員工醫療保險管理工作。
負責學校布局、結構的調整。編制學校硬體建設計畫、項目論證和申報以及校舍改造計畫;負責校舍建設招標和項目預算、審核工作;提供專款的使用安排方案,加強危房改造工作。負責編制全縣學校基建計畫、審核中國小基建維修項目,做好指導、驗收、結算工作。
(二)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指導義務教育的實施,指導基礎教育的結構和改革,為本縣教育改革,教育規劃提供決策依據;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管理幼兒教育,指導學校體育、軍訓、衛生藝術教育。指導全縣學校常規管理工作;負責學校德育工作;組織中國小、幼稚園辦學水平達標晉級評估工作;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統籌規劃、指導全縣教師幹部隊伍建設及思想政治工作。指導全縣中小學生和老師的思想政治工作,按上級有關規定製定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和做好學校穩定工作及規章制度,加強學校思想政治工作隊的建設工作。管理、指導全縣各學校少先隊輔導工作。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的職業技術教育工作,擬定職業技術教育發展規劃,參與研究職業技術教育綜合改革並指導實施。
負責中國小教學儀器的配備和管理;協助中國小做好實驗室和儀器室的建設和配套工作;指導中國小管好、用好教學儀器;充分發揮教學儀器在各科教學中的作用;協助中國小維修普教儀器和電教儀器,服務教學;指導中國小學科教師開展自製教具工作;指導電教試點工作,發揮電化教育在師資培訓和教學中的作用。組織指導、綜合協調各學校的統計工作,組織各學校事業統計工作。
在州教育局的領導下,負責全縣非義務教育階段貧困學生救助工作;負責全縣範圍內貧困大中專生救助工作;負責生源地貧困學生助學貸款。
三、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鄉城縣教育局機關行政編制6名(含紀檢組長1名)。領導職數:局長1名,紀檢組長1名,副局長3名,督學1名。
縣紀委、監察局派駐紀檢、監察機構及人員編制按鄉委辦發〔2010〕92號檔案規定執行。
機關後勤工人編制1名
四、其他事項
其他所屬事業單位學校後勤安全辦公室、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教研室的設定、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五、附則
本規定由中共鄉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其調整由中共鄉城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規定程式辦理。甘孜州鄉城縣教育體育局
1951年7月,鄉城縣設立文教科,管理全縣教育工作;1962年,文教科學與衛生科合併,改為文衛科;1973年1月,成立教育局;1976年10月,改稱文教局;1985年12月,縣文教局設立...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