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招商局

(一)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指導目標和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勵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各地各部門的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年度考核。 (七)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外商資料庫和本市重點企業資料庫,開展網上招商;發布全市招商項目。

根據《中共湖北省委辦公廳、湖北省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鄂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鄂辦文〔2009〕96號)和《中共鄂州市委、鄂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印發〈鄂州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鄂州文〔2010〕9號)精神,設立鄂州市招商局,為正縣級行政機構。掛靠市商務局。

一、職責調整

將市商務局投資促進職責整體劃入市招商局。

二、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市招商引資工作發展戰略、政策措施及具體實施辦法。
(二)負責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招商引資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指導目標和招商引資工作考核獎勵辦法,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各地各部門的招商引資工作進行年度考核。
(三)分析研究全市招商引資情況及有關動態,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鼓勵外來投資優惠政策的實施細則、管理辦法。
(四)負責擬訂並實施重大招商引資活動方案,組織參與省有關部門舉辦的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協助組織並參與我市在境內外舉辦的各類投資招商說明會、經貿懇談會及有關涉外經貿招商等活動。
(五)加強我市與國內外投資者及各類經濟團體、工商企業、金融組織、商務機構的聯繫及投資合作,承辦各種形式的招商、投資考察活動。
(六)牽頭組織開展自主招商活動,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專班招商、掛職招商的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
(七)建立和管理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庫、外商資料庫和本市重點企業資料庫,開展網上招商;發布全市招商項目。
(八)負責全市招商引資項目對接、洽談、協調和跟蹤服務工作,協調解決外來投資客商及其投資項目運行過程中的困難和問題。
(九)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市招商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綜合部
負責組織起草重要綜合性檔案,負責擬訂局機關工作制度並督促落實;負責國內外客商考察接待工作;組織辦理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負責管理招商引資獎勵基金及其他專項基金;負責財務核算、文書檔案、機關事務等工作。負責全市對外招商項目的策劃包裝及可行性研究工作,建立完善各類信息資料庫並發布投資信息;建立重點客商資料庫,修訂編制招商引資宣傳資料;負責擬定上級交辦的國內外招商引資活動方案,並承辦具體工作;負責策劃市級年度自主招商引資活動;協助投資者和投資企業辦理項目落地前的各種報批手續,為重點企業提供“直通車”服務。
(二)投資促進部
負責擬定全市招商引資年度指導目標,會同有關部門對全市各地各部門開展招商引資年終考核獎勵工作;負責全市招商引資年度重點項目的考評工作;按照國家產業政策,建立、完善和發布全市招商項目庫;負責全市招商項目、在建企業、落戶企業、招商引資到位資金的統計、分析和編報工作;負責重點項目、在建企業、落戶企業的跟蹤服務協調工作,及時反饋項目開工建設、試產、投產過程中的有關問題,建立完善招商項目檔案。牽頭協調解決投資企業在投資環境、企業利益等方面的問題,受理相關投訴。
(三)發展策劃部
擬訂和執行全市招商引資中長期規劃及發展戰略,負責研究分析全市招商引資情況,提出相應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建議;研究和提出承接沿海產業轉移和最佳化我市產業結構的措施和辦法,負責全市招商政策性檔案的起草及對外宣傳等工作。負責建立、管理市招商網站,開展網上招商及網路的完善維護。負責《招商快訊》、《招商引資簡報》和《投資指南》編制等全市招商引資信息工作。
(四)對外聯絡部
負責市級在國內外、沿海發達地區的招商信息聯絡工作,承辦國內外經濟合作代表團來訪的聯絡、接待、洽談、協調工作;組織協調和推動我市與長三角、珠三角、港澳台地區、海峽西岸、環渤海灣、武漢城市圈等地區之間的區域投資促進、經濟合作、項目對接、投資考察工作以及專業招商工作。負責沿海發達地區市級掛職招商專班、招商幹部的聯繫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市招商局行政編制為12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4名;正科級領導職數4名,副科級領導職數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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