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都監
都監是在具體的事情上對寺院進行監督的,他要把執行過程當中遇到的一切問題,及時地反饋給決策層,但是,都監不能直接向決策層下達命令。誰擁有這個權呢?當然是方丈。所以我們才說,都監是方丈的“左膀”。
都監在獲得反饋信息時,首先要對反饋信息,以及可能存在的問題進行均衡的評估,然後再將反饋回來的情況和自我評估及時地告訴方丈。由此,方丈再召集“議會”進行討論。以監院為首的執行層,主要負責對寺廟的理念、決策進行具體的實施,在實施過程中對決策進行檢驗。
軍隊都監
唐朝
唐中期後出兵作戰,常以宦官為監軍,因督察多路兵馬,故稱“都監”或“都都監”。
宋朝
宋代設有路“都監”,掌管本路禁軍的屯戍、訓練和邊防事務。有州府“都監”,掌管本城廂軍的屯駐、訓練、軍器和差役等事務。資歷淺的武官擔任“都監”職務時,稱“押監”。
遼
遼代“糺(音糾)軍”中設都監,掌部署約束營伍,位次於詳穩而高於將軍;北大王院有北院統軍都監與北院都監,南大王院有南院統軍都監與南院都監。
金
金都元帥府有左、右都監輔助元帥,宣徽院所屬儀鸞局、尚食局、尚藥局、御藥院、內藏庫、雜物庫、內侍局及各宮、殿、門、院亦皆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