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省鋒

一、規範執法行為、杜絕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 對一些輕微的違法行為,他實行教育為主且對每一位辦事的民眾,說話和氣,辦事公道,耐心解釋。 三、堅持嚴格、規範執法,樹立了嚴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執法形象。

基本情況

郭省鋒,男,漢族,1978年11月6 日出生,湖南省雙峰縣人,中共黨員,2000年 8 月參加工作,本科學歷,現任雙峰縣公安局荷葉派出所所長。

獲獎情況

2003年榮獲雙峰縣人民政府三等功,2004年榮獲婁底市公安局三等功,2006年榮獲雙峰縣人民政府“一事一獎”三等功,2011年榮獲雙峰縣人民政府三等功。

主要事跡

一、規範執法行為、杜絕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郭省鋒同志為規範公安局交警大隊的執法行為,在大隊總支的領導下制訂出了違法車輛停放規定、停車場管理規定、違法車輛處理規定、法律文書領用規定等一系列的措施,並且做到每起按一般程式處罰的違法行為處理都必須經辦案民警、辦案單位負責人、法制股、大隊領導簽署具體意見再處理,實行了陽光操作,做到了公平、公正執法,極大地規範了執法行為,從源頭上杜絕了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還通過大隊騁請了縣檢察院、縣公安局和上級交警業務部門的領導講課二十餘次,舉辦新法學習貫徹、宣傳講座及發放培訓資料十多次,配合大隊組織了執法資格考試培訓班,通過多種形式來提高民警的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使得全大隊幹警整體法律素質和業務水平明顯提高。
二、認真踐行執法為民的宗旨。郭省鋒同志參加工作特別是擔任交警大隊法制股長以來始終能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範執法的理念,堅持執法和服務相結合,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做到有的放矢。一是陽光執法。在法制處罰視窗公開辦案程式,將各種法律依據、辦案程式、辦案時限上牆壁張貼;公開民警身份,製作警民聯繫卡向民眾公布執法身份,設立警務公開欄,方便民眾辦事;公開處罰標準,把違法處罰標準和投拆方式向民眾公開,自覺接受監督。二是堅持執法和服務相結合、教育和處罰相結合,及時解決民眾反應的突出執法問題。針對車輛被套牌後在異地違法的情況,他能主動幫助車主與違法地交警隊聯繫消除車輛違法行為,贏得了廣大駕駛人和車主的好評。對一些輕微的違法行為,他實行教育為主且對每一位辦事的民眾,說話和氣,辦事公道,耐心解釋。三是他定期對交通違法處罰人和交通事故當事人進行民意調查,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通過調查不斷改進工作方法,想民眾所想,急民眾所急。
三、堅持嚴格、規範執法,樹立了嚴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執法形象。公安局交警大隊法制股每年共處理交通違法行為近兩萬起,其中按一般程式處理的三千餘起,行政拘留30多人。雖然法制股警力嚴重不足,但他能克服困難、不畏艱難,每起案件都認真、嚴格把關,做到了公平、公正。幾年來無一起案件被撤銷或提起行政複議、行政訴訟。人民民眾普遍反映好,真正做到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一,樹立了嚴格、公正、文明的良好執法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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