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郭江劍,男,浙江東陽市公安局橫店派出所民警,2011年8月11日深夜,郭江劍駕駛一輛私家車,途經橫店江南水鄉路段時發生交通事故,撞倒同向行走的三名行人,並駕車逃逸。
搶救經過
交警大隊影視城中隊民警接到指令後迅速趕到現場處置,協助醫護人員將傷員送往醫院搶救治療。金華市公安局、東陽市公安局馬上邀請杭州、金華的醫療專家趕赴東陽進行會診。雖經醫院全力搶救,其中一名傷者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另兩人仍在全力搶救中。
調查
東陽市公安局經對肇事現場認真細緻的勘查和調查訪問,並經金華市物證鑑定所對郭江劍抽取血液鑑定,檢出乙醇含量達到1.07mg/ml,屬於醉酒駕駛。在取得證據後,東陽市公安局依法對郭江劍刑事拘留,並對涉嫌包庇的郭江劍父親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同時,對負有教育監管責任的橫店派出所教導員、分管副所長停止執行職務。
2011年8月12日上午,獲悉此事的金華市公安局領導趕赴東陽,會同東陽市公安局領導慰問了受害者家屬。金華、東陽兩級警方負責人均表示,對此案不護短不遮掩,堅決依法查處。12日下午,金華市公安局、東陽市公安局分別召開全體民警大會,通報此案,舉一反三,決定在全市公安機關開展以嚴格遵守“五條禁令”為主題的為期一個月的專項教育整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