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文忠[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

郭文忠,男,漢族,1956年2月出生,貴州貴陽人,研究生學歷。1974年9月參加工作,1976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曾任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8年10月11日,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文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人物履歷

1974.09—1977.03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黔靈農機廠工人;

1977.03—1980.03 貴州農學院農機系農機專業學習;

1980.03—1984.06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黔靈公社黨辦工作員;

1984.06—1985.05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黔靈鄉黨委副書記、鄉長;

1985.05—1987.10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黔靈鄉黨委書記、鄉長;

1987.10—1997.02 貴州省貴陽市雲岩區副區長;

1997.02—1997.03 貴州省貴陽市房管局黨委副書記;

1997.03—1998.02 貴州省貴陽市房管局副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8.02—1999.12 貴州省貴陽市房管局局長、黨委副書記;

1999.12—2001.02 貴州省貴陽市房管局局長、黨委書記;

2001.02—2001.03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委副書記、代理區長;

2001.03—2003.01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3.01—2006.02 貴州省貴陽市烏當區委書記;

2006.02—2006.04 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烏當區委書記;

2006.04—2012.02 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2012.02—2016.04 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副巡視員。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3月9日,郭文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決定逮捕

2018年8月23日,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文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貴州省黔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犯罪嫌疑人郭文忠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開除黨籍

2018年9月17日,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巡視員郭文忠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郭文忠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金;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工程建設、土地開發、招標投標、招商引資中,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郭文忠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和《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委務會議討論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郭文忠開除黨籍處分;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繳其違紀所得。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財物已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10月11日,據高檢網訊息,貴州省貴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郭文忠(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黔南州人民檢察院向黔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文忠享有的訴訟權利,並訊問了被告人郭文忠,聽取了辯護人意見。同時詢問了有關證人,核實了有關證據。黔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郭文忠利用擔任貴陽市房管局局長、黨委書記,貴陽市烏當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和索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