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經歷
1998年、2004年分別畢業於安徽大學獲法學學士、碩士學位;2008年畢業於中國政法大學訴訟法學專業,獲法學博士學位;2009年6月至2010年6月,受美國富布賴特委員會選拔,赴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訪學。期間,在美國律師事務所Dorsey & Whitney實習3個月;2010年9月至11月,受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日本國際文化會館聯合選拔,參加“亞洲領袖研究員項目”赴日本訪學。
社會兼職
安徽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員,安徽省六五普法講師團成員、安徽省智慧財產權講師團成員、合肥市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委員、合肥市人民政府行政複議委員會委員、合肥市人民檢察院人民監督員、合肥市青聯常委、合肥、蚌埠等地仲裁委員會仲裁員等職務。
研究方向
主要研究方向為訴訟法學、證據法學、仲裁法學、司法制度、智慧財產權訴訟。
主要貢獻
先後主持國家社科、教育部、安徽省社科規劃等10多項項目研究。校級精品課程、示範性套用課程《民事訴訟法學》負責人。
學術成果:
獨著1部,主編教材1部,參著1部。在《中國法學》、《中國刑事法雜誌》、《法學雜誌》、《法學論壇》、《人民司法》、《人民檢察》等發表論文40餘篇。著作、獲獎論文多篇。 《終結涉法涉訴信訪的相關建議》一文,被中國法學會《要報》全文刊登,分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
獲獎記錄
第七屆全國十大青年法學家(候選)、合肥市十大優秀青年、安徽省教壇新秀、2006年獲“安徽省法學會先進工作者”稱號;2007年獲“安徽大學十佳青年教師”、“法學院青年教師教學基本功大賽一等獎,校二等獎”、“安徽大學董事會教學優秀獎”;2008年獲“安徽省教壇新秀”稱號;2009年獲合肥仲裁委員會優秀仲裁員稱號。論文《我國死刑證明標準之完善:定罪與量刑分離》,於2008年獲全省法學會、律師協會、法官協會、檢察官協會、警察學會共同舉辦的論文競賽一等獎。經美國富布賴特外國獎學金委員(American。Fulbright。Committee)會選拔,赴美國明尼蘇達大學法學院訪學一年(2009.6—2010.6)。2009年11月至2010年3月,在美國全球化律師事務所Dorsey。&。Whitney。LLP實習4個月。經日本國際交流基金會(Japan。Foundation)選拔,應邀於2010年9月至11月赴日本訪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