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71年3月至1973年7月任鐵道兵5847部隊學兵連戰士、排長;
1973年7月至1984年7月為武功縣人民法院文書、助審員;
1984年7月至1989年6月為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書記員、助審員(其間:1985年9月至1988年7月在全國法律業大法律專業大專班學習);
1989年6月至1991年6月任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刑一庭副庭長;
主要經歷
1991年6月至1997年8月任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副處級審判員;
1997年8月至2001年8月任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
2001年8月至2003年2月任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代院長、黨組書記(其間:2002年10月至2002年11月在全國高級法官專項培訓班學習;2000年9月至2002年12月在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法律專業本科班學習);
2003年2月以後任寶雞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