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公爵制度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 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 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分之高低。

商鞅變法的時候 。《史記》記載,秦國規定“宗室非有軍功論,不得為屬籍。明尊卑爵秩等級,各以差次名田宅,臣妾衣服以家次。有功者顯榮,無功者雖富無所芬華”。即依軍功大小定貴族身分之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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