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宏

在市場秩序治理上,他以政府關心、人民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切入點,先後開展了污染企業整治、查處坑農害農行為等專項活動,有效地保護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創了執法工作新局面,被評為煙臺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先進單位。 工商局2003年、2004年被海陽市委、市政府授予“再造海陽紅旗集體”稱號,並榮記集體三等功,被評為煙臺市工商系統先進集體。 郝宏先後被國家工商總局授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優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稱號,2002年被省、市工商局記二等功、三等功,被評為海陽市勞動模範、煙臺市優秀共產黨員,被授予“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基本信息

人物簡介

男,漢族,1960年10月出生,煙臺市芝罘區人。大學文化。現任海陽市工商局局長。

他自2001年6月任職以來,注重從抓班子、抓制度、抓作風3個方面入手,推行任期目標考核責任制、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和絕對指標考核責任制,從德、能、勤、績、廉5個方面加強對工作人員進行評議、考核,逐步理順了幹部管理體制。

主要貢獻

先後主持制訂了《關於簡政放權提速增效促進經濟快速發展的意見》和《關於發揮職能促進海陽核電項目開展的意見》等一系列最佳化經濟發展環境,促進經濟發展的政策檔案。在市場秩序治理上,他以政府關心、人民關注的熱點問題作為切入點,先後開展了污染企業整治、查處坑農害農行為等專項活動,有效地保護了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開創了執法工作新局面,被評為煙臺市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先進單位。工商局2003年、2004年被海陽市委、市政府授予“再造海陽紅旗集體”稱號,並榮記集體三等功,被評為煙臺市工商系統先進集體。郝宏先後被國家工商總局授予全國工商行政管理系統優秀工商行政管理人員稱號,2002年被省、市工商局記二等功、三等功,被評為海陽市勞動模範、煙臺市優秀共產黨員,被授予“山東省富民興魯勞動獎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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