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現任山西財經大學教授。2017年9月,郗偉明被聘任為山西省委法律顧問。研究方向
民商事基礎理論與實踐、法律經濟學理論、能源法理論與實踐。研究課程
《民法》、《商法》、《物權法》、《侵權法》、《債權法》、《能源法律問題與對策》。社會兼職
(1)兼任中國地質礦產經濟學會資源管理專業委員會委員,中國商業法研究會理事,中國能源法學研究會理事。(2)兼任山西省委法律顧問、山西省法學會理事,山西省經濟法研究會常務理事,山西省法學會環境資源和能源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西省法學會經濟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西省法學會金融法學研究會副會長,山西省法學會房地產法學研究會副會長。
(3)兼任太原市人大常委會立法諮詢專家,北京大成(太原)律師事務所律師等。
(4)兼任山西財經大學資源型經濟轉型研究院研究員,山西財經大學法學院能源法治創新研究中心、法治政府建設評價研究中心負責人。
主要成就
1.科研項目(主持人、項目來源、項目名稱、起止年月)(1)中國社科院法學所,2008年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信賴意思原則研究》(08BFX026)子課題負責人,2008.05-2011.12。
(2)山西省社會科學院,2011年山西省經濟社會發展重大研究課題,《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發展的財稅政策研究》(201105)子課題負責人,2011.08-2011.10。
(3)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公司太原公司,《國有煤炭企業兼併重組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2012.03-2013.03。
(4)2012年山西省法學會研究課題,《礦業權政策性整合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SXLS(2012)B09,2012.05-2013.05。
(5)2012年山西省法學會研究課題,《煤炭清潔利用政策與法律保障研究》SXLS(2012)B14參加人,2012.05-2013.05。
(6)2012年中國社會科學院國情調研重大項目,《農村土地合作社及相關農業聯合體制度創新的法律空間》201204第二主持人,2012.04-2013.05。(7)2012年山西省哲學社會科學“十二五”規劃2012年度課題,《礦業權政策性整合的法經濟學研究---以山西煤炭資源整合為背景》主持人,晉規辦字[2012]3號,2012.11-2013.11。(8)2013年山西省煤炭運銷集團公司,《多元主體背景下煤炭企業運營法律問題研究》主持人,2013.08-2014.08。(9)2014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項目(一般項目),《我國能源政策法治化研究》,14BFX118,2014.11-2017.12。(10)2014年度山西省軟科學項目,《能源發展轉型的法治邏輯》2014041017-5,2014年07月。(11)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我國能源政策法治化研究》(14BFX118,山西財經大學,主持人)。
(12)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合作社基礎理論研究》(05BFX023,山西財經大學,子課題負責人)。2.發表的學術文章(作者、論文題目、期刊名稱、發表年月)(1)馬躍進,郗偉明,《兩岸信用合作社法律制度比較研究》,載於《金融法比較研究》,人民法院出版社,2008年3月版。(2)《山西省煤炭資源整合法律規制探析》,載於《山西大學學報》,2009年第5期。(3)《論農村合作金融法律規制構建》,載於《國際商報》,2010年01月20日。(4)《論遲延履行違約金訴訟時效的起算》,載於《環球法律評論》,2010年第2期。(5)《論婚內一般侵權責任制度的建立》,載於《南京大學學報》,2010年第3期。(6)《當代社會化語境下礦業權法律屬性考辨》,載於《法學家》,2012年第4期。
(7)《我國礦業權市場規制平衡理念》,載於《國際商報》2012-07-25B03(經濟與法)。(8)《礦業權流轉需要規範化制度化》,載於《國際商報》2012-09-04C02(經濟與法)。(9)《完善礦業權流法律制度之研究》,載於《國際商報》2012-11-01B03(經濟與法)。(10)《論破產重整下未按期申報債權之處置》,載於《法商研究》,2012年第6期。(11)《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背景分析及財稅政策思考》,載於《租稅法研究》(韓國),2012年12月。(12)《論英國隱私法的轉向》,載於《比較法研究》,2013年第3期。
(13)《論英國隱私法的轉向》(轉載),載於《中國社會科學文摘》,2013年第10期。
(14)《生態文明視閾下礦業權法律屬性的制度變遷》,載於《中國政法大學學報》,2014年第1期。(15)《論我國汽車召回制度缺漏及民事責任完善》《當代法學》2015年第3期。(16)《論契約保護的應然範圍》《清華法學》2015年第6期。(17)《論訴訟標的與請求權規範之競合》《法商研究》2016年第3期。3.出版的著作(作者、著作名稱、出版社、出版年月)(1)《經濟全球化下中國反壟斷執法專題研究》,法律出版社,2010年05月版。(2)《礦業權法律規制研究》,法律出版社,2012年06月版。(3)吳宏偉主編,《涉外經濟法》(參編),法律出版社,2014年01月版。(4)《礦業權政策性整合法律問題研究》經濟管理出版社2015年版。
(5)中國社科院法學所出版的“中國法學新發展系列叢書”《中國能源法學新發展(2012)》社科文獻出版社。4.獲獎(獲獎名稱,獲獎年份)(1)山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0年度“百部(篇)工程”優秀成果二等獎,《經濟全球化下中國反壟斷執法專題研究》,2010年。(2)第五屆中部崛起法治論壇三等獎,《論我國礦業權市場規制的平衡理念》,2011年。
(3)第六屆環渤海區域法治論壇三等獎,《山西資源型經濟轉型制度障礙及路徑選擇》,2011年。(4)山西省高等學校科學研究優秀成果獎二等獎(人文社會科學),《論遲延履行違約金訴訟時效的起算》,載於《環球法律評論》,2012年。(5)全國供銷合作社系統教學科研成果二等獎,《論婚內一般侵權責任制度的建立-兼評離婚損害賠償制度》,2012年。(6)山西省經濟法學研究會2012年度優秀成果一等獎,《當代礦業權法律屬性合理變遷之考辨——以山西綜改區礦業法治為背景》,2012年。(7)山西省社會科學界聯合會2012年度“百部(篇)工程”優秀成果二等獎,《當代礦業權法律屬性合理變遷之考辨》,2013年。(8)山西省第八次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當代社會化語境下礦業權法律屬性考辨》,2014年。(9)山西省第九次社會科學研究優秀成果二等獎。(10)“優秀博士後學術成果”入選第四批《中國社會科學博士後文庫》。(11)山西省高等學校優秀青年學術帶頭人、中央政法委與教育部互聘“雙千計畫”入選人員。